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食童老怪
作者:飘来飘去的影      更新:2022-01-10 11:06      字数: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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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康熙年间,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孟镇,住着父女二人,母亲在女儿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父女二人相依为命,父慈女孝,父亲开着一爿杂货店,日子虽不是大富,但也充实开心。女儿叫花丝,长得很有姿色,脾气温柔可人,长大后每天笑盈盈坐在柜台后面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她的音容笑貌吸引了不少前来买东西的顾客,店铺的生意比以前好了很多。
  这天中午,天气热辣辣的,树上的蝉拼命地叫,连一向为了店铺生意不肯有一丝倦怠的花丝也忍不住打起了瞌睡,她伏在柜台上,一只胳膊支着脑袋,摇摇晃晃,眼看美丽的脸就要磕在柜面上了。突然,一个声音在头顶响起,“姑娘,我要买一把折扇。”花丝猛地睁开眼睛,看见面前站着一个和自己一般年纪大小,眉清目秀,着装不俗的人,一看就是某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花丝脸上一阵发窘,在这么俊俏的男子面前打瞌睡,嘴角流涎真是丢人,她慌慌地从背后物品架子上拿了几把扇子,展开来让这位公子挑选。公子低头欣赏着折扇,最后选了一把画有美人图案的那把,“就要这把,”公子说着拿起扇子来扇风,又笑着对花丝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啊。”花丝红了脸,忙把头低下。“给淑女钱。”公子说着往柜台上放了一锭银子。花丝说,“扇子只卖十文钱,公子没有零吗,这是小本买卖,找不开呀。”“不用找,不用找。”公子说完抬脚就走,边走边哼起了戏,嘤嘤嗡嗡,渐行渐远。花丝把银子收起来,心里一阵欢喜。这时,父亲从后面屋子走出来,说,“那不是知府大人的三公子吗,我去城里贩货的时候见过,他怎么到这里来了?”花丝听了,心里真是又惊又喜,说,“也许是来游玩的,咱们这里风景最好。”
  第二天,公子又来了,这回买了一盒胭脂,一盒花粉,他突然偷偷对花丝说,“姑娘认字否?”
  花丝小时候在学堂里念过几年书,她说,“认识几个字。”
  公子微微一笑,说,“太好了。”说罢,把一张对折过的纸压在胭脂水粉盒下面,又放在柜台上一锭银子,说,“这胭脂水粉送给姑娘了。”说完就走。
  花丝是个聪明的姑娘,她能猜到那纸上写的是什么,不由内心一阵激动,于是,推脱头疼,让父亲来店铺前面盯着,自己躲到闺房看那封信笺去了。
  她把公子送给她的胭脂水粉放到桌上,手指几乎颤抖地打开信笺,只见上面写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姑娘未嫁,鄙人未娶。若成良缘,今生无憾。姑娘若允,书信告知。如若不允,自当路人。”
  花丝拿出纸笔,“书信告知。”
  第二天,花丝打扮得尤为动人,脸上涂抹了公子送于她的胭脂水粉,坐在柜台里,笑意更加生动真实。
  公子来后,花丝拿出回复他的信笺送于他,公子喜形于色,揣起信笺走了。
  公子这一去,好几天没有出现,花丝翘首盼望,渐渐心灰意冷,她想这也许是富家公子哥闲着没事,拿小门小户家的女子打趣,因而由爱生厌。
  晚上,花丝刚刚睡下,听得窗户上有动静,她睁开眼睛朝窗户看去,一个人影子印在窗户上,把她吓了一跳,那人正在拍窗棱子,头顶光光的,是个男人。“谁啊?”她问。
  “我!书信往来的李公子啊!”窗外那人压着声调说。
  花丝一下坐起身子来,下床点上灯,打开了窗户,窗外是公子那张俊秀的脸。
  花丝气道,“公子何意,我们虽然穷人家,但也是有尊严的,望公子不要拿我们穷人开玩笑。”
  李公子说:“花丝姑娘说哪儿去了,我是有苦衷的啊。我对姑娘一往情深,本想着找个媒婆来提亲,奈何家父不同意。”
  花丝脸色缓和下来,说,“那不就得了,父母之命大于天,咱俩没缘。”说完就要关窗户。
  “且慢!”李公子把手阻挡,说,“姑娘竟这样狠心,看来不是看中我的人啊。唉!我本想咱俩私奔,你看我包裹都打点好了。”
  花丝向他身上看去,果然在肩头坠着个圆鼓鼓的大包袱。花丝心里一阵感动,但她还是说,“不行啊,李公子,你家家大业大兄弟好几个,可我父亲只有我一个女儿,我走了,他怎么办呢?你快回去吧。”
  李公子转身悻悻走回去。
  过了几天,李公子又来了,还是在一个月圆之夜,在窗户外面,还是背着个包裹,他说他为了她茶饭不思,一哭二闹三上吊,父亲一生气把他赶了出来,现在没地方可去,愿姑娘收留。
  这花丝姑娘想了想,同意了,给李公子收拾出一间房让他居住,读书。
  从此,李公子就在花丝家里住下了,除了读书写字外,还帮忙记账,打点货物。
  有一天晚上,花丝的父亲把花丝叫到房里,说:“既然你们双方有意,那就成个家吧,老这么住着,也不是个法子,街坊邻居知道了要笑话。再说了,这公子虽是被赶出来了,但毕竟是知府大人的亲骨肉,我还听说,他是知府大人最喜欢的儿子,这回把他赶出来,不过一时之气,早晚是要接回去的。你若是和公子成了亲,生米煮成熟饭,他父亲也就同意了,到时候你的福气也就来了。”
  花丝一听父亲说的有理,当下同意了。
  花丝和李公子结了婚。婚后两人过得幸福美满。就在花丝怀胎六个月的时候,李府果然来人了,带头的是李公子的大哥,身后跟着一些护卫和家仆,他用冷冽的语气对三弟李公子说:“三弟!家父立了大功,官升二级,现在马上要到京城上任,我们也要随家父去了,京上有我们更大的府邸,我们的家族将更加旺盛,家父要你同去。你怎么想啊?”
  李公子高兴地说:“真为父亲高兴,我去,不过,我娶妻了,得带着妻子同去。”
  李大公子冷笑一声说:“家父耳目众多,他早就听说了你娶妻的事。不过他说,要去你就自己去,不许带这个贱民女子。三弟,随我走吧,你聪明好读书,前途无量,何必拘泥在此?”
  李公子低声说,“不,不,她已怀了我的骨血,我不能抛下她。”
  “那就告辞了!”李大公子袖子一甩,愤然离去。
  花丝躲在门帘后面都听到了,她的心吓得“彭彭”直跳,她没有因丈夫的留下而高兴,因为她听到丈夫最后那句话是那么犹豫无力,他们一家人飞黄腾达,他留下来也心有不甘哪。
  花丝终日望着丈夫的脸色,他发现丈夫时常忧郁,望着窗外远处的景色发呆,那是去往京城的方向。
  终于有一天,花丝发现丈夫不见了,衣服,书,笔墨纸砚通通不见了,花丝只觉天旋地转,晕了过去……
  她醒来后,把李公子离开的事告诉了父亲,父亲气得吐血倒地。
  父亲一病不起,眼看要踏进黄泉路了,他让花丝拿来笔墨纸砚,写了封家书,告诉老家的大哥,他死后把花丝接回老家。
  父亲泪水涟涟,枯枝般的手捶打自己的胸口,悔恨交加地说:“是我害了你呀,我不该自作聪明,让你嫁给那个畜生。”
  花丝终日以泪洗面,此刻眼睛肿得几乎睁不开,她说:“父亲不要自责,你的主意本没错,只是咱们运气不好,谁承想知府大人官场得意升官了呢。”
  父亲抓住花丝的手,说,“听我说,别去京城闹,咱们胳膊拧不过大腿,你去了,不仅讨不回公道,命也难保。回老家去,把孩子偷偷生下来扔掉,嫁个良人吧。”
  花丝哭着点点头。父亲说完这些话,带着恨死去了。
  花丝的大伯收到信急匆匆赶来,处理完弟弟的丧事,带着花丝回了老家。
  花丝在大伯家住下,由大伯母照顾,花丝终日藏在屋子里,不出来。到了分娩的时候,可把大伯母急坏了,去哪儿呢?自己的住所人口密集,孩子一哭,让别人听见了可怎么整?自己尴尬不说,侄女也就嫁不出去了,她可不想一辈子养着个老闺女。她和男人一商量,去山上,这村子附近有座深山,那里人迹稀少,是个不错的去处。·
  就这样,到了快临盆的日子,天还没有亮,花丝就觉得肚子绞痛,估计自己快生产了,赶忙把大伯母叫来,两人带好食物,收拾了一些细软,从后门偷偷溜出去。
  出来门后,两人就直奔深山的方向走去,一个老妇女拖着个孕妇,行动迟缓,走走歇歇,还没走到一半,就已将日上三竿了。她们不敢耽搁,怕有人看见把她们认出来,只能不辩方向地朝着无人的地方走,兜兜转转,终于走进了深山。
  山里树木茂盛,杂草丛生,遮天蔽日,果然是个躲避人群的好去处。她们走了走,看到不远处有个破落的院子,似乎荒废已久,无人居住,于是她俩在院子里找了个角落坐下休息。走了这么远的路,两人都已经热汗淋漓,腿脚酸痛了。她们解开包袱,吃了点儿干粮,正自出神的时候,房子里面传来脚步声,原来这里有人居住,花丝吓得慌忙拿袖子遮住脸,大伯母也惊慌,她抬起头来,看到是一位老婆婆,老婆婆头发花白,走路颤颤巍巍。老婆婆问她们是谁,从哪里来,大伯母支吾着不知怎么回答。老婆婆那圆圆的深陷的眼珠子瞪向花丝隆起的肚子,随即露出明白过来的笑容,她说我知道啦,放心在我这里就行,我不下山,更传不了什么话。大伯母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说那就谢谢老人家啦。花丝这时把袖子放下,把脸露出来,她看着这个好心的老婆婆,发现她虽然老了,但眼睛特别亮,陷在干枯萎缩的眼眶里,圆溜溜的如漆黑的井水,她注意到她和大伯母说话的时候,时不时盯向她的肚子,在盯向她肚子的时候她的眼睛更亮了,一闪一闪,像好奇,更像贪婪。
  老婆婆把她们领进屋,把桌椅抹干净,让她们坐下好好歇息一番。到了晚上,羊水就破了,大伯母和老婆婆一起给花丝接生、、、、、、
  很快,花丝就生下了一个白白嫩嫩的小男孩,孩子哇哇地哭,大伯母和老婆婆呵呵地笑,只有花丝笑不出来,她现在不知该怎么办了,父亲的遗言和孩子的笑脸把她的心扰乱了,她到底该怎么办好呢?
  大伯母看出了她的心事,趁老婆婆下厨给花丝熬稀饭的时候说:“花丝,你想怎么办呢?孩子要还是扔?这孩子多好啊,我想那位公子看到孩子会不会接纳你呢?这可是关系到你的命运啊,我也不敢给你拿主意,你自己看着办吧。”
  花丝抚摸着孩子的头,看着孩子熟睡的样子,她的心动摇了,怎么忍心把骨肉抛在这深山老林呢,何况他还是个男孩。她一时拿不定主意。
  时间一晃,花丝和大伯母在老婆婆家住了四天了。在这几天的时间里,花丝做了决定,她要把孩子带回去,她要去京城找李公子,他若是不认他的妻儿,她也不勉强,她回到孟镇继续做杂货铺买卖,独自把孩子抚养成人。
  不知怎么回事,自从做了这个决定,她的心情好了起来,觉得未来有了意义,这就是母爱的力量吧。
  第五天,阳光明媚,花丝抱着孩子走出家门,这是她生下孩子以来第一次见阳光,阳光把她的眼眶刺痛了,她眯起了眼睛,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张老脸近在咫尺,是老婆婆,神出鬼没的,吓了花丝一大跳。
  “能出门了?”老婆婆问。
  “是啊。”花丝点点头。虽然老婆婆帮助了她,但她还是抑制不住讨厌她,这个老婆婆怪怪的,尤其是她的笑,笑得幽幽的,笑得假假的,仿佛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还有,这个老婆婆晚上睡觉爱打呼噜,那呼噜声竟像野兽那样低沉浑厚,更令花丝难以忍受的是老婆婆看她孩子时的样子,她好像比花丝更爱这个孩子,一见到孩子那黑溜溜的眼睛就放光,如同见到自己的孙子一般,花丝想,就算老婆婆再喜欢这个孩子,也该克制自己的感情,毕竟不是自己家的孩子,真没必要这样欢喜,会让人觉得别扭。
  “我伯母呢?”花丝问,从门口一个板凳上坐下来,她想晒晒太阳。
  “出去拔野菜了,今晚咱们做野菜疙瘩汤。”老婆婆说。
  “哦。真是谢谢婆婆这几日的收留,明儿我们就回去了。”花丝说。
  “啊?这么快啊。”老婆婆露出依依不舍的样子。
  “家里还有很多事呢。”花丝说。
  “恩,那好吧。你坐着吧,我去看看你伯母,看看她拔了多少了。”老婆婆说完向门口走去。
  花丝独自坐在院子里,闭着眼睛,摇着怀里的孩子,孩子睡了,她也迷糊起来,她不敢深入睡去,怕孩子从手上滑落,克制着睡意,在那打睡眼恍子。
  “这孩子细腻白净,吃起来一定很爽口。”
  过了一会儿,花丝陡然听到一个声音,吓得她头发丝都快竖起来了,她听出是那个老婆婆的声音,老家伙一定以为她睡着了,跑了回来。花丝不敢睁开眼睛,她强作镇定,装睡着。老婆子不知道花丝已醒,仍然自顾自欣赏自己的食物。花丝偷偷睁开一点儿眼缝,看到老婆婆脸上完全不见之前慈祥的模样,此刻的她是面目狰狞,那黑溜溜的眼睛可怖的瞪了起来,满是贪婪的欲望,这副怪样子差点儿把花丝吓背过气去,但她理智地想到,千万不能打草惊蛇,于是继续假寐,心里盘算,怎样才能逃脱这个鬼怪的魔爪。
  好在大伯母这时回来了,“野菜真嫩啊!”她走进院子说。
  “拔了这么多啊。”
  老婆婆说,声调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花丝这时才敢睁开眼睛,她看到老婆婆转身去接大伯母手里的篮子。
  傍晚,趁老婆婆在厨房里做汤,花丝抱上孩子拉着大伯母就走,大伯母不解,花丝悄声说,咱们快走,别说话,只管快走。大伯母被她诡秘的样子吓坏了,一句话不敢说,与花丝走出了这个破旧的院子。
  出了院子,两人狂奔起来。“妖怪!那老婆子是妖怪!她要吃孩子。”花丝说。话音刚落,只听后面一声歇斯底里的尖叫声,花丝和大伯母回头一看,魂差点儿吓没了,那老婆婆疯了一般,披头散发,朝她们追来,速度极快。
  两人骇得大叫一声,没命地向山下逃去,她们逃啊,逃啊,但还是被追上了,花丝跑在后面,那老婆子首先抓住了她,她的利爪撕破了花丝的衣服,花丝本能地抵抗,老婆婆此刻两颗犬齿变得又尖又长,咧着大嘴,哈喇子直往下流,她去咬花丝怀里的孩子,花丝拿胳膊去挡,利牙一口咬在了胳膊上,花丝吃痛地喊叫,幸亏大伯母拿了块石头绕到妖怪老婆子身后,把她打晕了。见妖怪倒下去,两人不敢松懈,一口气跑回了村里、、、、、、
  听说山里有妖怪,大伯第二天白天纠集了村里胆大的壮劳力和猎户去山里寻找,不是他们傻大胆,而是他们觉得既然一个女人都能把妖怪打昏,这妖怪也没多大能耐,早除掉早好,免得它在乡亲们没防备的时候下山来吃小孩。他们在山里转来绕去,终于找到了那座破院子,悄悄来到窗根底下,窗户打开着,往里一看,那老妖怪正躺在炕上睡觉,发出的呼噜声如野兽般低沉浑厚。大伯指指旁边的柴火垛,大家伙明白过来、、、、、、
  不一会儿,火光四闪,大火包围了屋子,老妖怪被浓烟呛醒,嚎叫着往外冲,猎户早就搭好了弓箭,他对准妖怪圆溜溜黑井水般的眼睛,拉满弓,手一松,箭飞射出去,正中目标,妖怪的叫声更加凄厉了,为了防止她跳出来,猎户继续搭箭,其余人向她掷石头。最后,妖怪被烧成了灰烬。
  花丝受伤的胳膊涂上了药膏,已经不疼了,她不想在村里滞留太长时间,她想快点去京城找李公子。在得知妖怪死掉后,她马上打点包裹,背着孩子出发了。
  “孩子乖,咱们去找你爹爹。”
  花丝走在路上,每当孩子哭闹她就这样哄他。
  走了五天的时间,终于要到了,她看到前方影影绰绰的,像是京城的城墙和城门。此时是薄暮时分,天边的彩霞只剩了一抹影子,花丝走在荒凉的土路上,土路两边是歪歪扭扭,稀稀疏疏的树木,她的干粮早已吃完,此刻又累又饿,伤口也隐隐约约作痛起来,她坚持不住,就在路边一个树墩上坐下来,她听到了背上孩子熟睡的细细呼吸声,听到了自己肚子咕咕叫的声音。“好饿啊~”她感叹道,好想吃肉啊,她心里想道。她仿佛嗅到了肉香,在哪儿?就在背上。她的眼睛突然瞪得溜圆,释放出贪婪的光芒,肉!我要吃肉!她怪叫一声,跳起来,把背上的孩子解下来,抱在怀里,她的两颗犬齿变得又尖又长,哈喇子直往下流,吃!她一口咬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