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部分
作者:未知      更新:2022-02-04 10:04      字数:12981
  耐饷埠推剩涂梢缘玫匠h四岩云蠹暗亩鳌?br /
  而我,将会成为他生命中一个什么角色呢?
  我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些。
  如果注定只能陪伴着走一段路,那么就这样吧,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变成了人之后,我回到草原的希望就可以实现了,以狼的形态穿越海洋和大陆,这个任务实在艰巨了点儿。
  之后的一段时间,虽然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待在一个房间里,我们单独相处的机会并不多,伊格内修斯严格禁止他们随意变回动物的形态,也让自己的老仆哈里克以及学生兰斯时时刻刻盯着他们,以防他们犯规。
  这对于习惯于用动物形态生活的老大和金毛来说,非常不适应,即使在地下的大半个月时间,他们已经经历过魔鬼式训练,但是他们还是会做出各种各样的只有动物时候才会做出的动物,比如喜欢吃生r,直接用嘴进食,偶尔会突然四肢着地行走,发火的时候习惯性对空咆哮,龇牙咧嘴,以及对猎杀和血腥毫不掩饰的兴趣和渴望。
  相比较而言,金毛的语言能力比老大强,当老大还在牙牙学语的时候,金毛已经可以使用较为流利的日常对话,但是老大其他方面却比金毛进步快得多,因为老大的性格更加沉稳和安静,所以用于学习的时间更多,而金毛狮子总是会把兰斯和老仆哈里克送来的书在短时间内撕成碎片。
  伊格内修斯为了让他们尽快适应人类的身份,给他们找来了各种各样的教师,对他们进行系统的贵族式的全面教育,传统的“七艺”,包括文法、修辞、辩证、算术、几何、音乐以及天文,以及现在富有的罗斯年轻人中热衷的剑术、马术、拳击和击剑。
  可以想象他们的文化课程学得有多差,很多老师都对这两个空有外表,实则顽劣和愚钝的学生感到绝望,纷纷辞职不做了。
  伊格内修斯只好自己兼任了两门课程,其他的老师则像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不停的换来换去,而身体锻炼方面的课程,则稍微让老大和金毛感兴趣一点——虽然也只是相对于文化课程来说的。
  不过如果想到他们才刚变成人,那么他们的表现以及接受能力已经相当可圈可点,可以与人类中的高智商人群相提并论了。
  因为老大和金毛坚决不肯让步的关系,所以我也可以留在房间里旁听——有三分之一的老师是被我的存在吓跑的,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和一头狼近距离接触。
  对于这一点,我感到很高兴,虽然自己也许永远也变不成人,但是能有了解这个世界,认识这个世界的机会总是让人高兴的事情。所以我听得比那两个无所事事、心不在焉的人更认真。
  但是我怀疑伊格内修斯之所以同意我留下,不是因为老大和金毛的支持,而是我对他们的控制能力,只要他们稍有躁动,我就会低声咆哮着阻止他们,因为我的关系,多少老师在惹毛了他们之后还能活着走出这栋别墅啊!
  那些老师习惯了人类学生对他们的尊敬,也习惯了对学生的呵斥和严苛,拿对人类的一套,对待完全不懂人类规则,只凭本能喜好行事,本质还是野兽的老大和金毛,这是一种找死的行为。
  每隔一天,伊格内修斯就会把他们带到圣洛克城去一次,看戏、吃饭、见朋友等等,让他们感受人群的气息,能够掩饰住猛兽的天性,融入人类社会。
  原本空荡荡,没有什么人气的别墅一下子热闹起来,甚至伊格内修斯还召集了许许多多的工匠,把这栋原始风格的别墅整饬得和其他华丽的别墅一样了,外面也用一道高高的围墙圈了块地儿,修了个小巧精致的花园,赛尔特神的神像也擦拭得干干净净,一道喷泉的水不停地洗浴着他的身体。
  我不明白伊格内修斯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我总觉得他这么大费周折的劳心耗神的举动,不会没有原因,而且这个原因我不太乐意看到。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黑豹了,每天我都会抽时间,单独在宽广的树林中寻找着他,大部分时候,我会感觉到它的气息在我身边不远处徘徊,但是它从来没有真正现身过。
  虽然它没有出现,但是每次只要我一出现不久,它的气息也就随之出现,这让我知道,它在看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们同样是边缘人群,他是个智商大概相当于人类儿童的半人半兽,而我则是个具有人类灵魂的野兽,在某一点上,我们同病相怜。
  我放不下这个孩子,它的眼神是那么寂寞。
  而我也清楚的知道,我每天在树林中的游荡,给了它多大的安慰和喜悦。我想,我没剩下多少的同情和怜悯大概全都用在它身上去了。
  39
  39、风雨欲来 。。。
  伊格内修斯也许是觉得自己太老了,已经没有慢慢等待果实成熟的时间和耐心。
  他把课程排得满满当当,除了睡觉和吃饭,几乎每时每刻都会有一个礼仪教师跟在老大和金毛身边,对他们的一切言行举止进行矫正。
  学习强度之大,大概也只有记忆中的高考能相提并论。日复一日的枯燥学习即使是普通的人类都受不了,何况是野性未除的老大和金毛。
  有时候我看着一边打着瞌睡一边听着礼仪老师念叨的老大和金毛,就觉得在某种程度上而言,自己没有变成人类是相当幸运的一件事,但是反过来一说,我原本就是人类,要重新学习这个社会的规范以及基础文化,应该会是比较轻松的事情。
  这种速成的方法在我看来效果并不太好。
  老大和金毛的一举一动确实越来越像一个人,但是也仅仅是“像”。从本质上来说,他们只是在学习如何模拟成一个人类而已。
  那些教师一遍又一遍向他们灌输人类社会的通行规则,让他们不断重复,利用肢体行为的惯性,把这些东西刻印进他们的行为中,再加上他们出众的外表,如果没有比较亲近的接触以及敏锐的d察力,他们还是很有欺骗效果的。
  至少得到人类中的女性的欢心毫无问题。
  在所有的课程中,我最喜欢历史;在所有的老师中,我最喜欢历史老师白胡子老头阿尔特。
  他也曾经是利德尔和兰斯的老师。兰斯对他的态度极其恭谨,每次都会亲自接送他往返于这所郊区别墅与圣洛克城的住所间。
  一个老师好不好,或者说,一个老师的水平到底如何,从他的学生对他的态度就可以轻易得出结论。
  阿尔特已经很老了,他曾经是一个奴隶,由于从小表露出来的出众的聪明才智,被宽容的主人恩准在劳动之余的时间学习一些知识,以便将来能当一个秘书或者书记员,但是他的发展远远超乎了预计,最后,他不但同上层阶级的罗斯人一样,掌握了罗斯文,甚至还可能掌握了更为古老和神秘的艾尔基文。
  他的主人不忍心他被埋没,释放了他,给了他自由。
  他游走于整个帝国以及已知世界,甚至是传说中的地方,有人认为他到过隔着死亡之海的黑色大陆。每到一个地方就与当地的贤者进行交流和学习,等他年纪渐老的时候,回到了罗斯帝国,成为了一名老师,他渊博的学识和高尚的品德传遍了整个帝国,无数的学生慕名而来。
  他有一双浸透了沧桑的浑浊的眼睛,如果你以为他眼睛半瞎了,人也就糊涂了,好糊弄了,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
  我很怀疑,他也许是所有教师中最了解老大和金毛本质的一位。
  他上课都是用讲故事的形式,他一直在试图纠正老大和金毛的一些观念。
  前天,他们之间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辩论。
  事情的起因在于金毛的一句话。
  那天,他们刚好说到了罗斯历史上的一次征服行动。那是一个极其顽强的对手,整个征服行动耗费了整整一百年才得到最终的胜利。罗斯人为了发泄心中的怒火,把那个城邦夷为了平地,并在上面撒上盐,诅咒这个城邦的后代以及任何可能的继承者。
  金毛听完了之后,鼓掌赞赏这种斩草除根的态度,“我觉得与其做这种无用的诅咒,不如直接杀掉所有可能的敌人,比如那些洛基人以及他们的后代。”
  这对于金毛来说,是理所当然的结论,狮子在打败了前任狮王之后,会杀死狮群中带有前任狮王血统的小狮子,把所有不利于自己地位的威胁抹杀在萌芽状态,同时这也有利于它本身的后代繁衍——失去了小狮子的母狮很快就可以再次怀孕生子。
  但是这句残酷的话,让阿尔特震惊了。
  他满脸无奈地看着满不在乎的金毛,眉头紧咒,转过头问老大,“欧卡,你认为呢?”
  老大干脆利落的回答,“我赞同斯卡,不过我以为手段应该更为隐蔽。”
  我感觉阿尔特快晕倒了,对于这两个学生毫不掩饰的冷酷。
  他摇摇头,慢慢地说,“你们该知道什么是同情和怜悯,什么是温情与慈悲,血腥和杀戮换来的永远是仇恨和隐患,而不会带来和平与安宁。”
  金毛大笑起来,“噢,阿尔特老师,你真应该去斗兽场看看,去奴隶农庄看看,那里可没有一点点的同情和怜悯,更没有什么温情与慈悲。”
  他冲着老大和我眨眨眼,接着说,“老师认为这样的人类还有救吗?那些在斗兽场上被强迫进行厮杀供人取乐的野兽,如果某天反抗的话,会不会做出比罗斯人对洛基人所做的更残忍的事?”
  阿尔特沉默了一会儿,“有多少人疯狂,就有多少人清醒,斯卡,不要太偏激,人类也许自大,也许残忍,也许健忘,也许有无数的缺点,但是我们终究会回归平和。”
  “也许会如您所说,但是法则早就规定了,所有生物都自有其界限,过界者终究会自食恶果,在草原上,我们——不,那些动物,遵循着这些残酷的法则,自由的生活,而人类却认为自己可以把这种法则玩弄于鼓掌中,或者完全无视它,我想,反噬已经出现了。”老大微笑着轻声说。
  我知道老大所暗指的是什么,如果他能变成人类,那么,动物与人类之间一面倒的局面必将会改变。
  阿尔特沉痛的摇摇头。
  老大和金毛早就习惯于阿尔特的悲天悯人,说实话,如果不是遇到阿尔特,他对人类的印象只会停留在斗兽场上那些疯狂的叫喊以及震天的跺脚声上。
  从阿尔特身上,他看到了人类的另外一面,虽然在他看来,这一面太软弱无力,以至于给人极度理想化的印象。
  不过,也许所有的贤者都是这样,他们活在远超乎现实世界的道德和思想水平之上,在自己理想的国度中,创造一个想象中的世界,并且用这些理念或多或少的去影响现实中的人,引导或者矫正他们偏差的方向,比如柏拉图的《理想国》。
  从这一天之后,阿尔特改变了自己的教育方向。
  他不再试图改变老大和金毛的本质,而是让他们把这些残酷的想法放到现实中去考虑,他开始给他们分析和讲解上位者和统治者的种种手段和措施的目的以及最终效果,告诉他们,应该学会从大局出发,思考如何稳固地位和统治。
  我觉得奇怪的是,为什么要教老大和金毛这些,难道他认为老大和金毛注定是什么不平凡的人物,绝对可以出人头地,为了防止他们用血腥残暴的手段残害民众,引发战乱,所以预先让他们学习如何在残酷与稳定之间取得平衡?
  我对自己的这个猜测感到很滑稽,至少从目前来看,老大和金毛还仅仅只是两个人身兽心的奇怪生物,他们甚至连融入人类社会都还没完全做到。
  也许,阿尔特有些过于杞人忧天了。
  我坐在华丽的马车上。
  马车在罗斯帝国四通八达的道路上飞驰。我想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坐马车没有被关在笼子里,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金毛兴致勃勃地看着窗外飞掠而过的景物,他总是有强烈而旺盛的好奇心,金色的眼睛,在某些时候,像纯挚的孩子,坦率而热情。而老大则轻轻闭着眼睛,把头枕在我腹部,银灰色的头发像水一样流泻在我白色的皮毛身上以及地毯上。
  我现在越来越看不透老大了,以前他的一举一动就好像清澈的泉水一样,目的和情绪一目了然,而现在,他就像他的名字——欧卡——那样,情绪越来越深沉和内敛,深棕色的眼睛虽然依旧温暖,但是我再也不能轻易察觉到他的情绪波动。
  难道我和他之间,终于也产生了那种以前让我对金毛很无奈的种族差异吗?
  昨天,伊格内修斯突然决定要带老大和金毛做一个长途的修学旅行,期待在这之后,他们能够把所学到的东西融会贯通,真正了解人类社会的结构和生活,而不仅仅是知道圣洛克城中的那些事,不管是戏剧、宴席、聚会、洗浴或者其他,都与最普通的民众的生活相距过远。
  这个旅行也是在阿尔特的建议下进行的,他认为这种实践活动,有利于矫正老大和金毛对于人类的一些印象和观念的偏差。
  不过,伊格内修斯的目的地非常明确,他的目标是横穿罗斯帝国的东部,达到最边境的行省,在那里,他与一个人有个约定,现在终于到了能实现的时候了。
  当然,这并不是最重要的目的,阿尔特曾经提及,帝国目前形势不太妙,前不久圣洛克城发生的奴隶角斗士的暴动虽然很快就被镇压了,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在多个行省发生了奴隶和平民的武装暴动,而长期的宿敌盖尔特人抓住这一机会,开始新的一轮对莫尔省的抢掠和入侵更是使得帝国的现状雪上加霜。
  风雨飘摇中的罗斯帝国,正面临重重危机,而我不知道,伊格内修斯是什么立场,是打算火上浇油,浑水摸鱼亦或是力挽狂澜?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有事,只写了半章,呃,现在补上全章,晚上继续更新今天的份。
  上来就看到有朋友回帖,提醒文中出现一个bug,感谢提醒。
  40
  40、我的名字叫塞莱斯 。。。
  罗斯帝国幅员辽阔,横跨整个帝国的行程使我们不知不觉中经历了气候的剧变,越往北走,气温就越低。
  伊格内修斯提及等我们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应该已经是深冬,严寒覆盖着整个大地,光秃秃的树林里会留下银白色薄雪。
  对于习惯炎热气候的我们来说,这种气温真是够呛,虽然我身上有一层厚实的皮毛,但是还是有全身快被冷空气冻僵的感觉。
  我长时间待在马车上,老大和金毛同样不习惯这种低温气候,穿上了厚实的冬衣,外出的时候更是会加上一件遮风的长斗篷。
  我成了他们争抢的对象,因为我身上很暖和,最后他们达成了一个简单的协定,轮流抱着我睡觉。其实如果能选择的话,我宁愿自己单独待着,但是考虑到如果我不上他们的马车,就只能劳动自己的双腿,那也只能暂时忍耐了。
  金毛狮子变成人之后,虽然依然和以前一样纠缠不休,只要我出现在他面前,必然要动手动脚,但是情况还是有了一些变化。
  罗斯帝国为了维系庞大的领土,让政令和信息能够得到及时畅通的传达,修建了发达的公路交通系统,即所谓的“四方大道”,使得整个罗斯帝国成为了一个整体,总长度据说有将近八万公里。
  路面下填满了砾石,上面铺着石板,并且用原始的混凝土或者灰泥浆修筑加固,填满空隙,非常坚固耐用。
  这些道路大都是军民两用,主要干道平均高出地面两米左右,有一些地段的主干道宽度达到十二米,完全可以供步兵进行阵型演练,而两边略斜的堤道,又可供指挥之用。
  罗斯从一个小城邦发展到一个庞大的帝国,他们全民皆兵,所有的一切,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和风俗习惯等都是为了战争服务,都适应着征战的需要,一开始是为了反抗其他强大城邦的奴役和剥削,到后来不可避免的开始征服周围的城邦和民族。
  这是一架庞大的战争机器。
  人们往往聚居在道路的两旁,形成了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村落或者城镇,每到一个地方,都需要补充物资或者就地休息。
  每到一个地方,老大和金毛的出现都会引起围观,热情奔放的乡间少女,羞涩腼腆的城镇女孩,带着青春的美好气息,毫不掩饰的对他们投来爱慕和诱惑的目光,有些甚至是直接的勾引。
  金毛天性中对于繁衍和交|配的强烈欲望使得他非常高兴看到雌性围绕在他身边,我怀疑,如果不是我们身在旅途,或者——也许是我太自大了——因为我的缘故,他早就已经乐不思蜀,在一路上播下无数的种子,。
  不过我觉得奇怪的地方在于,为什么他能毫无障碍的接受人类的女性?但是考虑到,他对我毫不掩饰的兴趣,我就没有继续深究这个问题了。
  相比较早已经性成熟的金毛狮子,老大则比较平静,我计算了一下时间,我们离狼的性成熟期还有好几个月,虽然现在他变成了人类,但是年龄看起来只比金毛稍小了点,如果按照人类的发育情况看,这个年纪虽然不能说完全性成熟,但是要做些爱做的事还是没问题的,那么,在这一点上,老大到底是像人,还是像狼呢?
  这个问题比金毛为什么能接受人类女性更有深度和难度,也更有思考的价值和意义。
  毕竟这直接关系到老大的终身大事。
  按照狼的习性,他很可能娶狼随狼,娶人随人,一旦他结婚,或者有了意中人,那么我们相处的时间和空间就会越少,到最后,也许真的只留下一段像做梦一样
  的回忆。
  一路上,我都在不停的胡思乱想这些杂事,倒是很难打发时间。即使在旅途中,伊格内修斯也没放松对老大他们的教育,每天必定要有大量的时间用于学习,他甚至会布置一些奇怪的任务,比如他会要求老大他们住进一个贫苦的农户家中,待上两到三天,与他们同吃同住,同进同出,穿同样的衣服,做同样的事情,之后,再交上来一个简略的报告。
  在他们忙碌的时候,我就有大把的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大部分时候,我都会利用这个机会,跑到树林里去捕猎,锻炼自己有些生疏的技巧。现在老大他们都吃熟食,连带我都跟着吃起了熟食,他们还喂我吃面包!我当时狼脸都快变形了,饶了我吧,我是头狼,不是人,不要把我和你们等同起来,我只喜欢也只想吃吃r,生r,自己捕猎到的r!
  每天我站在树林中,咬死一只猎物的时候,温热的鲜血涌入喉中,我才会有一种真正活着的感觉。
  我想,我终究只属于旷野,我终究成了一个真正的动物。
  外面寒风在树林间呼啸而过的声音鬼哭狼嚎似地传来,我们停在了一个小镇上,住进了镇上最好的旅店。
  窝在马车上整整一天 ,不管是人还是狼,都已经有些精疲力尽,伊格内修斯更是看起来脸色枯败,好像深秋的树上留下的最后一片摇摇欲坠的孤零零的树叶。
  我实在很担心他还没到目的地就因为旅程的过度劳累而倒下,但是每次他都能在第二天准时出现在我们面前,让人不得不惊叹他顽强的意志,他用以支撑那孱弱身体的精神到底是什么呢?
  老大抱着我躺在床上,一床棉被松松的盖在我们身上。
  他修长的手指漫不经心的梳理着我的毛发,深棕色的眼睛目光涣散,很明显,早就不知道神游到什么地方去了。
  老大与聒噪的金毛是两个极端,他相当沉默,除非必要,平时几乎不开口说话,而且相当的惜字如金。一种温和宁静的气氛在房间中无声的蔓延开来,我懒懒地趴在那儿,又鬼使神差的想起了那个疑问。
  不禁动了动,隔开一点空隙,想趁机偷偷观察一下。
  但是我的动作引起了老大的注意,他回过神,看着几乎已经脱离他手臂的我,眉头皱了皱,手一伸,又把我抓了过去,搂紧。我无奈的叹了口气。
  他低声笑了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笑出声,声音温柔而低沉,好听得很,这一刻我知道,他是真的很高兴。
  他对着别人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表情,虽然很多人喜欢他那张表情僵硬的脸,但是我知道,他根本没有放任何情绪在上面,或者说,他不觉得有任何值得在意的东西,而正是这种一视同仁的淡漠态度,居然让很多人认为他非常平和。
  他轻声说,“塞莱斯,塞莱斯,塞莱斯——”
  一连串的叠音从我头顶传来,我不解的抬头看着他,他微笑的看着我,抚摸着我的脖子,“这是我给你起的名字,塞莱斯,意思是‘唯一’。”他低下头,用自己的脸贴着我的脸,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我的塞莱斯。”
  我的心猛地一跳,那温柔的声音几乎穿透了我的灵魂,直达我内心最深处,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烙印。
  我几乎有些不敢抬头看他此时的表情。
  但是我还是鼓起勇气仰头看着他,他侧躺着,银灰色的长发顺滑的垂下,我们无声的对视着。
  “你要是能说话该多好。”他用五指梳着我背上的毛,“不,不会说话也没关系,就像以前那样。”他叹了口气,“塞莱斯,我的塞莱斯,你知道吗?”他喃喃自语着说,“我觉得自己变了,我害怕这种变化,我怕我会忘记做狼的感觉,忘记我们相依为命的时光,忘记我们曾经是彼此的唯一,到那个时候,你该怎么办,我又该怎么办呢?”
  他看着我,大概是觉得自己这样想有些无稽,轻声笑了起来,“你是草原上最聪明的动物,你说,我们该怎么办才好?”
  “像那头狮子一样直接可以吗? ”他低声自问,我满脸黑线,学谁不好,学那头没品位的狮子。
  他摇摇头,突然说,“你不会喜欢这个,自从我学会人类的思考以来,我就一直在想,也许比起我们,你反而更像人类。”
  这句话他只是随口乱说的吧,我看着他满脸认真的表情,有些惊讶他思维的敏锐。
  其实过多的思考并不是一件好事,动物凭借着本能以及借着本能累积的经验和智慧生存,而只有人类学会思考万事万物,从问出“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这句话开始,人类与动物之间就开始了截然不同的进化之路。
  越像人也就代表着回到草原的可能性越低。
  他的手慢慢收紧,力气大得快把我的腰搂断了,我痛得低低的吼叫出声。
  他稍微放松了点,但是还是紧紧地抓着我,用坚定而不容置疑的声音说,“先试试伊格内修斯的办法,就算不行,我也绝对不许你离开我身边,我们从母狼的腹中就注定了要永远相伴。你是人是狼都不重要,也许是狼更好。”
  我按照老习惯,在他情绪不太稳定的时候,舔了舔他的脸,蹭了蹭他的脖子,当做安抚,他非常人性化的叹了口气,“我总怀疑你能听懂人类的话。”
  我沉默,我确实能听懂,不过这一点没必要让你知道,你也不需要知道。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听不听得懂人类的话,对事情的发展根本无关紧要。
  41
  41、小火与杀戮 。。。
  太过于沉浸在自我中,往往会陷入自怜自哀的情绪中不可自拔,会忽略周围人的变化和感受,把一切不想看到的情况都归咎于其他人,这是我从那天晚上老大的话里得到的一些感受。
  他看起来沉稳冷静,但是考虑到他实际年龄以及骤然面临的剧变,他受到的冲击应该是甚过于我,而我居然一直都没有想到这一点,反而在他迷茫的时候,刻意疏远与他的关系,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虚弱的内心。
  当他暗自烦恼,苦苦思索着如何平衡这种关系的时候,我却选择了逃避。
  我暗自唾弃自己。
  不就是要上演一场动物与人之间的真情八点档吗?如果我能放下一些东西,那么,又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呢?更何况,只要老大没有表露出那些我臆测中的疏远,或轻视,那我根本不可能主动离开他——即使以狼的身份待在人类的世界并不是一件美妙的事。
  金毛的坦荡,或者该说是毫不在乎的本性流露,也许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过了五天,伊格内修斯再次把老大和金毛安排进了一个农户家中生活,这里已经相当靠近莫尔省,大概是最后一次比较长时间的停留了。
  这一次,我选择了跟在老大和金毛他们身后。
  金毛惊讶地看着,“白狼,你也来?诶,居然放弃自由捕猎的机会跟我们去过那种无聊的生活。”
  “塞莱斯。”老大在旁边轻声说。
  “什么塞莱斯?”金毛挑眉重复问。
  “它的名字,塞莱斯。”
  金毛惨叫一声,把我和老大吓了一跳,他指着老大气愤地说,“我本来想叫它皇后的!”
  我用诡异的眼神看着他,他居然能把这么难听的绰号,对,只能说是绰号,连个名字都算不上的词安到我头上,他果然是头没有变化完全的人狮,脑子还处于狮脑与人脑的夹缝,并且明显偏向于狮脑。
  金毛陶醉的看了我一眼,“我第一次爱上的狮子也是白色的,它真是漂亮,让我至今难忘,我曾经想和它建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狮群,可它在一次与鬣狗群的大战中为了救我而死去了。”
  越说到后面,金毛的声音越低,到最后,好像陷入了某种回忆,他原本粗鲁而帅气的脸渐渐变得温柔而动人。
  原来,就算是头种狮也曾经有过纯情的时候。
  我选择性的忽略了他话中的另外一层意思。
  这一户农家是典型的罗斯帝国的农民家庭,拥有十几亩属于自己的土地,养活着一大家子人,包括两个老人,他们的三个儿子以及他们各自的妻儿,所有人挤在三间矮矮的石屋中。
  如果不是亲自住到这种房间,你永远不能体会那种拥挤而窒闷的感觉。
  前世就有特定的词汇“鸽子笼”来形容这种居住条件,但是那至少卫生设施要更好点,但是在这里,我觉得我宁肯住在荒郊野外。
  很明显,金毛非常不乐意进行这种实践,老大也皱着眉头看着眼前这张分配给他们的黑乎乎的床——这间房子甚至连个窗户都没有。
  按照伊格内修斯的吩咐,他们必须住在这里,而他们也没打算做y奉阳违的事。
  房间因为常年不透风,所以很潮湿,而且弥漫着一股极其怪异的味道,我刚闻到的时候,只觉得自己的鼻子大概都要坏掉了,这比在草原上闻到的秃鹫还没来得及吃掉的腐r气味更奇异。
  老大和金毛必须睡一张床,让两个不对盘的人,这么朝夕相处确实困难了点,所以我被选为缓冲点——被强迫睡在了他们中间,还有一个原因在于,给他们提供的被子很薄,已经基本失去被子的功能了。
  窗外风呜呜的叫着,我们听着同在一个屋子住着的那三兄弟的老二一家三口聊着天,一边喝着稀薄的黑麦粥,今天有客人来,所以原本的浓粥里面加入了难得的r末。
  我们听着他们谈论着日常的生活,他们把我们当成了喜欢新奇和自虐的富有市民,为了体验从未尝试过的生活而来到这里借宿。为了我们手中闪亮的银币,他们热情的回答着我们的问题。
  老大和金毛交替询问着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他们种了些什么,平时的生活怎么样,附近都有什么邻居等。
  其实就我看来,这些问题没什么意义。
  就我们一路上遇到的情况就可以粗略估计出来,他们大半种的应该是大麦,小麦,玉米这些常见的主食,大概还自己种点菜,在土地的间隙,会种点迷迭香之类的调味或医疗用的香料,如果还有余力的话,也许会种点苹果或者葡萄。
  他们的回答果然如我所料,不过这家人运气很坏,今年的葡萄收成不太好,酒的价格也不高,他们已经有了负债,如果情况继续恶化,在不久之后,他们将会被迫出售自己手中的土地,到了连土地都没有的时候,也就只能卖身为奴还债了。
  罗斯帝国里有相当一部分奴隶的来源就是债务奴隶,当然,最大的来源还是战俘以及专门的捕奴者从异族劫掠过来的人。
  我觉得他们迟早会卖身为奴还债的,大部分处于困境中的农户都没有逃过这种必然的命运。
  第二天,我们随着这家里的男人去帮附近的大农场收割牧草。
  枯燥而繁重的劳动,让懒惰的狮子开始暴躁起来,我趴在旁边的收割好的牧草堆上,懒洋洋的看着他金色的眼睛中充满着让人难以忽视的怒火,整个人就好像燃烧起来的火焰,就差最后那么一点火星让他燃烧起来了。
  火星很快不负重望的出现了。
  前方不远处传来了一阵喧哗声,是这个农场的主人来视察奴隶和劳工的工作进度了。
  这是附近最大最富有的农场,上千的奴隶在这里为他们的主人不停歇的工作,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还要时刻面临着鞭打的危险。
  我看着那个奴隶农场主穿着厚实的镶着毛边的长袍,十个手指上戴满了宝石戒指,虽然称不上肥胖,但是那满是r感的身体依然可以看出来平日的养尊处优。
  他领着身后的一群人慢慢的走着,在经过金毛和老大时,停了下来,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他们。
  我看到他在询问着身边的人什么事情。
  顿时有不好的预感,不会是我想得那样吧?这个扭曲的罗斯帝国,把同性之间的关系当成了一种时髦,这种最开始是为了稳固军队关系的异常取向,原本只存在于小范围内,但是渐渐被某些寻求刺激的人推广到了整个帝国,他们以拥有一两个出色的男性情人或者男性宠物为荣。
  这一路上已经遇到了数次类似的事情了。
  那些不长眼睛的——也许是眼睛太好了,看中了老大和金毛,试图把他们抢过去据为己有,到最后往往横尸当场。
  伊格内修斯的意思是,自己的事自己处理,如果老大和金毛因为杀人而被通缉和追捕,他不会c手。所以老大和金毛只能变回原形之后行动,这种行为得到了伊格内修斯的默许,也许他清楚地知道,弦不能绷得太紧,适当的放松有益于得到更好的结果,更何况,他也很担心,过度压制老大和金毛狩猎的本能,会不会某天自己被不耐烦的他们撕成成碎片。
  对老大和金毛来说,这是个有趣的娱乐,足以释放平时累积的压力。
  我囧着脸看着老大和金毛毫不反抗的被人抢走,躲在不远处跟着他们进入了一栋奢侈的别墅,趁着人不注意,从旁边钻入了别墅里面,埋伏在灌木丛中,等着晚上那场闹剧的到来。
  这种等待实在有些百无聊赖,但是我已经打定主意跟着老大和金毛,一直到我觉得跟烦了为止。
  这个别墅范围还算广大,灌木林足够藏下一只百人小队,我听着鸟鸣虫叫,感受着冰冷的大地传来的厚重的气息。这里和草原不同,草原奔放,无情却又热烈,即使同样是野外,也许是雏鸟效应,我依然认为草原才能有归宿感。
  这里可以生活,但不是家。
  我抬起头,穿过灌木之间那些隐约的缝隙,看着中庭那里的人来人往,突然我看到了一个很熟悉的东西,我用爪子揉了揉眼睛,我没看错吧?
  为了确定一下,我悄悄地趴伏在地上,一点点的靠近中庭旁的灌木篱。
  那只鸟!那只极漂亮的脚被锁链拴在笼子上的火鸟!太眼熟了,难道是我在船上遇到的那只?我曾经给它起了个名字,小火。
  骄傲的火鸟,我们在船上玩着躲躲藏藏的展羽游戏。
  周围的人终于散去了,我趴开灌木林,露出头,冲着那只火鸟低低的叫了两声。
  它立刻转过头,看着我,激动地挥动翅膀在笼子上扑棱着,看到它的反应,就知道我没认错了。
  可怜的孩子,居然横跨了一个大陆辗转流落到了这里,既然碰上了就是有缘,我会救你的。我安抚的叫了两声,在人来之前,又把头缩了回去,等待黑暗的到来。
  初冬,天y沉沉的,冷得让人心里发战,大家都早早的回到家中享受温暖,过着一天中最舒服的一段时间。
  这个农场奴隶主也做着同样的事,我听到了不远处传来的惨叫声,抬头望天,这天可还没黑呢,就开始饱暖思y|欲了。
  别墅里面一片混乱,所有人都跑到了后院里,前面空无一人了。
  我跳出来,跑到窗台上,把嘴伸到小火那儿,它扑棱着翅膀努力往我这靠,我费尽力气想解开那快扭成麻花的金链,这个实在太考验技术了,我张开的嘴都快冻僵了,那链子才开始松动。
  一二三,终于成功了,小火用脚踢开链子,欢快地飞到空中盘旋了几圈,然后落在我背上,我们要赶去和老大他们会合,然后回到伊格内修斯那儿,这个地方又待不久了,也许还要趁夜离开。
  但是,我发现这回的情况大概要发生变化了,因为伊格内修斯气急败坏的闯入了别墅,一张苍老的脸气得发青,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直扑别墅后面那处混乱的地方。
  我不紧不慢地跟着他,他现在赶过去也没用了,按照老大和金毛的速度,早就处理完毕了。现在过去,大概还可以看到老大和金毛如何耍弄那些打算杀了他们的人。
  事情果然如我所料,我从窗外看过去,室内一片狼藉,那个农场主的尸体残破的扔在一堆软枕间,旁边的地毯被血染成了黑色。而老大和金毛则大模大样的趴在房间里与那些奴隶和下仆对峙。
  伊格内修斯看到这一幕,猛地停下脚步,身体摇摇晃晃的看起来好像快晕倒了。
  但他到底是个经历了无数风霜的人,很快就镇定下来,嘴里念念有词,手从衣兜里不知道掏出了什么,一股烟雾极快的弥漫了整个房间,香味从这里一直传遍了大半个别墅。
  凡是闻到这个气味的人,几乎是立刻抽搐着倒在了地上,全身发黑,很快就蒙神宠召了。
  伊格内修斯杀光了这栋别墅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平安夜快乐!~~~~
  42
  42、生命就像葡萄美酒 。。。
  马车在石板路上疯狂的狂跑,别墅冲天的火光被我们远远甩在身后,大火把一切痕迹都清理的一干二净。
  伊格内修斯那双无情的干枯而苍老的手如往常一样拢在袖中,他总是端坐的身体精疲力竭的靠在车厢上,哈里克捧着一杯温热的葡萄酒送到他嘴边,他叹了口气,就着哈里克的手喝了两小口,然后摆摆手。
  哈里克把几乎还是满杯的葡萄酒收了回来,拿出热毛巾擦拭着伊格内修斯的双手以及脖颈。
  在这个过程中,伊格内修斯又开始用古怪的腔调念着什么,这回我听出来,就是阿尔特老头曾经和我们说过的艾尔基语。
  即使是学识渊博的阿尔特,凭借着惊人的才智,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细心的搜寻,终于从找到的一鳞半爪的资料中推断出了一些简单的发音和句式,而伊格内修斯却能流利的运用这种早已经失传的语言,真是一件怪事,难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