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三章 鞑子的七寸
作者:
青史尽成灰 更新:2021-02-05 20:27 字数:3438
踏入没过膝盖的海水,刺骨的寒冷从脚底涌到了头顶,一瞬间张恪差点冻僵了,两条腿筋硬的像是棒槌,他只能缓缓迈步,脸上努力保持着微笑,向着岸上走来。
旁边的人一看张恪不慌不忙的样子,全都暗暗竖起大拇指,不愧是张少保,上岸都这么有风度,不像我们跟逃命似的,难怪人家当少保,我们只配当卒子呢!
某个装相的家伙总算是到了沙滩上,正准备换一双靴子,突然杜擎手捧着一只鸽子跑过来。
“启禀少保,飞鸽传书。”
张恪顾不得别的,急忙接过来,展开一看,顿时急得一拍大腿。
原来书信是包士卿送来的,上面只有三个符号“???”
跟着张恪一段时间,包士卿也学会了标点,一看连续三个问号,一个比一个大,张恪就明白了,包士卿这是在质问自己,援兵在哪里?
“杜擎,于伟良是怎么回事,我不是让他抢先拿下银行吗?”
杜擎脸上发苦,急忙说道:“大人,于总兵似乎主攻鞑子的军营,能多杀点鞑子总是好的!”
“放屁!”张恪气得暴跳如雷,厉声说道:“银行的钱库有一百多万两鞑子的存银,那可是建奴从大明手里抢来的民脂民膏,比什么都重要!”
杜擎这才恍然大悟,一百多万两银子,差不多抵得上这次出兵的军费了!顿时杜擎的声音都变了:“大人。让卑职去吧,我保证鞑子拿不走一两银子!”
“好,你立刻就去!”张恪焦急地说道。长生岛最重要的就是银子,不光是一笔巨款,更是经济原子弹,要是让鞑子带走了,张恪甘冒奇险就成了无用功。
情急之下,张恪都忘了寒冷,额头冒出了汗珠。
杜擎不敢怠慢。带着五百士兵,朝着长生岛东侧冲来。一路上到处都是建奴。到处都是火光,他们冒烟突火,神挡杀神。杜擎很久没有亲自上阵杀敌了,攒了一身的力气。手中宝刀挥舞起来。就像是风车一样。
鞑子只要碰到他,绝对是死路一条,大刀所过之处,人头滚滚,血流成河。不管多少鞑子冲上来,全都是死路一条。
跟着杜擎一起来的,还有两百个最神秘的士兵,他们手上握着义州兵最先进的火铳——燧发枪!
孙元化经过一番努力,突破了弹簧钢技术。可以大批生产弹簧,虽然成品率只有可怜的百分之十五,但是也足以开工生产。
与此同时。义州兵工厂还突破了两项重大技术,第一是水力钻床,巨大的水车在流水的作用下缓缓转动,通过传动装置,带动石磨转动,在石磨上安装有钻头。凭着这套简单的工具。就能生产出标准如一的火铳管!
原本一个成熟的工匠差不多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生产出一条合用的铳管。当然也可以用烧红的熟铁。缠绕在铁棒上面,打制出铳管,只不过这么做出来的射程有限,张恪只是装备了新军。
真正的精锐老兵每一个都千金不换,张恪舍不得用他们拼命,因此装备必须是最好的。
有了水力钻床,差不多六天时间就能钻出一根枪管,极大提高了生产速度。
此外通过和西洋传教士合作,义州又生产出来一批机床!
不得不承认一点,到了明末,西方的技术已经开始超越大明,只不过差距不是那么令人绝望而已!西方的工匠已经用机床加工钟表用的零件,还有火炮。
大明也有类似设备,根据《天工开物》的记载,大明存在用来切割玉石的磨床。相比之下,高下立判。
不过好在大明的工匠还比较聪明,西洋人造出了机床之后,他们立刻领悟了要领,并且用到了新式火铳上面。
张恪敢毫不客气地说,他手下近卫营的燧发枪是这个时代最先进的武器。枪管极长,燧石击发,射程达到一百五十米。
标准化的零件,一般损坏在战场就可以更换。强大的火铳,给予士兵前所未有的的信心。
每逢杜擎冲到困难的时候,前方鞑子成堆,寸步难进,火铳兵就会立刻支援,对着鞑子就是一顿枪。犀利的子弹穿透铠甲,巨大的动能砸碎筋骨,鞑子的肢体飞上天空,内脏打成肉泥。
如果说面对以往的火铳,他们还有一战之力,可是全新的火铳就是不可战胜的神器,就连最勇敢的鞑子都从心里往外恐惧。
上百个勇士,很快就被吞没,变成了一地的尸体,坚不可摧的三层铠甲都保护不了他们。
“跑!”
念头升起,就像是草原的野草,迅速蔓延,鞑子迅速逃跑。
杜擎连续又砍了好几个,还意犹未尽,可是猛地惊醒。
“弟兄们,跟着我去银行那边
!”
士兵们像是一条不可阻挡的狂龙,碾碎一切敢于阻挡的鞑子,当杜擎气喘吁吁冲上了一座土丘。银行就在两百步之外,一群鞑子正在攀爬墙头,向里面杀去。
眼看着防线被冲的七零八落,危在旦夕,杜擎眼珠子都红了。
“弟兄们,杀!”
这一次杜擎没有单枪匹马往前冲,他指挥着火铳手排着整齐的队形,小跑着压上去。
距离鞑子还有一百多步,杜擎大喝:“准备!射击!”
士兵们单膝跪地,只见枪口冒出一阵硝烟,一片鞑子就摔倒在地,狼狈大叫,声音惊动了正在指挥冲杀的达尔泰。
“卑贱的尼堪!”他气得狠狠一跺脚,眼看就拿下银行了,他岂能放弃。急忙挥手。拨出去两百名建奴。
“去,你们阻挡一阵!”
达尔泰贴身的鞑子,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兵。勇气经验都是最顶尖的。他们注意到来的火铳兵气势汹汹,其实人数并不多。
张恪拨给了杜擎五百人,可是一路上分出去不少,还跟在身边的不到三百人。
鞑子看出了这点,顿时就有了底气,火铳虽然厉害,可是必须有足够的火力密度。不然被冲破了阵,火铳比起烧火棍还不如。
鞑子迅速结成了一个三角阵。前面是重甲死兵,后面是弓箭手紧紧相随,为了吸引火力,他们特别集结了十几匹战马。
狠狠抽打。战马被蒙住眼睛,只知道往前冲,枪声响起,火铳手将这些牲畜无情轰倒。可是后面的鞑子也趁机冲了上来。
前排鞑子提着大盾,跑得极快,转眼就冲到了八十步以内,再近一点,只要再近一点,弓箭就能射倒明狗了!
鞑子们如是想到。可是就在奔跑之时,突然枪声响起,瞬间鞑子的眼睛就瞪圆了。
他们根本不敢置信。明军的火铳虽然厉害,可是每逢打仗的时候,身上必须挂着火绳,甚至要提前点燃,这样才能保证顺利点火射击。
可是眼前这些明军身上没有火绳,射击的时候也没有点火动作。可是偏偏一扣扳机,子弹就打了出来。
这些明军神了。他们的手指头能生火不成?
鞑子当然理解不了自生火铳的厉害,只能被子弹击穿大盾,打碎盔甲,成片倒下去。而明军毫不迟疑,开枪之后,立刻后退,枪声再度响起,中间几乎没有停歇。
这就是燧发枪的厉害之处,义州兵的射击速度达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区区三排士兵,火力的密度竟然火绳枪的两三倍以上。
别说是步兵,就算是骑兵,也足以把对方轰成渣滓了。
二百多鞑子,还没有冲到六十步以内,就被击毙了六七十人。重甲死兵被杀了个精光,剩下的弓箭手简直跟没有防备的一样,就凭他们身上的皮甲,比起破布强不了多少。
“开火!”
明军迈着整齐的步伐,一边射击,一边向前,步伐坚定,气势如虹。鞑子稍微迟疑一下,就被子弹打成了马蜂窝。
“跑啊!”
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残存的鞑子全都不顾一切,掉头就跑。
“主子,大事不好了,咱们也走吧!”有奴才扯了扯达尔泰的衣袖,达尔泰猛地一回头,正好看到自己部下狼狈逃窜的样子,他气得炸了肺。
“饭桶,没用的奴才,我杀了你们!”
任凭他怎么叫喊,都没有作用了,其他的鞑子再也不敢和明军拼了,纷纷向着东边海岸冲去,逃出长生岛。
“完了,都完了!我还有什么脸面见汗王陛下!”
达尔泰说着,举起腰刀,就要自刎。这时候两旁的奴才慌忙扑了上来,抢走腰刀,架起他就跑。
“主子,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快走吧!”
鞑子疯狂逃散,杜擎一马当先,冲到了银行的院墙外面,踏着口子,他一下子跳了进去。
包士卿此时提着宝剑,坐在地上,呼呼喘气。一听脚步声,只当是鞑子冲了进来,他眼中垂泪,举起了宝剑。
“大功未成,只有一死而已!”
“先生且慢!”旁边的士兵急忙喊道:“包先生,是天兵来了!”
包士卿猛抬头,正好看到了杜擎等人,他咧嘴一笑,浑身的力气都跑光了,倒在地上,就昏死过去。
……
“包先生没事吧?”
“启禀少保,安然无恙,只是太过伤神,我给他用了安神的药,睡下了!”吴有性笑着答道。
“嗯,他可是有大功之人啊!”张恪笑着,手里正拿着一份存款清单,满脸都是笑容。
“哈哈哈,奴酋的家底儿都在我这儿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