第276章 白总的心事
作者:试水榴莲      更新:2021-04-30 08:06      字数:2263
  这回轮到叶紫萱吃惊了,她回头不可思义地看着他,就像陌生人一样,那眼神明显在问,“你什么时候练得一手这么好的字?”
  “各位谬赞了。”沈重楼笑着对大家说完,又回头对白仲春道,“白总如果不嫌弃的话,这就算是我跟我女朋友一起送给你的另一份生日礼物了。”
  “那就多谢两位了。”
  白仲春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其实已经很不高兴了,他之所以把女儿叫过来,还让她当众写字,就是希望让沈重楼看看自己这个女儿有多优秀。
  他内心其实有一个想法,就是希望能跟沈重楼强强联合。
  他当然也看出沈重楼不是一个好对付的对手,但是,如果可以将对手变成女婿的话,那问题就不一样了。
  这些年来他一直在物色女婿的人选,说实话,还真不好选。
  毕竟他膝下就白馨这么一个独生女儿,将来白家的所有资产都要留给她的。
  这样一来,对于女婿的选择难度就高了。
  他不忍心像顾鹤年那样,为了家族的利益,强迫儿女跟他们不喜欢的结婚对像结婚。
  可是即要选一个女儿喜欢,对家族生意又有助益的女婿还真不容易。
  因为很多人其实并不一定真心喜欢自己的女儿,可是为了白家的家产,他们可能会假装喜欢,等到结婚之后,他们就开始胡作非为,这是他最不想看到的结果。
  所以在寻找女婿的人选这事上,他费尽了心思,却一直慎之又慎,从不轻易将女儿示人。
  他只自己悄悄相看,如果有合适的再拿相片给女儿看,如果她愿意见接触,再让他们见面。
  当然这个人一定要在事业上对通仁堂有助益,否则一切都免谈。
  所以虽然从女儿十六岁的时候他就开始暗中特色未来女婿人选,却一直都没有选中满意的人。
  眼看着女儿大学快毕业,女婿人选还是没有着急,他已经暗暗着急了。
  可是今天见到沈重楼的时候,他突然心头一动,觉是如果能让沈重楼成为自己的女婿,那么不但通仁堂不必费心去收购本医药,将来两家还可以合二为一,那么在华国中医界他们真的可以横着走了。
  最关键的还是,他听说沈重楼家都是男孩子,那么结婚之后让他到入赘到白家来,沈家的长辈应该不会反对。
  所以他刚才才突然决定叫自己女儿下来见他,如果女儿对沈重楼有意思,那么这事就成了大半了。
  虽然沈重楼身边一直跟着个女孩,跟他亦步亦趋,看得出跟沈重楼关系非同一般。
  但是在白仲春看来,这都不是难事。
  毕竟通仁堂对沈重楼这样的年轻人来说一定有不可抵挡的吸引力,更别说自己女儿才貌双全,是所有未婚男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像,就不相信他沈重楼在才女和巨额财富面前不动心。
  只要他动心,那么身边再多女人都不在话下,他自己自然会处理好。
  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沈重楼居然拒绝女儿主动提出切磋书法的要求,却跟他所谓的女朋友一起写字给自己贺寿。
  要知道,自己的女儿一向心高气傲,她还是头一回主动邀请异性切磋书法,这已经表明她动心了,偏偏沈重楼不接招,还是这实在是让他太失望了。
  也不知道那家伙是傻呢,还是故意让自己难堪,难道他看不出这是别人想求都求不到的好事?
  当然,他不会把这种情绪表现在脸上,依旧笑容满面,“哎呀,现在的年轻人真的比我们能干多了,谢谢你们这么好的礼物,我收下了。”
  说完,又对旁边其他围观人员道,“还有谁要定字给送给我的,我亲自给你们磨墨啊。”
  他决定创造一种今天是跟大家一起娱乐,而不是专门为沈重楼创造跟自己女儿切磋书法的氛围,否则今天这事要是传出去,让白家的脸往哪搁?
  在场的一些人虽然看得有些懵,但是有些聪明人已经看出端倪了,知道白仲春是想以此化解尴尬。
  于是纷纷自告奋勇地举手,“我也来试试。”
  “来来来,快请快请。”白仲春立即亲自递上毛笔。
  于是众人一个接一个开始轮流写字给白促春贺寿,气氛相当的热烈。
  沈重楼则趁这个机会牵起叶紫萱的手,墨墨离开书房。
  外面阳光明媚,不时有微风吹来,因此并不觉得热。
  他们走到后园一个僻静的角落,沈重楼才停住脚步问叶紫萱,“你什么时候练的毛笔字,怎么突然写得这么好?”
  叶紫萱听后,仰起一张秀丽的小脸,看着沈重楼,笑着反问,“什么叫突然写得这么好啊,你忘了我们师范生是要上书法课的吗?”
  “上几年书法课就练得这么好?”沈重楼看着她乌黑明亮的大眼睛,还是觉得不可思议,“而且还会画梅花?”
  叶紫萱略显得意地说,“我们的书法老师是国内知名的书画家,我小时候跟你们一起练过毛笔字,对这个很感兴趣,这几年一直跟着书法老师学,老师说我挺有天份的,所以他不但教我写字,还教我画画,因为确实喜欢,我自己也下了不少功夫,所以进步比较大。”
  沈重楼终于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他刚才差点以为这丫头也跟自己一样是重生的呢。
  “那你呢,你的字怎么突然变这么好了?”叶紫萱笑着反问,“难道你也遇到名师了?”
  “算是吧。”沈重楼知道她一定也有满腹的疑问,不过他没法跟她解释清楚,只能含糊道,“刚到申城那年遇到一个世外高人,给我指点过。”
  小时候他确实静不小心来练字,每次二叔召集大家练字的时候他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有时候甚至要挨母亲揍了才免为其难地去写几个。
  可是后来到了米国之后,因为一个人在异乡的孤寂,只能自己找事情做。
  所以他才又重新拿起毛笔开始练字,以打发时间。
  之后在一次同乡会上,他遇到一个旅居米国的知名书法家,两人一见如故,后来他们就经常在一起切磋书法,那时候他才慢慢体会的书法的精髓,水平也突飞猛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