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不可能得逞
作者:
格陵南 更新:2021-12-23 18:39 字数:2600
:(),
第二日一大清早,如锦就被蜀素吵醒了。
“小姐,侯爷来了!”
如锦连忙起身,随手找了件厚斗篷便就从房里出去,“父亲找我有事?”
临安侯看到长女一脸睡眼惺忪的模样,就有些心疼,“昨日太学院的事我听说了,锦儿,没被吓坏吧?”
他这几日早出晚归的,实在是太忙。
不过再忙,儿女们的事还是放在心上的!这不,立刻便来雪柳阁看望女儿了。
如锦摇摇头,“我倒是没有,不过文辰的情绪有些不好。那名死者是他的同窗,小孩子头一次遇到这种生离死别的事,想是很难过的。”
临安侯点点头,“嗯,我先来看看你,正打算再去文辰那看看的。”
他又看了一眼满脸倦色的女儿,摆了摆手,“时辰还早,左右无事,锦儿再去睡会儿吧!”
如锦确实有些困倦,也不和临安侯客气,福了一身,便要转身回房。
“等一下!”
如锦转头,“父亲还有什么事?”
临安侯的脸色忽然变得凝重起来,那不敢置信的小眼神十分复杂地在长女身上打量着。
半晌,他终于开口问道,“锦儿,这斗篷……不是你的吧?”
分明是男子的款式。
那么长,拖曳在地上,跟个抹布似的。
等一下,这个颜色,有点眼熟啊!
如锦这才发现自己刚才随手一捞,居然将李渡的斗篷穿了出来……
没想到临安侯的眼神那么好,居然一下子就被他看出问题来了!
她连忙干笑两声,“哎呀!这斗篷确实不是女儿的呢!想来是昨日在太学院人多繁乱,不小心拿错了……”
临安侯狐疑地问道,“真的?”
昨日那种场面,大家一定都很慌乱,匆忙之中拿错了斗篷,倒也不是不可能。
就只是这斗篷的颜色,实在是有些眼熟,让他心里总觉得有点不踏实。
到底是谁呢?
是哪个骚包素爱穿这么鲜亮得颜色呢?
一时竟有些想不起来。
如锦点头如同捣蒜,“真的,真的。等会儿父亲去看望文辰,可以去问他,昨日是不是跟兵荒马乱似的,到处都是一团乱麻……”
她忙脱下斗篷,“还得劳烦父亲,等下见了文辰,让他去太学院帮忙问问,昨日是谁丢了斗篷,又是谁拿错了我的红斗篷!”
临安侯听长女这么说了,勉强便就信了。
他摇摇头,“男女授受不清,拿错了别人的斗篷总是不好,此事便就此揭过,算有人提起,锦儿也绝对不要承认,就当压根没有发生过!”
反正世上的红斗篷多的是,哪怕对方拿出来一个,又怎能证明这红斗篷的主人就是锦儿呢?
不承认,就是没有。
如锦忙道,“哦。女儿反正都听父亲的!”
长女嘴甜,说的话就是能捂到临安侯的心里,他笑了开来,“不过小事一桩,锦儿别放在心上,快点去休息吧!”
他一把将斗篷接过,然后嫌弃地扔到了慕平的手上,“不过这斗篷得给爹,我去处理掉。”
什么臭男人的东西,也配留在长女的身边?
扔掉!必须扔掉!
如锦笑嘻嘻地说道,“这种小事,就不劳烦父亲了!”
她当然知道临安侯口中的“处理”,必定是拿去丢了。
这件斗篷似乎是李渡常穿的,又是上品的野狐狸毛所制,就这么丢了实在太可惜了。
再说,昨夜她穿着它离开的时候,李渡已经睡着了。一绝醒来,发现自己心爱的斗篷彻底没了,心情一定很差吧?孩子还病着,她可不能再给他这种打击!
她连忙补充一句,“这么好的东西,丢了可惜,我还是将它赏了常给我赶车的老胡吧!”
没想到临安侯却十分坚持,“府里又不是穷得赏不起老胡一件狐裘做的斗篷了!他给你驾车,来来往往的,若是被斗篷的主人见了,咱们岂不是成了那等偷拿人东西的贼?”
他冲如锦摆了摆手,“锦儿,你去歇息!老胡我会赏,这斗篷爹也会处理干净的。有爹在,你万事都可放放心心!”
说罢,他便转身而去。
同时离开的还有慕平,以及他手上捧着的紫色狐狸毛斗篷……
如锦简直欲哭无泪。
老父亲的一片拳拳爱女之心,她懂,也很感动。
就可怜李渡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好端端地损失了件心爱的斗篷……
蜀素关心地问道,“小姐还睡吗?”
如锦沮丧地摇摇头,“哪里还睡得着?”
斗篷应该挺贵的。
制一件一模一样的应该得不少时日……
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左右她还挺有钱的。
问题是,李渡仿佛手头挺紧的。
陛下的六十寿辰在即,那件斗篷该不会是他最气派最华贵拿来重大场合撑场面的唯一一件吧?堂堂恪王,应该不至于那么穷吧?不至于的吧?
临安侯从雪柳阁出来,便径直去了文辰的院子。
文辰已经起了,但精神状态不佳,整个人有些蔫蔫的。
父亲的到来让他受宠若惊,但也只是略略高昂了一些,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喜形于色。
“父亲怎么来了?”
“太学院的事我听说了,来看看你。”
“哦……我没事。”
“听你二叔说,凶手找到了?居然也是你们太学院的人。”
“嗯,凶手是柳博士的助手,我们都叫他严师兄。他平日里那么温和有礼的一个人,没想到居然会做出那样的事。真让人难以接受啊!”
“听说是争吵间推搡致人摔亡?唉,年轻人,太冲动了些。不过,这种事,也不算罕见。就算是关系很好的两个人,为了利益之争,也难免会有你死我活的角斗。虽然残酷,但这也是世间百态。文辰啊,看开一些!”
“嗯,爹,我知道了。”
文辰是个聪明的孩子,这些道理他都很清楚,只是头一次遇到这种事,有些感慨低落罢了。
但能得到父亲亲自看望和劝慰,他心里就好受多了。
他情绪好了些,一眼便看到了慕平手上的斗篷,“咦,这不是恪王的斗篷吗?怎么在平叔手上?一定是恪王不小心遗落,恰好被父亲捡到了!”
临安侯顿觉心里被一根很长的刺刺痛了一下。
“这是恪王的斗篷?”
单纯的文辰天真无邪地点头,“是啊,昨日在太学院,恪王就穿了这个,我不会记错的。”
他笑着伸出手,“反正我这两日要去恪王的府上向他讨教学问,不如父亲将斗篷给我,我给他捎过去便可。”
临安侯摇头,“不必了。”
他说话的声音忽然有些咬牙切齿起来,“父亲今日恰好有要事要找恪王,我亲自带给他。”
顺便好好敲打一下恪王,老男人就该离年轻的小姑娘远一点,有他这个带刺的老父亲在,妄想要摘取到鲜花,牛粪是不可能得逞的!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秒记住:书客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