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部分
作者:
未知 更新:2022-02-04 10:04 字数:12981
雌兽会毫不在乎的站在两只或更多只为了争取到与它□的机会而互相拼命的雄兽旁,冷静的旁观着血腥的战斗场面,一直等到胜出者站到它面前,之后也许就是直接的干柴烈火,偶尔的时候,会先一起玩闹一会儿培养培养感情。
大部分动物之间只是露水姻缘,等过了□季节,甚至等□刚刚完成,它们就会分道扬镳,比如棕熊。只有少部分动物会组成一个比较稳定的家庭,一起养育后代。
在这一点上,我还是比较喜欢狼的习性。
也许是因为它们对配偶的忠诚,对后代的尽责让我想起了曾经度过的身为人类的时光。
我已经不是狼王。
在这一点上,我也无法说服老大让它留下,继续实行我的计划,而我也不敢继续让老大待在有许多母狼在的地方,那些躁动的荷尔蒙气息让它开始坐立不安。
我不知道身为半人半狼的身份是不是让它开始改变择偶的目标,比如从一只漂亮的母狼转移到了一个美丽的人类女子身上,或者这种复杂的身份,让它对服从本能与狼群中的母狼□感到难以接受,所以才会对母狼不假辞色。
它呲着牙威胁着那些试图靠近自己的母狼,也顺便赶走了想接近我的。
那只眼睛是琥珀色的母狼趁它不注意悄悄地凑近,舔了舔我脖子上的伤口,被它的咆哮吓得落荒而逃,让我哭笑不得。
我们趁夜离开了狼群。
快要离开狼群领地的时候,我站在荒野中,回头望了一眼那在黑暗中无声矗立的森林,在这里,我度过了一段艰难却又充实的时光,也许,我再也不会回来。
再见了,狼群的伙伴们,希望你们能在这片荒野和森林中自由的繁衍生息。
在罗斯帝国修筑的大道旁,被树木遮得严严实实的一片青翠的草地上,老大又一次在我面前进行了痛苦的变身过程。
他气喘吁吁的用双手撑着草地坐起来,银灰色的长发被汗水打湿粘在白皙的脖颈上,柔韧修长的身体上布满了细小的汗珠,他温柔的抚摸着一直警惕地守在它身边的我,低声说:“谢谢” 。
我舔了舔他的手心。
他大概觉得有些痒,立刻把手缩了回去。
老大穿上衣服,休息了一会儿,恢复了部分精力之后,我们开始启程出发。
原本我以为我们是直接回军营,但是一会儿之后,我发现路不对,在一个三岔路口,老大往莫尔斯城的方向拐弯。
在不远处,已经有两个牵着马的士兵在等着他。
老大骑上一匹黑色的骏马,笔直的腰杆,他总是这样,一举一动都不负伊格内修斯派来的那些老师的辛勤教导,举止端正而优雅,自然且得体,有的时候,我觉得他比有些人类更像人,比如伯特之流。
在一天之后,我们回到了莫尔斯城。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迎接我们的不单单有金毛,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那个有着一张精致而苍白脸孔,常年被脂粉和假发包围的贵族少年兰斯,他纤细的身体依然单薄,裹在宽大的长袍中看起来轻飘飘的没有丝毫分量。
他热情的看着我们,当然,主要是看着老大,从以前开始,我就知道,他从老大还是狼形的时候,就对他抱着很大的莫名的兴趣。
兰斯也从来没有掩饰过这一点。
金毛看着老大有些不解的样子,解释说:“兰斯是新任的莫尔省总督。”
听到这个消息,不禁让我感叹,什么叫朝中有人好办事!这就是例子啊,这才多大的孩子,就给了个行省总督的位子让他坐,也不怕他坐不稳根本无法处理行省中错综复杂的政务。
不过我想,兰斯虽然看起来软弱,但是应该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无能,毕竟他作为第一大臣以及帝国公主的儿子,从小见到的明争暗斗和血雨腥风应该不少,而他的父亲也应该派了一些信任的手下跟在自己儿子身边辅佐他。
兰斯磕磕巴巴的把情况简略的和老大说了一遍,然后邀请他和金毛明天到总督府一叙,就边境安全问题交换一些意见和看法。
我们回到了小个子洛夫那所豪华的庭院,这里原本被前任总督布雷斯没收了,随着他的倒台,一切财产又还给了原主人。
洛夫在监狱中受了不少罪,现在正在莫尔斯城郊的别墅休养,这所庭院被他送给老大和金毛,当做他们回莫尔斯城时的住所。
他们现在已经是一个军团的指挥官,如果没有符合其身份的住所,那么很难在那群势利眼贵族中立足,虽然老大和金毛不在乎,但是伊格内修斯却会为他们考虑周全。
夜晚。
我和老大躺在豪华奢侈的浴室中享受着久违的热水澡。
水汽蒸腾,我闭着眼睛,放松四肢浮在水面上,白色的毛在微微起着波澜的水面上飘动。
老大躺在玉石床上,半边身体浸泡在水中,也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变回人之后,因为处于发情期而躁动不安的情绪稍微平静了点,至少从表面上,我已经看不出任何发情期对他产生的影响,不过以老大对情绪的掌控能力,我很怀疑,他是不是把这种躁动深深埋在了心底深处。
我怕他会失控,因为我觉得我的情绪已经隐隐在失控的边缘。我没有想到本能的力量是如此强大,如果有一条母狗在我面前走过,我有可能会不自觉的向它靠近,一想到这种画面,我扑通一声钻入水底。
草原之神啊,让这该死的发情期快点过去吧!
在窒息之前,我从浴池中跳出来,浑身抖动着把身上的水甩干,水珠四溅,我走到老大身边,舔了舔他的脖子,示意他应该起来了。
老大身体轻轻颤抖了一下,手不自觉的摸了摸我刚才舔过的地方。
他一言不发的站起来,拿过旁边的奴隶递过来的干净毛巾,帮我擦干皮毛。
他用修长的手指梳理着我半干的皮毛,有一下没一下的顺着,我莫名的觉得他的动作让我身体有些微微发热,这种温柔的撩拨动作,难道也能让我发情吗?
身为一个野生动物,我睡觉都很轻,随时都会被周围一点点不同寻常的动静惊醒,何况,这动静是如此之大。
老大躺在我身边,一只手在我身上不停地摸来摸去,另一只手伸到被子下某个地方不停地摩擦。
我木然着一张狼脸看着这一幕。
这大半夜的,不用这么吓人吧?
老大,他居然在自|慰!
身为一只狼,我看着他白皙的皮肤微微泛红,轻轻闭着眼,喘息着的温和俊雅的面孔,居然觉得异常的尴尬,当然,让我最难受的还是那只在我身上不停的游动的手。
老大察觉到了我细微的挣扎,睁开眼,在昏暗的灯光下,一向明亮而温柔的深棕色眼睛,此时目光却朦胧而又灼热得惊人。
我与他沉默的对视。
他完全没有被我抓住利用我做这种事情的羞赧,而是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我,都快把我身上看出一团火来了。
我懊恼的闭上眼,决定今天晚上自己找个地方单独去睡觉,这地方不能待了,我可不想当老大的自|慰工具。
不过还没等我从床上爬起来,就被老大扑倒在了床上,他把我压住。
那个硬邦邦的部位紧紧地抵在我身上。
他把头埋在我柔软的皮毛中,用低沉而沙哑的声音不停地喊着,“塞莱斯,塞莱斯,塞莱斯——”
喊得我全身都快j皮疙瘩了——如果我能起的话。
我的嘴被压在枕头里,只能发出“呜呜”的抗议的声音,那个火热的器官在我身上充满威胁感的摩擦着,让我觉得下一刻,老大可能就会失去理智,直接从我用尾巴紧紧护着的部位冲进去。
老大在我耳边叹了口气,从我身上下来,双手却紧紧地抱着我,不放我离开。
他在我身上蹭来蹭去,那个火热的器官抵着我的小腹摩擦,双手在我身上不停抚摸,不久之后,我感到老大全身紧绷,一股温热的y体濡湿了我腹部柔软的毛发。
他抬起头,从旁边拿来一条丝巾,轻轻地把我腹部那些腥涩的y体擦拭干净。
擦完之后,他抱着我,脸埋在我的脖子上,叹了口气,“塞莱斯。”
这一刻,我无比庆幸自己是头狼,不能说话,不用做出任何表情,甚至任何反应都可以没有,只是低着头看了看自己的腹部一眼,不满的低低咆哮了几声,然后继续睡觉。
我听到耳边传来一声微带苦涩的笑声。
“塞莱斯,对不起,我会继续等待,到你懂的时候。”老大低声在我耳边说。
有些事情,你很难让我相信,就比如现在这种情况,我不明白,到底老大是出于荷尔蒙的冲动而发泄一下,还是——
那个想都不能想的念头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瞬间就被我否定。
这太不可思议了,无法想象这种情况会发生在老大身上,在我内心深处,它是个很重要的存在,是我的兄长、伙伴,但是我从来没想过那些粘人的举动中有其他的含义存在。
从前,我把它当做大草原上无数生灵中的一员,即使它是我的兄长,我们从小朝夕相处形影不离,在无情而残酷的生存斗争中相依为命,但我依然觉得和它之间存在着无法跨越的距离,那是本质的不同。
现在,它变成了人类,曾经的那道无法跨越的鸿沟也许真的有了可以填平的希望,但却又产生了一道新的巨大的障碍,人类与野兽之间怎么可能会有对等的交流!何况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可能会对我有那种心思。
今晚的事情,我会当做没有发生过。
等发情期过了,也许老大就会恢复正常。
第二天一早,在吃早餐的时候,金毛看到老大的时候,就一阵大笑,“可怜的欧纳斯,发情期对于你来说,应该是个痛苦的煎熬吧。”
他戏谑的看着老大脸上那两个很明显的黑眼圈,金色的短发竖立在他头顶,衬着他脸上英俊而阳光的笑脸,十分的嚣张,也十分的欠揍。
老大没有理会他,直接走到桌边,静静地坐下开始用餐。
金毛蹲下来,手指摸着冒出胡渣的下巴,一脸正经的观察着我,我被他故作严肃的表情弄得全身发麻。
他突然伸出头,摸了摸我脖子上的毛,之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用另外一只手摸到了我的p股上。
我顿时像被人狠狠的咬了一口似地跳起来,低头,毫不犹豫地咬向那只下流的手。
他惨叫一声,吓得我赶紧松开口,却看到他扬起那只被我咬出了几个伤口的手,对老大说,“一看塞莱斯的反应,我就知道,你对他做了什么。”
他装模作样的摇摇头,“太没有人性了,太没有人性了,而且很没有兄弟情。”
“喀吱——”一个刺耳的声音传来,老大用餐的刀叉划过餐盘。
老大慢条斯理地摆正面前被弄歪的餐盘,抬起头,y沉着脸看着金毛,金毛收敛起脸上轻浮的笑,“协议还有效吧?”
老大点点头。
52、发情期之坚决不做标题党 。。。
金毛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手撑着头,“那就好。”
然后,大呼小叫着说,“塞莱斯,今天有你喜欢的烤羊腿,来一只怎么样?”
他躬身把那只热腾腾的烤羊腿放在我的盘子里,我看了他一眼,开始低头进食。
金毛刚才提到了协议,什么协议?
作者有话要说:r!r渣!r渣渣!(喂,作者,你在胡言乱语神马
53
53、帝国双壁之金毛 。。。
金毛身穿紫红色的披风,骑着马巡视着营地。
这是罗斯帝国边境线上数以百计的由从前临时替代帐篷的营房逐步巩固加强而形成的永久性营地之一。
帝国皇帝们把那些退伍的老兵安置在这些营地周围,老兵们在这里安家落户,形成了一个个固定的聚居点,他们不但是帝国边防线的第一道铁壁,更是帝国稳定的兵源供给点。
他的速度并不快,足以让我与他并肩而行。
那天晚上之后,也许是要逃避什么,他第二天就离开了莫尔斯城,开赴紧邻着莫尔省的科考利亚行省去镇压那里的一起农奴暴动。
他并没有和金毛争让我跟着谁,这是第一次老大主动让我离开他身边,
临行前,他单膝着地,紧紧地抱着我,吻了吻我脖子上的毛,然后,头也不回的跨马离开。
我看着他挺拔的背影消失在视野中,有些伤感,命运真的很爱捉弄人。
留在莫尔省的金毛日子也不好过,他要继续招募新兵、训练军队,更要防范盖尔特人的偷袭,对于兵力捉襟见肘的莫塔亚军团来说,这些任务实在不堪重负。
不过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对于从来就是王者的金毛来说,至少是目前需要服从。
金毛翘着腿坐在帐篷里,眼前是一排等待检验的应征者,对于其他军团的指挥官来说,大部分情况下,他们只要招到人就可以了,具体的招募工作会交给手下的副官去执行。
但是金毛并不这么认为,在狮群中,除了幼崽,主力都是强大健壮的成年个体,体力衰退、意志薄弱或受伤的个体会在血腥的生存斗争中毫不留情的被淘汰掉。
他用目光审视着这批胆战心惊的应征者,他们中的大部分年纪都在二十岁以下,以人类的年纪来说,还非常年轻。
基本上他只要看一遍,就会做出决定,有些身材高大,体魄强健,看起来雄纠纠气昂昂,一看就是个好苗子的应征者被刷下来了,而有些个子矮小,非常平凡,甚至有些木讷的应征者却被留下。
很多次,站在金毛身后的副官都忍不住想站出来反对金毛的决定,可是在他刚要开口说话的时候,金毛就懒洋洋的举起手,制止了他的行动——他甚至连头都没有回。
也许人类并不了解金毛为什么这么做,我却很轻易地就了解到金毛这么选择的用意。
他在用野兽的本能判断眼前的人是否具有作为战士的潜质。
我趴在他身边,他一只手往下探,抚摸着我的皮毛。
他也会参考我的意见,如果我感兴趣的看着眼前的应征者,那么金毛就会让他留下,如果我连看都懒得看一眼,他就会挥挥手直接让这个应征者退场。
面对一头狼和一个目光凶残,略带着兴奋的军团长,大部分人在我和金毛的目光下根本连抬头的勇气都没有,有几个大概从来没看到过野生动物,居然脚软的倒在了地上,被直接拖了出去,而有些则能勉强站在那儿,极少数能撑着抬头挺胸,任凭我们的打量着,而这有些人通常被直接留下,被金毛重点关注,他会记住这些表现比较镇定的人的名字,也许以后用得上。
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干这个,到了晚上的时候,金毛叹了口气,疲倦的揉了揉眉心,终于转过头,看了身后的副官一眼,“就这么多人?”
“是的,军团长阁下。”副官毕恭毕敬的回答。
“明天继续在莫尔省全境招募,这么点人怎么够,连预定人数的三分之一都没到。”金毛没好气的说,很明显,他对于应征者的质量和数量都很不满意。
我满脸同情地看着那个可怜的欲言又止,憋得满脸通红的副官,他估计从来没遇到过这么挑剔的军团指挥官,居然把三分之二符合条件的应征者给刷了下来,剩下的那三分之一合格者中,还有许多是刷下来的太多,为了凑数,金毛才勉强同意他们留下来的。
他亲自担任新兵大队的指挥官和训练官。新兵训练任务都很繁重,他们必须熟悉各种常用的兵器,比如短剑,盾牌,标枪等等,各种格斗技巧,阵型变换,还有体力强化训练以及互相之间的配合练习。
新兵们通常住在一起,熟悉彼此的一切,在朝夕相处中增进友谊,甚至有些军团鼓励士兵间的超友谊关系,但是后来他们发现,这种鼓励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毕竟争风吃醋也会坏事。
金毛在一次早晨的宣誓上说,“没有战斗是不流血的,我们要做到的是训练的时候就像不流血的战斗,而战斗的时候就像流血的训练。”
下面的士兵用注视偶像和神灵的或崇拜或狂热的眼神看着他,而我则满头黑线,这句话是盗版自他昨天晚上看的一本书,原版是“他们的演习就像不流血的战斗,而他们的战斗就像流血的演习”,他倒是会活学活用。
金毛是一个可以和士兵打成一片的统帅。他可以毫不在乎的与士兵们说着下流y|秽的荤话,也可以互相开些私人的小玩笑,兴致来了的时候,会和几个士兵一起做个现场的格斗表演,他粗鄙而放肆的笑容极其富有感染力,总是能打动许多人的心。
太阳高高挂在天上,发出的光和热却无私的照拂着整个大地,让人们以为太阳很温暖,自己和太阳很亲近,而实际上,太阳在遥不可及的远方,而且炙热无比,你永远无法靠近他半步。
金毛就是这样一个具有欺骗性的人,或野兽。
营地的人大部分都知道我是金毛的跟班——我实在不想用宠物这个词,我从来没咬过人,甚至连叫都没见过一声,所以对我的态度都很好,当然这其中还有一部分人原因在于某些人误认为我是条狗。
我刚刚从营地外的荒野中回来,每天我都会到外面闲逛一会儿,金毛也从不阻止,刚刚不小心滑入一个泥潭,现在满身泥水,白色的毛被染成了黄褐色,也许是这种误认让我陷入了现在的处境,我看了看围上来的几个贼头
贼脑的人。
他们垂涎的表情让我回想起上辈子遇到的那些毒死或者捕杀家狗、野狗,就为了炖个狗r火锅的人,说实话,我极其厌恶这种人,因为我小时候养的那条狗就是这样在一个夜晚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们扔过来一块煮熟的牛r。
我用前腿踢了踢那块r,有些不屑的看着眼前这几个人,他们不会傻到以为我会被这种低级的伎俩给骗到吧?别说我对熟r的兴趣没有生r大,就说这块r上那股刺鼻的草药味儿,能瞒过我的鼻子吗?
出于强烈的食欲,虽然第一步计划失败了,但是他们没有放弃。
看着围上来的几个人,我有些无语,为了不给金毛惹麻烦,我尽量低调,不想伤人,但是,如果有人把我看成一块肥r,那就不要怪我用草原的法则来处理这件事了。
战斗结束的很快,这些偷猎者大概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强力的反抗,有些惊呆了,在我扑上来,咬住第一个人的咽喉的时候,其他几个人吓得把手中的g棒都扔在了地上,脸色煞白,面面相觑,四散而逃。
而那个被我扑倒在地,咬住咽喉的男人,则在巨大的恐惧下屎n齐流,全身筛糠似地颤抖,紧闭着的眼睛不停地流着眼泪。
我的牙齿微微陷入他的皮肤,温热的血y流淌从破裂的伤口中流淌到了地上,我考虑着,这一口到底是咬下去呢还是放过他算了?
很快,我发现这个问题不用想了,因为纷乱的脚步声从小巷那头传来,看来,那些逃走的人喊救兵来了。
我松开口,站在那个人胸口上,镇定地看着那些救兵出现在我面前,即使遇到围攻,我也有足够的自信能够逃出去。
当那个骑着马的有着一头金色短发的男人出现的时候,我发现也许不用我做什么了。
金毛坐在马上,扬起手,冲我打了个招呼,“嗨,塞莱斯,你怎么弄得这么狼狈。”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脏兮兮的皮毛,甩了甩身上已经快干涸的污泥,谁都会有失算的时候,就算你是草原之王,不也有变成落水狮的时候?当然了,他肯定不会想起这一点的,所以他在马上笑得前仰后合。
跟在他身后的那几个偷猎者大概终于察觉到情况有些不对,有一个察言观色比较行的悄悄地在往后退,金毛手一抬,他立刻被一个跟随的士兵阻止了。
金毛跳下马,走到我身边,一脚踩在那个人的胸口,“就是你敢动我的塞莱斯?”
金毛摇摇头,“好臭。”
他转过头命令跟着来的副官,“把这几个人都给我弄到前线去修工事,你不是老喊着那边缺人吗?”他脚动了动,示意这就是人,“这几个人给你了。”
我看着那个苦着脸的副官,他大概又想哭了。
他要的是士兵,听话的,经过专业训练的士兵,而不是这些城镇游民。
不过指挥官的命令是无法违抗的,他只能让士兵们把这几个人捆起来,押着往营地外的工事走去。
日子在这些小c曲中过得很快,不久之后,金毛接到命令,他必须前往莫尔省与科考利亚省的边境去收拾一群还在嚣张得抢劫的盖尔特人。
莫塔亚军团休整的时间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戳戳各位,请看文案。。。。。。关于cp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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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帝国双壁之狮心军团 。。。
两只军队隔河相望,雪山上融化的积雪汇入莱斯河,让这条温柔安静的河流变得湍急而浑浊。
这就是我们目前面临的境况,盖尔特人靠着春汛的莱茵河躲避着帝国军团主力的攻击,现在要调集大量的船只渡江又耗时耗力,暂时形成了一个僵持的状态。
这里总共聚集了将近两个罗斯军团的兵力,加上各自的联合军团,共计有将近一万五千人,组成了一个集团军,由帝国皇帝直接任命的将军担任总指挥。
这个将军叫亚特,年近六十,两鬓斑白,从他坚毅的眼神可以看出,他不是那些尸位素餐的贵族将军,而是在战场的血腥厮杀中一步一步爬升到现在的位置,就我看来,可以用几个词形容这位老当益壮的将军:正直端方、经验丰富、因循守旧、固执己见。
金毛曾经建议派出一部分兵力绕到下游的浅滩处过河潜伏起来,与这边正在准备渡江的主力前后夹攻,但是被老将军以过于冒险否决了。
金毛与这位老将军起了一点冲突,最后两个人不欢而散,谁也没能说服对方,看到金毛因为没有得到顺从而暴怒的样子,我差点以为他会直接变回原形咬死这位老将军,但是他只是冷冷地看了一眼上司之后,敬了个礼,转身走出了帐篷。
看来,在人类社会久了,金毛也知道了什么叫妥协。
我跟着金毛走出帐篷前回头看了一眼,亚特将军用手扶着桌子,脸色有些苍白,显然正在为刚才的对峙心有余悸。
我有些庆幸,这位老将军并不是一个心胸狭隘的人,相反,他虽然固执守旧,但却具有军人特有的大度豁达的品质,不会因为与下级军官之间的意见分歧而暗中下绊子。
现在的问题是,按照我对金毛的了解,他不可能会放弃自己的计划,肯定会暗中自顾自的行动。
我的猜测没有错。
在最近几天,金毛巡视的时候都会故意跑到很远的地方,打着捕猎的幌子查看地形。
在河流边缘生长着茂盛的草木和树林,一只有着一张老成持重面孔的乌林鸮站在一棵树上打着盹儿,它应该整晚都在忙着狩猎,连旁边叽叽喳喳,不停地飞来飞去的知更鸟都没能吵醒它。
它们曾经被人类当成了某种可怖的森林小妖,我觉得半夜的时候走在树林间,突然听到它那凄厉的叫声之后再看到这张类似人脸的鸟脸,确实会给神经带来极大地刺激。
金毛一边检查着自己上一回设下的陷阱中有没有猎物闯进去,一边仔细观察着河流。
他为了装得像个样儿,甚至还请教了军营中曾经是猎人的士兵怎么布置机关,设置陷阱,对于他这种不务正业的行为,亚特老将军很有微词,有一次甚至当面责备了金毛,可惜都被金毛当成了耳边风。
我怀疑他当晚就会写一个报告给帝国皇帝,要求撤换掉这个吊儿郎当,满脑子奇思怪想的军团指挥官。
金毛吹了声口哨,“嗨,塞莱斯,就是这儿了。”他指着前方不远处说,那儿有一片浅滩。
金毛走过去,开始脱掉身上的衣服,他穿着罗斯军团士兵穿着的那种普通胸甲,是用皮革缀以重叠的薄薄的近似圆形的青铜片或铁片制成的,脚上也绑着脚甲。
我看着他一件接着一件的往地上扔着衣服,甚是豪迈,但是当看到他连身上最后一件蔽体的衣物都脱掉的时候,就有些惊讶了,难道他打算l泳?
看到金毛光溜溜的身体,看来他就是这么打算的。
身在野外,金毛毫无顾忌的伸展着肢体,转过头对着我呲着一口白牙,笑着说:“还是这样最舒服。”
他迈开大步往河里走去。
我在跟与不跟之间挣扎了三秒钟,最后决定,还是跟着吧。
春天的河水非常冷,踏进去的时候打了个寒颤。
我游在金毛的身边,他的泳姿居然已经脱离狗刨式进化到类似自由泳阶段了,他是在莫尔斯城那宽大的浴室中练出来的吗?
莱斯河并不太宽,在我们力尽之前终于爬上了岸,金毛也没有开始时那么爽快,而是不停地颤抖着跺脚,终于知道冷了吧?还以为自己那身厚厚的毛还在呢,居然敢这么嚣张,我在心里默默念。
我们忍受着刺骨的冷意,金毛穿上带过来的湿透了的农民装着的短袍,我们开始在这片树林中进行查探。
这里距离盖尔特人的营地有二十多公里,但是我们依然不敢冒险生火烤干衣物和身体。
我们大略查看了周围几平方公里的情况,确定没有盖尔特人的踪迹,我跟在金毛身边,他穿着粗糙的用一整块羊皮做成的鞋子,在满是荆棘、树根、草丛、泥地的森林中磨破了,脚掌鲜血淋漓。
金毛微微皱着眉头,依然用稳定而毫不迟疑的步伐向前走着,就好像什么痛觉都没有似地。
我想起以前在草原上,曾经看到一头狮子,因为脚掌被一根粗大的荆棘刺伤,无法自从取出,后来伤口化脓,死在了一头远不是它对手的猎豹口下。
狮子的脚掌很容易受伤。连比较锋利的石块都能在它们的脚掌上留下深深地伤口。
在天黑之前,我们游回了对岸。
金毛穿上冰冷沉重的盔甲,摸了摸我冰冷的湿漉漉的皮毛,不发一语的走在我前面,我知道他已经精疲力竭。
穿过树林之后,我们拴在那儿的马匹看到我们回来了,打了个喷嚏,周围那一小片草地已经被它啃得只剩下光秃秃的紧挨着地面的草根。
金毛骑上马,我们用最快的速度返回了军营。
原本以为马上能休息了,结果亚特老将军觉得应该锻炼一下两个军团之间的配合熟练度,决定进行一些联合训练。
他命令一半的士兵混杂在一起进行十公里的负重急行军,看到骑着马从外面回来的金毛,脸色一沉,手一指,金毛看了他一眼,默不作声的走到队伍前面,认出他的军团士兵立刻分散开来,把他围在正中间。
我想跟上去,金毛阻止了我,吩咐了身边跟随的侍从官一句,就带领着队伍出发了。
我跟在侍从官身后,他领着我进了帐篷,燃起了一堆炭火,然后端来了我的餐盘,上面放着半只羊,这是我的晚餐。
在我昏昏欲睡的时候,金毛掀开帐篷走了进来。
金毛把盾牌立在墙角,拿下头盔,取下胸甲,解开脚上绑着的金属片,整个人放松的躺在椅子上。
罗斯军队的盾牌是一种长圆形的凸面体,高约一点二米,宽约零点六米,可以把大部□体遮住,用木头制成,上面一般蒙着兽皮,并且用金属条加固。
这是非常沉重的一件装备,带着它,再加上身上的盔甲以及其他一些必备品急行军,绝对是一种考验。
侍从官从外面端了一盆热水进来,金毛把脚放进去的瞬间,嘴里念念有词,我听出来是在咒骂着什么。
他泡了一会儿之后,把脚拿出来,我轻轻走过去,他的脚真是惨不忍睹,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和水泡,我舔了舔他的伤口。 这一夜在金毛被疼痛折腾的辗转反复中度过了。
我们的头顶上,夜空挂着几点寒星,半个月亮悬在空中,我们带领着军队在柔和而朦胧的月光中前进,林木像鬼怪一样扑面而来,夜行鸟类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叫声,所有人都安安静静地屏住呼吸,埋头赶路。
树林里已经被先遣队清理出了一条狭窄的小路。
大雾在林间蔓延开来,可以看到树木的上半部分屹立在那些滚滚流动的白色浓雾上,只要动作稍微慢一点,前面的人就会被这片浓雾吞噬,再也难觅其踪影。
金毛和我站在河边,一个个士兵从我们身边走过。
他们迈入河水中,在黑暗的河面上靠着两根坚固的绳索涉水而过。
那两根绳索也是金毛带着先遣队设置的。
这片浓雾出现得很及时。
我们如同鬼魅般在午夜出现在了盖尔特人的营地。
战争血腥而残酷,士兵们挥舞着锋利的科里亚短剑,重重的砍在那些睡眼朦胧的敌人身上,将胳膊或者其他身体部件从敌人身上剁下,全身血r模糊,内脏□在外。
我跟在金毛身边,看着眼前这一幕幕血腥的场景,有时候觉得,只有大规模的战争才能让人真正体会到什么叫残酷,让人难以忍受,到最后要么崩溃,要么麻木。
难怪以前还有专门的“战争后遗症”这个词汇来形容在战场上是受到极大地刺激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士兵。
古代人在这一点上稍微好一点,他们至少还刚刚脱离原始社会不久,不但是生活,连骨子里也还保留着那些野性。
一个军团士兵把一面旗子c在了被砍倒的盖尔特人军旗上,那是一头威风凛凛的狮子,它用睥睨的神态看着脚下的生命。
这一夜创造了一个奇迹,金毛用半个军团的兵力灭掉了盖尔特人近万人,而自己的损伤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连老将军亚特都叹服不已,不得不感叹,也许又一个天才将领横空出世。
狮心军团的名声响遍了整个帝国,盖尔特人也记住了这个血腥的教训。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完全重写了,这几天事情多,状态不佳,对前面写的那版很不满意,晚上会接着更新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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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帝国双壁之洛蒂亚公主 。。。
宽大的桌子上放着一封信,封口处用的是一只栩栩如生的狼形印章,这是老大从科考利亚寄过来告知近况的信件。
金毛歪在一旁的长榻上睡觉,虽然变成人后,他没有再像以前那样一天中绝大多数时间都在瞌睡和酣睡中度过,但是只要有可能,他总是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睡上一觉,这可能是他永远也无法摆脱的身为狮子的习惯之一。
我趴在旁边,有些心急于知道老大的消息。
科考利亚行省那边传来的消息并不太好,老大带去的半个军团并不受重视,在大集团作战中,难免身不由己的会去执行一些困难的任务。
科考利亚行省原本就是一个多事之地,那里是罗斯帝国最后征服的领土,距离帝国的中心有着漫长而遥远的距离,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文字、风俗和传统,同化程度很低,只要有可能,那里就会想脱离罗斯帝国自治。
而现在,很多科考利亚人认为机会来了,帝国内乱频繁,外患不断,自顾不暇,甚至连几百年来战无不胜的军队都在盖尔特人的冲击下溃不成军,是时候把那些骄傲的、贪婪的、腐败的、乖戾的罗斯人赶出去的时候了。
罗斯帝国曾经看起来永恒不朽的权力和荣耀终将衰落,而科考利亚人将尽全力去让这种情况尽快变为现实。
老大在上一封信中,隐晦的提到了这一点,他从自己接触到的科考利亚人以及军队一举一动中看到了他们蓄积已久的不满,认为科考利亚本土的军队正在蠢蠢欲动,好像在酝酿着什么y谋。
我希望他不会一语成谶。
我站起来,跳上那把宽大的扶手椅,上面刻着花神普鲁斯与众位林中女仙在森林中饮酒作乐的浮雕,前爪搭在桌沿,悄悄地看了金毛一眼,他金色的长睫毛安静的在脸上投下一片y影,睡得很熟。
我把那封信从桌子中间扒拉过来。
我看着那个仰头长嚎的狼头,想起了老大和金毛两个人分别把自己统帅的那半个军团叫做狼群与狮心。
狼群代表着诡谲多变,团结而又迅疾如风的风格。
而狮心,让我想起了草原上的雄狮,勇敢坚定,极其骄傲而不懂畏惧,当然,偶尔的时候这种勇敢会让他们吃够苦头,它们会攻击大型动物,仅仅为了尊严被冒犯,这使得它们常常受伤。这群鲁莽而又让人仰视的草原之王。
我用爪子把信纸从信封中掏出来,即使时间隔了很久,我敏锐的嗅觉依然让我在这张薄薄的纸上闻到了独属于老大的气息。
字如其人,老大的字也像印刷体一样端正严谨,在字尾的笔画处又比较圆润,我放佛看到了老大在牛油灯下拿着象牙笔或金属笔在纸莎草纸上涂涂写写。
在圣洛克城的时候,他们通常用的是那种可以重复使用的写字板,写字的人可以用笔硬尖的一头在涂蜡的平面上刻划着罗斯字母,而用扁平的那头涂抹笔误用企鹅再抹出新的平面。
纸莎草纸并不经常使用,因为价格比较贵,非常容易腐坏,不好保存,通常重要的东西还是会使用蜡制写字板誊写一遍。
罗斯人用的墨水通常是含有章鱼墨汁的溶y,不管是用什么书写,要辨认这些字迹总是相当困难的,我几乎可以想象后世的史学家们愁眉苦脸的样子。
老大会仔细斟酌用词,尽量让字母之间留下间隔,而金毛则认为主要意思到了就可以,并且书写的时候丝毫不考虑阅读者的能否辨认出内容。
我看了看信的内容,情况还不错,奴隶暴动已经被控制在了一定的范围内负隅顽抗,而那些科考利亚人也安分守己的待在自己的家园没有轻举妄动。
老大的信非常简短,几行字交代了一下情况之后,用比较小号的字体在下面又填上了几句话,是在向金毛询问我的近况,并且告知金毛要好好照顾我。
当看到最后那句话的时候,我差点从椅子上跌下去,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叫“不要让任何母狼、母狗,或任何雌性靠近它。”
我弄出的声音让金毛醒了过来,我赶紧把那张微微掀开的纸莎草纸塞进信封。
我可不希望被金毛发现一头狼在看信。
虽然他是从野兽变成人类,对这件事的接受度也许会比较高,但是我想,从未接受过任何转变的我,居然也能拥有人类的思维,这件事很怪异,不好解释。
金毛拿起那封信,三两下匆匆看完,他幸灾乐祸的大笑起来,“可怜的灰狼,现在大概被那些念头折磨得毛都要掉光了吧!”
那晚大败盖尔特人之后,盖尔特人只逃出了大约三分之一的兵力,他们回到了边境线的要塞严防死守,无论用任何办法都坚决不出来对阵。
罗斯帝国高明的建筑技巧使得这些要塞成为一个坚固的易守难攻的堡垒,而现在他们必须想办法打败自己,才能赶走这些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