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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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更新:2021-12-23 18:33 字数:13204
余小曼,十八岁,夜校高职毕业生,力大无穷,无人能敌。
由于从小就被爸妈带着到处飘哈雷机车,所以
锻练出铁打般的体魄
虽然五官长得很漂亮、身材又好,却从来没有男人敢追求她
从未尝过恋爱滋味的她,终于遇见了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即使他一再婉拒她的追求,但是她就是不肯放弃这个优质男人
无论如何,她都要让他感受到最真挚的浓情密意……
宋辰弼二十七岁,日本庆应大学媒体研究大硕士,
无不良嗜好,心地善良,现为广告公司总经理。
自从那个漂亮女人出现后,他就开始天天头疼不已,
甚至把这种难得的桃花运成恐怖的恶运!
在他的眼中,她就像是披着羊皮的大野狼一般;
如果不离她远一点,他早晚会被她拆吃入腹了
正文 楔子
余小曼,力大无穷,一拳可以打死老虎。
别看她手长脚长、身材高挑,其实她爹她娘的身高都不超过一百六十公分,而且翻开她爹她娘两家的族谱,上自祖宗八代,皆没有出现高个子的基因。
关于这点,她娘有一番解释。她娘说怀她的时候,常常和她多半夜骑哈雷在阳金公路上飙车,有一次突然看见飞碟划过天际,接着一道亮光照在她娘的身上;言下之意,就是说她有外星人的血统,而且她娘还说这就是她力大无穷的由来。
听完之后,她立刻去做全身健康检查,证实自己百分之百是人类。
不过她娘却坚持己见,认为台湾的医学设备不够水准,甚至说要带她去美国,找x档案的穆德,或者是找mib的k,证明天下无不是的娘。她懒得理会她娘的夸张想像,她宁可相信自己是歹竹出好笋,不然她会被她娘到杜鹃窝里去吃三顿。
在株罗纪公园第一集有句名言——生命自会找出自己的出路。
这句名言刚好印证她力大无穷的由来。从她满月开始,一到假日,她爹就背着她骑哈雷,她娘则自己骑一辆哈雷,在狂风中、在艳阳下、在大雨里,两人比赛飙车,她为了活命,所以推出铁打的身体。
若是她那时候就熟悉法律,她一定会去申请家暴法,告她爹娘虐待儿童。
虽然她书读得不好,只认得abc和与ろざる,但她爹她娘却都是一流大学毕业。
她娘总是说,不孝的小孩会下地狱,吓得她对她娘言听计从。
她娘叫她去学贻拳道,她就去;接着又叫她去学空手道,他也去;后来甚至叫她去少林寺,她还是去了,幸亏当年少林寺不收女弟子,不然她可能会成为十八铜人之一……
基本上,一个人会是什么样子,多半跟他的家庭生活有绝大的关系。
她多她娘明明有不错的学历,却很们用,靠着祖产买了两层楼的房子,磨上当住家,楼下开租书店;每星期一到五,中午十二点开门,晚上八点关门。
夫妻俩常常在看店的时候打陵题,连书被偷了都不知道;不过一到假日就精神饱满,从早上八点玩到晚上十二点,跟工作时判若两人。
她却用她参她站截然不同,超级勤劳,和超级爱赚钱。
正文 第一章
自从在面包店见到叶峰之后,余小曼有了情窦初开的心思。
她当然不会跟宋云儿争,就算真的想争,她也有自知之明——争不过。
不过,她把目标放在他们的婚礼上;她有预感,她的白马王子会来喝喜酒。
呜呜呜——可恨的是,她居然不是伴娘!?亏她对宋云儿那么好,还买佐丹奴裤子送她,虽然那条裤子只值一百九十九元,但礼轻情义重,她怎么可以赚她力大无穷,怕她砸了婚礼,不让她当伴娘!?
她知道,力大无穷是宋云儿的借口,其实宋云儿是怕她抬了新娘的风采。
幸好她除了有铁打的身体之外,还有铁打的毅力和自信。
婚礼的当天,她起个一大早,门也不敲,直接走到她爹她娘的房里,要钱去。
她娘被她摇醒,惺松的眼里有着明显的怒火。“你打工的钱跑哪去了?”
“存起来当嫁妆本。”她坐在床边,向她娘撒娇。
她娘铁石心肠地说:“那偶的钱也要存起来当棺材本。”
她死要钱地说:“娘你可以活到一百岁,现在存还太早了。”
“车库里有个饼干盒,里面有钱,你拿去用。”她爹向来很宠她。“了,还是爹爹英明。”她赶紧绕到床的另一边,给她爹一个吻。
“大胆!你居然敢存私房钱?”她娘立刻赏了她爹一耳光。
小曼一看情形不对,决定先溜为妙,免得五分钟后看到床戏,长出针眼。
依照惯例,每次床头吵,她爹就用床尾和这招安抚她娘;以她爹的长相和高超的巧技,这一招总是很管用。
她爹很三八,常在她面前吹嘘自己——五十岁还是一尾活龙。若不是身高只有一百五十九公分(除了她以外,她爹还是全家族第二高的长人。)他肯定会成为花花公子。
不管两位老人家了,她迅速来到租书店后方的车库,找到饼干盒。乖乖,居然有一万块钱,她正要一把抓起所有的钞票,有一只小手比她还快。“二一添作五,一人一半。”她娘居然出现了,看来她爹的法宝这次是失灵了。
“不行,红包不能包单数。”她理直气壮地道。
“那六四分帐。”她娘不情不愿地把六千块塞进她手里。
“娘,我还要去做脸、洗头发、买衣服……”她已经计划好了。
“又不是你要结婚.你干么打扮得水水的!”她娘张着大嘴打呵欠。
“男方是‘好野人’,一定会有很多‘好男人’来喝喜酒。”她脸上挂着幸福的憧憬。
“凭你,偶看免了,你别作梦了。”她娘斜优她一眼,视线只到她的胸部。
“咱们走着瞧!”虽然她的自尊受到严重的打击,但却因此燃起斗志。
她娘自顾自地说:“下个星期偶和老公要去美国玩一年。”
“那租书店怎么办?”她最受不了她爹她娘,一提到玩特别起劲。
“反正你不可能找到工作,店就交总体,每个月汇总偶两万块当房租。”
太过分了!她娘居然把她当摇钱树。“我才不干!””你连乌鸦都不如,竟然不知反哺。”她娘气得咬牙切齿。
她反击地说:“我是喝奶粉长大的,可没喝过你一口奶。”
这句话,一石两鸟,同时说到她娘和她的痛处。她娘的胸部像荷包蛋,挤不出一滴奶水;她也没好到哪里去,胸部像卤蚤。
光是胸部和小器,就足以证明她的确是她娘怀胎十月生下来的。
趁着她娘气得说不出话,她火速带着红包袋和学生证去护肤中心。
虽然她已经毕业,可是学生证没缴回去,因为她有未雨绸缪的观念,充分的利用学生证。
在护肤中心,只要有学生证就能凭证享受四百块的做脸优惠价;去美容院洗头发,也可以享用学生优惠价,一百块就好;然后再去百贸公司买新衣新鞋和新皮包,可惜百货公司不鸟学生;最后再搭计程车去丽晶饭店,不过司机也不肯给学生八折优待。
原本放了六千块在红包袋里,但交到收礼金的小姐手上时缩水成六百块。
宋云儿总算有点良心,将她安排跟一群黄金单身汉同桌。
不过,她看中的白马王子,却是在门口迎客的总招待,她的视线一边追寻总招待,她的手一边拿着绢帕拼命地搽口水。叶妈妈很上道,一眼就看穿她,还跑来告诉她有关总招待——叶峰大表哥的身家情报。
宋辰弼,未婚,二十七岁,血型o型,身高一百八十二公分,体重七十公斤,日本庆应大学媒体研究硕士,无不良嗜好,心地善良,和蔼可亲,在爷爷的广告公司当总经理,年收入超过三百万新台币。
小曼听了,脸上的表情不是心花怒放,而是铁树开花,乐透了。
虽然她的学历只有高职夜校毕业,而且目前才十八岁,和宋辰弼的年龄差了九岁;据说夫妻年龄差三、六、九岁,婚姻会不吉,但她不信邪,她认为他们是郎才女貌。重点是,她的美貌足以弥补学历的不足,这是她个人的高见。
来到新娘休息室,小曼迫不及待地把心事告诉新娘子。
“你看中他大表哥!”宋云儿在听到她的告白之后,眉头皱了起来。
“有什么不对吗?”从镜里看到她一脸反对的表情,小曼也皱起眉头。
宋云儿开门见山兼泼冷水地说:“不瞒你说,他有女朋友了。”
“男未婚,女未嫁,我应该还有机会。”小曼完全不以为意。
宋辰弼高大英俊,没女朋友才教人意外,虽然小曼觉得横刀夺爱不是好事,但她没办法,谁教她已经喜欢上他,就算机会渺茫,她还是要放手一搏!这是她的初恋。她已作了最坏打算的心理准备:大不了就是去做尼姑……
宋云儿完全不看好地说:“他女朋友长得很漂亮。”
“难道我长得很丑!”
“她还是个很有气质的空中小姐。”
“那很好,空中小姐常不在他身边,我的机会来了。”
“他跟他女朋友从高中就在一块,两人的感增听说很坚定。”
“这么算起来,他们相处的时间超过十年,那我的胜算就更大了。”
小曼渐渐露出不悦的表憎,她本来还指望云儿会替她高兴,没想到云儿的脸那么臭;大好日子石出一张二胜,是不样之兆。
事实上,宋云儿纯粹是一片好心,她担心结果会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宋辰弼的女朋友花若琳,她见过她两次面,知道花若琳人如其名,纤细得像朵花。和她相比,小曼则是不折不扣的大树,一出手就像大树倾倒,不是玻璃茶杯破,就是有人得内伤,可怕极了。
她虽然跟小曼是好朋友,但却跟她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小曼,你怎么会认定你有胜算?”宋云儿觉得她是异想天开。
“很简单,叶峰结婚,他的女朋友并没有出现,可见他们的感情已经淡了。”
宋云儿胳臂向外弯地说:“她今天飞巴黎,所以不能来。”
书读不好,并不一定就是笨蛋,小曼有点小聪明地说:“她大可找人代班,但她没这么做,这就表示她不尊重他。”
宋云儿指着有一千朵玫瑰和满天星的花篮。“那就是她送来致歉的。”
小曼拉长了脸。“你该不会是用金钱来衡量我和她之间的差距!?”
宋云儿苦口婆心地说:“我是为你好,小曼。”
“而且,叶妈妈鼓励我追他。”这是小曼自己乱说的。
“我婆婆的话不能信,她是唯恐天下不乱,就没好戏可看。”
小曼恐吓地说:“宋云儿,你会下地狱,居然敢说自己的婆婆不是。”
“我是实话实说。”宋云儿不吃这一套,自认说实话会上天堂。
小曼虽然长手长脚,但心眼却比针孔还小,她不想让叶妈妈难过,知道她的媳妇嘴很毒;不过她却用邀功的说法,希望宋云儿能改过向上,祝福她和来辰弼。
“看在我们的友情分上,我会守口如瓶,免得你们婆媳不和。”
“小曼,跟你同桌的男士,都是我特别筛选,全是没有女朋友的单身汉。”
“我不要别的男人,我只要他,我对他一见钟增。”小曼心意已决。
宋云儿还想要好言相劝,这时门外传来结婚进行曲。“下次我们再好好谈。”
没什么好谈的!小曼脸上露出如此的表情。宋云儿起身想要拍拍她,而她正要走出休息室,两人相撞,一声撕裂声响起——
只见新娘礼服从腰部裂到大腿,小曼赶紧解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一旁的伴娘睐了她一眼。“糟糕,要不要换穿别的礼服?”
“只有这件是白纱,其他都是札服……”宋云儿不知所措地嚅嗫。
“总不能穿这样出去,而且你的内k都被看见了。”小曼好心提醒她。
伴娘急中生智。“饭店里应该会有针线,我去跟他们借借看。”
“我去通知叶峰,婚礼一点再开始。”小曼也自告奋勇要帮忙。
“小曼,你还是四位子上坐,由伴娘去说就行了。”
伴娘一走出休息室,小曼立刻厉声质间宋云儿。’‘你干么那么怕我!”
“我有预感,这场婚礼会是场灾难。”宋云儿指着一直在跳灾的左眼皮。
“哼!不理你了!”小曼气得拳头睡均,墙上凹陷出五个指关节印子。
“小曼,你别生气……”宋云儿的左眼皮越跳越快。
“我已经生气了!”小曼用力把门掼上,门板硬声倒地。
“救命啊!”宋云儿正好过去追她,却被门板压在地上,发出惨叫声。
小曼连忙把门扶起来,两颗鼓着满满的英气。“你要不要紧?”
“我没事。”宋云儿脸上的妆原本就很淡,这下子整张脸变得又红又肿。
“这个门怎么办?”小曼不敢看她像极了猪头的脸。
“你放心,叶峰会帮你赔钱给饭店。”宋云儿的眼前仿佛有一堆萤火虫在飞。
“你别跟任何人说,这些都是我捅出来的楼子。”小曼担心传到宋辰弼耳里。
宋云儿摇晃着身子坐到椅子上,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顿时觉得好想哭哦!这就是她交友不慎的下场。“只要你立刻消失在我眼前,我就不出去。”
“新娘子的脸怎么又红又肿?”坐在小曼右手边的男士发出惊叫。
坐在小曼左手边的男士接着说:“大概是天生如此。”
“新郎那么帅……”坐在小曼对面的男士感叹道。
这句话引起同桌的男士们共鸣,脸上不约而同写着——一朵鲜鲜草c在猪粪上。
小曼当然不敢承认新娘子本来不是猪头脸,都是她害的。她保持着淑女的坐姿,甜美的微笑,秀气的细嚼慢咽;她相信,在座的男士中一定有人认识宋辰弼,这么完美的演技若是传到他耳里,搞不好他会马上移情别恋……
正当她幻想到高c时,左手边的男士说:“新娘礼服怎么怪怪的?”
一时情急,小曼诬陷地说;“是新娘笨手笨脚,穿的时候不小心扯破的。”
“有此可能,我听说新娘是个怪胎。”对面的男士呼应她的说辞。
“而且,听说新娘是新郎的老师,要胁他谈师生恋,不然就不给毕业证书。”
“我听到的不是这样,听说新娘和新郎是先上车,后补票。”
想不到宋云儿居然安排一群笨蛋和长舌公民她同坐!?小曼越想越生气,露出力大无穷的本性,桌子一拍,砰地一声,右手边男士面前的杯子被震翻,柳橙汁投向他的西装。“我的亚曼尼西装……”
“不是我的错,是你自己杯子没放好。”小曼才不赔干洗。
“小姐,如果你不拍桌,杯子不会自己倒下来。”男士很不服气。
“叶妈妈在叫我,恕我失陪了。”小曼灵机一动,赶紧在脚底抹层厚油。
“你别想逃!”男土飞快地伸手捉住她肩膀,却不知自己大难临头了。
“你竟敢非礼我!”小曼反手来住他的手,使出过肩摔。
男士被摔得四脚前天,大声哀嚎,“妈呀!”
“你妈在那。”小曼自认幽默地回应。
“发生什么事了“来辰弼被吵闹声吸引过来。
“他非礼我!”小曼抢着说,并以冷眼扫s在座的男士们。
宋辰弼以询问的眼神看着被吓得供若寒蝉的男士们。“有这种事?”
一个男士猛吞了一口口水,鼓起道德勇气说:“他不是故意的。”
“先生,这里不欢迎你,诉你离开。”宋辰弼押着倒榻的男士走出去。
在座的男士们,仿佛坐在针毡上,有的借口n道,有的借口要去敬酒,有的借口家里着火……大家都像得到传染病似地纷纷离席,而且一去不复返,最后只剩下小曼一个人,四周其他桌的客人不时以眼角余光仿瞄她。
小曼才不在乎别人不友善的目光,而且一桌的好菜全部属于她的,何乐而不为?
一想到她家平日的莱色,真的是只有青菜而已,倒不是她参她娘吃素,而是他们钱赚得太少;来租漫画小说的多半是学生,学生假日来租书,租书店的铁门却是关的,所以有时候开店一整天,只有苍蝇和蚊子来光顾。
不过,她现在没有胃口,因为她看到来辰弼在五百桌客人之中穿梭不停,连一口饭都没吃。心爱的男人在饿肚子,爱是要同甘共苦,她怎么可以一个人大快朵顿!?
“你——需不需要我帮忙?”小曼来到宋辰弼的面前。
“小姐如何称呼?”他态度非常客气。
“我叫余小曼,是新娘最好的朋友。”其实是损友。
宋辰弼简单地说:“我是新郎的表哥,宋辰弼。”
“我可以叫你宋哥哥吗?”小曼的脸皮厚到连辐s都穿不。
“叫我宋先生就行了。”来辰弼藏在长抽里的手臂泛起j皮疙瘩。
“宋先生,谢谢你刚才帮我解围。”小曼亮出昨晚在镜前练习一百遍的甜笑。
小曼心想,这个害羞的男人,配她这种大方的女人,截长补短,这就叫天作之合;就像她爹温柔,她娘鸭霸,他们婚姻幸福,所以她跟他也会有幸福美满的婚姻,呵呵呵……
她的甜笑在不知不觉中,随着她不良的心态,变成好笑。
宋辰弼实在不想拆穿她的谎言,因为刚才那个倒据的男士,和另两名跟她同桌并提前离席的男士他都认识,他们三人的说法一模一样,都要他小心这个力大无穷的恐怖女。
坦白说,他并不讨厌她,所以他选择顺着她的话说:“哪里的话,那个败类,没资
格喝喜酒。”
“谢谢,请你帮我拿两瓶香槟给一桌。”
“不客气。”小曼喜不自胜。
明明是她自告奋勇,但她却一厢情愿地认为,在这萍水相逢的一刻,他对她不单有救命之恩,还愿意把他的工作分给她做,这就表示他已经当她是朋友;有了朋友这层关系,正表示他们可以进一步发展成情侣……
虽然现在是秋天,可是她明显的感觉到,春天的脚步正一步步向她扑来。
从宋辰弼手中接过香摈,小曼有意无意地碰触到他修长的手指,心中一片乐陶陶,拿着香板的手像荡秋千似地摆动;她的身体虽然转了过去,脚也随着他手指的方向而去,但脸却依依不舍地往后顾盼好几眼……
不巧用正要自己来拿香摈的中年男士相蹭,手上的香摈又刚好落到半空中,眼嘟一声,原本就比较薄的香按瓶子,遇上力大无穷的她,自然碎成千万片……
宋辰弼赶了过来,担心地捉住她的手检查。“你有没有割到手?”
“没……”小曼满脸通红,幸福的感觉充满四肢百骸。
“妈呀!我毁容了!”中年男士哇哇大叫,脸颊上c着一块玻璃碎片。
“我马上打电话叫救护车来。”宋辰弼松开手,拿出手机拨号。
中年男士气呼呼地说:“小姐,你要负责医药费。”
一想到要永存括出来,小器的小曼立刻发火;但在宋辰弼的面前,她必须要有淑女风范,于是她若无其事地说:“我的后背又没长眼睛,是你自己要靠过来的。”
“你……你……”中年男士气得牙齿发抖,舌头打结。
“我很可爱对不对?”答他接着说,说给宋辰弼听的。
“我要告你伤害。”中年男士决定上法院向她索取医药费和民事赔偿。
“不过是一点小伤害了,用不着小题大作。”小曼的手从他眼前飞快掠过。
中年男士还以为她要出他锅贴,吓得连退两步。“你干什么?”
“好心帮你拔玻璃碎片。”小曼将手上的玻璃碎片一弹。
一个在远处的小姐突然起身大叫。“是谁朝我的头上乱丢垃圾?”
“算了,好男不跟女斗。”中年男士吓都吓死了,只好自认倒据地摸摸鼻子走人。
“你的力气真大!”宋辰弼以目光衡量她的弹指神功,至少有三百公尺。
“人家是女孩子,你这么说会伤了我的心。”小曼故作楚楚可怜状。
但宋辰弼已经看出她是瘟神的化身。“我看,余小姐”
“叫我小曼。”小曼立刻纠正他,眼睛还妩媚地一勾。
“小曼你还是回座位去喝喜酒,我自己去送香流就行了。”
小曼像只小绵羊,顺从地点了点头,以为他是心疼她,怕她辛苦,所以才会不需要她的帮忙;但看在宋辰弼的眼中,她却是只披着羊皮的大野狼,如果他不离她远一点,他很可能会被她吃掉……
灾难接二连三地发生,连外面都开始打雷刮风下大雨。
对没带雨伞的小曼来说,这是天公替她制造的绝佳大好机会。
终于,宋辰弼是最后一个步出宴客厅,见了她,脸色如见了鬼般苍白。
小曼拦住他的去路,开门见山地说:“宋先生,我没有带雨伞。”
“很抱歉,我也没带雨伞。”宋辰弼爱莫能助地耸了耸肩。
小曼强迫中奖地说:“你应该有开车,你一定很乐意载我一程。”
“对不起,我还有事,我要赶时间。”宋辰弼立刻婉拒。
“你总不会希望我淋雨生病吧!?”小曼又装可怜。
宋辰弼不为所动地说:“门外有排班的计程车,你可以搭计程车回去。”
“我身上只有公车票。”小曼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把皮包打开来给他看。
其实,她这么做还有另一层意思;皮包里所有的物品都放得井然有序——口红、小梳子和镜子放在透明袋里,手绢把在整齐,还带了记事本,原子笔c在上面,显示她是个爱干净的好女孩。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她是在暗示他放马过来追她。
“这是一千块……”宋辰弼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从皮夹里取出钞票。
“不行,我姐说拿人的会手短。”小曼把双手背在身后,拒不接受。
“你当是我借你的。”宋辰弼只想快点甩脱她,她比烫手山芋还麻烦。
小曼却以为他是真的有急事,所以不方便送她回家,但他用借钱这招,为的就是要留下两续交往的线索;她从皮包里取出记事本和原子笔,像个记者在采访总统般笑脸相迎。“把你的电话用住址给我。”
“你拿给宋云儿,请她还给我就行了。”宋辰弼眉头皱了起来。
“她要去蜜月旅行,我不想欠钱欠太久,我娘说欠钱不还的人会断手。”
“这样好了,楼下有精品店,我去买把雨伞送你。”
“但我还是会拿雨伞还你,你的电话和地址方便给我吗?”
宋辰弼深吸了一口气,她手长脚长,称得上是美人,对大部分的男人来说,英雄救美是走桃花运,但他却觉得是厄运的开始。
他有女朋友了,他不需要她以身相许,看她一副要免费奉送自己的样子,他吓得“皮皮挫”。
“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应该到此为止。”他只想跟她划清界线。
“这话是什么意思?”小曼一时之间没会意过来。
宋辰弼残忍地说:“我不希望你继续纠缠我。”
“你讨厌我?”小曼难以置信地惊呼。
“那倒不至于,而是我有个很会吃醋的女朋友。”
小曼退而求其次地说:“我们只做普通朋友,不行吗?”
“最好不要。”宋辰弼无情地摇头,一点机会也不肯给她。
“呜呜呜……”小曼双手遮脸,使出假哭攻势,希望他能回心转意。
“你不要哭,我没有恶意。”宋辰弼光听声音就知道她作假。
小曼从指缝间偷看他的表情。“你很爱你女朋友?”
“是的。”宋辰弼坚定地点了点头。
“为什么没人肯跟我做朋友?”其实小曼想说的是男朋友。
宋辰弼知道她的心意,也很想告诉她,因为她的力气大得吓人,做她男朋友迟早会因内出血而死;但他终究还是选择不回答,看了眼手表,脸上出现担忧的表情,向她道别:“我真的有事,我不能陪你聊下去了,你自己保重。”
正文 第二章
呜呜呜……
小曼坐在地上,哭了好一会儿,饭店经理跑来关切;原来是扫地的欧巴桑跑去告诉饭店经理,说有个女孩可能会自杀。
在饭店经理的劝说下(还包括威胁要叫警察来),小曼才肯拍拍p股走人。
手一碰触到p股,她立刻联想到宋云儿,这才明白自己误会她了,她一定是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所以才会极力反对。可是她对宋辰弼一见钟情,爱情如果这么容易就能克制住,莎士比亚就写不出罗密欧与莱丽叶的故事……
一想到宋辰弼那么专情,她的心情很复杂,对他的马子是既自幕又嫉妒。
不过,饭店经理人还不错,拿了把雨伞送她,让她感受到温暖的人情味。
小曼吸了吸鼻,止住泛滥的泪水,接过雨伞。若不是饭店经理是个长相抱歉的中年人,而且她的心又还在宋辰弼的身上,她把不好会移情别恋;但她心中暗暗期许,当她结婚时一定要再回到饭店,算是对饭店经理的一种报答。
顺着饭店前的公园走过去,小曼忽然看到暗处有可疑人影晃动,仔细一瞧,居然是四个青少年在欺侮一个满头白发的老爷爷!?她正在失恋中,心憎恶劣,这四个青少年刚好做她的沙包,让她发泄一下。
“你们在干什么?”小曼边大喝边走过去。
“小姐作快去报警,他们在抢劫我。”老爷爷急声说。
一个穿着夏威夷花衬衫的青少年立刻叫道:“快捉住她!别让她跑了!”
小曼像黄飞鸿似地蹲着马步,摆好干架的姿势。“我会很多中国功夫。”
三个青少年围住她,穿花棕衫的扭住老爷爷,一副杀j不用牛刀的模样。“以一对三,就算你会降龙十八掌,也打不过我们。”
“你们四个一起上,省得浪费时间。”小曼说的是实话,不是大话。
穿花棕衫的发出y阳怪气的笑声。“你们听听,她想跟我们上——床。”
“小姐快逃!”老爷爷不想连累她,心里觉得她有勇无谋。
“老头,没你说话的分。”穿花衬衫的手掌高举起来。
小曼火速冲出重围,将他的手反折。“你居然敢欺侮老人家!”
他痛得大叫。“快来救我!我的手快被她折断了!”
“一起扁她!”三个青少年一窝蜂地拥上。
这些青少年作梦也没想到,遇到余小曼,他们的这种行为根本就是找死。
老爷爷一眼张一眼闭,又担心又害怕,但他随即发现自己的顾虑是多余的。只见她左一拳、右一腿,打得那些恶少如落花流水,跪在地上叫她祖乃乃,然后以狗爬的方式离开公园,老爷爷顿时感到大开眼界。
小曼捡起恶少留下的皮夹,应该是老爷爷的。哇嚷,她居然救到一个“好野”老爷爷!她一眼就看到皮夹里至少有三十张千元大钞,她虽然数学考试常拿个位数,但对钱向来灵光,心里暗暗希望老爷爷拿出十张钞票报答她。“老爷爷,你有没有受伤?”
“幸亏女英雄来得快,我毫发未伤,不过吓得两腿发软了。”
“老爷爷,你家住哪里?我送你回家。”
小曼扶着老爷爷走出公园,伸手招了辆计程车,拉开车门,礼让老爷爷先上车,然后她才坐进去。她向来喜欢老人家,因为爷爷乃乃和外公外婆都疼她,每到她生日和过年都会各包一万块给她,让她的存招里有七个零。
老爷爷向司机说出住址。外双溪,有山有水、有花有草,还有好多豪华别墅;小曼又有了新想法,希望老爷爷能有年轻英俊的孙子。
这时老爷爷仿佛跟她有心电感应,刚好提到他孙子。“小姐你心真好,不像我孙子的女朋友,心眼很坏。”
“那很简单,你是爷爷,你可以命令他跟她分手。”
“偏偏我孙子是死心眼,宁可天下人负他,也不愿负天下人。”
小曼握紧拳头说:“这个笨驴,让我去把他打聪明一点!”
老爷爷叹了口气,他的孙子是个大好人,让他非常担忧,于是他和他女儿联手,故意把公司的资产掏空,留下烂摊子给孙子。
果然如他所想,孙子的女朋友开始不像从前走得那么勤;偏偏孙子看不透女友是个拜金女,还说她是因为工作忙,所以无法带来看爷爷。
其实这样也有个好处,只要她不来,他的心情就会很好,多活几年没问题。
“该打的是他女朋友,居然建议我孙子把我送到安养院。”
“那你的儿子和儿媳妇怎么说?”
“他们都去世了,我现在回我孙子相依为命。”
“老爷爷你好可怜,孙子居然不要你……不如你来我家住,我家很大。”
“我家也很大,而且我才不会让那个坏女人称心如意。”
“那个坏女人现在在哪里,我去海扁她一顿。”
“在飞机上,她是个空姐。不过她下飞机时我会通知你。”
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油然而生。老爷爷在饭店前出现,又是个好野人,笨孙子的马子是个空姐……种种蛛丝马迹合在一起,不难让小曼有所怀疑。“我刚才喝喜酒时,遇到一个男生,他女朋友也是空姐。”
“真巧,我刚才也在喝喜酒,是我外孙结婚。”
小曼是以肯定的口吻问:“老爷爷你姓宋,对不对?”
“而你口中的那个男生,也姓宋对不对?”老爷爷也恍然大悟。
“没错,老爷爷你是宋辰弼的爷爷。”小曼真的要好好感谢上天待她不薄。
这种巧合,一定是上天的安排,让她救到他爷爷,让她名正盲顺地走进他的世界。虽然从老爷爷口中,得知他女朋友不好,而且他仍然死心塌地地爱她,令她没有把握得到他的青降,但她心中还是抱着一线希望,期待有朝一日……
老爷爷突然打断她的思绪。“你待会儿见到他,要帮我演一出戏。”
“没问题,演一百出戏都没问题。”小曼巴不得天天都能到他家报到。
“在我孙子面前,我假装得了老年痴呆症。”
“为什么?”
老爷爷以平静的语气说:“说来话长,你以后慢慢就会了解。”
果然如小曼所料,宋辰弼是住豪华别墅,她变得更殷勤了,下了车之后,身体横在车内,搀扶着老爷爷下车。在兴奋的心情之下,手劲不知不觉地变大,砰地一声,关上车门的同时,计程车如经历大地震般摇晃不已……
宋辰弼还没回到家,偌大的别墅也不如小曼想像得那么华丽。
院子里有杂草丛生,一进到客厅,报纸乱扔,电视机上还开着。
老爷爷看起来一脸疲累,小曼不想烦他,主动地把地吸好。当她到厨房要去拿抹布时,灯一打开,几只蟑螂吓得到处乱窜,洗水槽里有很多待洗的碗和杯子,上面残留发酸的牛奶和燕麦粥,由此可见是早餐留下来的。
抹布就扔在脏碗上,有股浓浓的恶臭味。小曼边用沙拉脱用力搓洗,边想着老爷爷家中的菲佣为何这么懒惰?
也许因为今天是星期日,菲佣放假。像她家隔壁就住了一个半身不遂的老人,那个菲佣每列假日就玩到清晨四、五点才回去,很恶质。
看来宋辰弼是个倒霉蛋,不仅交到坏女朋友,连请来的菲佣也是坏的。
把客厅整理好之后,她看见老爷爷在看新闻,于是又回到厨房彻了杯热茶,想帮助老爷爷消化,避免胀气;这可不是刻意讨好,而是她本性善良。
接为她阔始清洗流理台,不一会儿,从客厅里传来宋辰弼的声音……
宋辰弼惊魂未定地说:“爷爷!我找你找到快疯了!”
爷爷眼睛盯着电视,不当一回事。“我一直都待在家里。”
“爷爷你忘了,你跟我一起去喝叶峰的喜酒了吗?”宋辰弼指出。
“叶峰是谁……哦,我想起来了,他是我外孙,他今年不是才上小学吗?”
“他已经二十一岁了,现在读大三。”宋辰弼耐心地澄清。
“我外孙结婚,为什么没请我去喝窖酒?”老爷爷装得跟真的一样。
宋辰弼吃惊地问:“爷爷你西装上有泥巴,你跌倒了是不是?”
“我有跌倒吗?”老爷爷挠着头,一副想不起来的模样。
宋辰弼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每次跟爷爷说话就像对牛弹议,送爷爷去安养院,那里有专业的护士会照顾爷爷;毕竟他每天从早忙到晚,有时加班一夜不眠,让爷爷一个人在家,他很不放心。
但是现在他们的经济状况不如从前,因为爷爷和姑姑投资高尔夫球场,虽然姑姑还算理智,只投资了一千万,但爷爷却瞒着他和姑姑,挪用公款一亿,结果血本无归。
虽然别墅仍在,但每个月光是付银行贷款就要十五万,穷到连菲佣都请不起。
爷爷坚持自己煮饭,所以他每个星期天都会去超市一趟,买齐一个星期的莱色。爷爷用过的碗盘,穿过的衣服,还有看过的报纸,甚至连马桶用脏了,都不会清理,于是每到星期天他就要大扫除,比上班还累。
突然,宋辰弼眼睛一亮,发现今天客厅特别干净,跟他出门前不一样……
他正感到纳闷之际,从厨房里走出他最不想看见的女人。
“哈啰!我们又见面了1小曼端了热茶给他。
宋辰弼不悦地板着脸。“你怎么在我家?”
“我跟你爷爷一起来的。”小曼维持着甜美的笑容。
“你遇到他!”宋辰弼觉得她一定是上天派来折磨他的。
小曼以骄傲的语气说:“老爷爷被四名恶少抢劫,是我救了他。”
宋辰弼用责怪的口吻对爷爷说:“爷爷,我叫你等我,你为什么要自己先走?”
“我哪儿都没去,我记得我一直都在家看电视啊!”爷爷一副冤枉的可怜模样。
“老爷爷受了惊吓,你就别再念他了。”小曼反过来责怪宋辰弼。
“你是谁?”爷爷茫然地看着她,演技足以拿下奥斯卡最佳男演员奖。
“我刚才救你一命,老爷爷你忘了吗?”小曼充分配合。
爷装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对了,我想起来了,你是我孙媳妇。”
其实,爷爷这个老狐狸是故意试探小曼的反应。如他所料,她听了之后,脸颊立刻变得像颗红苹果,足以证明她喜欢辰弼;可是辰弼却双眉紧锁地瞪着茶杯,好像发现有一只苍蝇在莱里游泳似的。
严格说起来,小曼和花若琳都是美女级,花若琳身高也有一百六十八公分,两人同样是纤腰细骨,同样是肤白后红,但小曼不及花若琳的气质,花若琳又不及小曼的善良,若是要他在她们两个之间作出选择,老爷爷绝对会选小曼。
娶妻娶德,这是婚姻幸福最基本的要素,爷爷已经跟辰弼说过很多次,但是辰弼老是把他的话当成耳边风。
因此爷爷才会不得已装痴呆,把公司让给辰弼经营,并且事先故意把一亿元藏在瑞士银行,让他忙碌,借机疏远他和花若琳的感情。老爷爷相信再过不久,花若琳自然会露出狐狸尾巴……
宋辰弼没好气地说:“爷爷你糊涂了,我还没结婚,而且她不是我女朋友。”
爷爷咄咄人地问:“叶峰上小学都结婚了,你为什么还不结婚?”
宋辰弼避重就轻地说:“我忙,若琳也忙,我们没时间结婚。”
“若琳……这名字好熟,我想到了,她很爱钱。”
“爷爷,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