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部分
作者:未知      更新:2022-04-20 12:07      字数:13107
  功能 和 功能!夜风冷冷地一晒,说道:“是与不是,你自己心里面清楚,我不想让我夜家的后人拜祭的是别人尸骨!”
  夜鹰听到这话,心里面一寒,眼瞳收缩,此时此刻,他顿知道,夜风已经知道真相了,想到这样的后果,他背脊都不由发寒。说道:“我不清楚你说什么。”说完,转身厉叫道:“谁敢再挖,格杀无论!”说着一招手。
  夜鹰身后的几十个侍卫都冲了出来,拔出刀剑,凶神恶煞地向着挖墓仆人。
  见寒光闪烁的刀剑,这些老实的仆人都不由打了一个冷颤,手脚哆嗦,停了下来,不由望着夜风。
  夜风冷哼一声,冷冷地说道:“杀了他们!”
  夜风话一落下,一道金影从他身后飞掠而出。出剑掠空,剑气如虹,一剑破空。
  “噗”鲜血洒碧空,一剑致命。好快的剑,好凌厉的一剑。
  出手的。正是黄金甲人。
  见黄金甲人一出手就杀人,其他的侍卫都围了上去,刀剑交加。
  然而,黄金甲人对这些刺来的刀剑浑然无视,只见他是宝剑昂首长嘶,然后剑芒像暴雨一样喷洒而下,剑光耀人。
  侍卫地刀剑都击在了黄金甲人的黄金甲上,然而,黄金甲却丝毫不损,当这些侍卫一怔之时。喷洒而下的剑芒已经在他们的眉心上留下了一道地剑迹,软软倒下了。
  一剑,就杀了几十侍卫,让所有的人都为之一怔,特别是那些仆人,更是寒怕地打哆嗦。
  夜风很是满意,一个会剑法的僵尸。一个会能暴发剑芒的僵尸,这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僵尸。有时,夜风怀疑,黄金甲里面,是不是一个活人,而不是一具僵尸。
  无疑。黄金甲人一剑示威。夜鹰为之一惊,他的贴身侍卫顿时刀剑出鞘。紧紧地保护着夜鹰。而黄金甲人对他们理都不理,回到夜风的身后。
  “继续吧,好戏结束了。”夜风对仆人吩咐地说道。
  仆人虽然害怕,但还是听从夜风的话,继续地挖着。
  夜鹰狠狠地盯着夜风,恨恨地说道:“你会受到世人的唾骂的,竟然挖自己父亲的坟墓,这是不忠不孝地行为,这是对先人的渎亵!”
  夜风冷笑,说道:“不知道谁才是不忠不孝,你我各自心知肚明,在我面前,少跟我来这套。”
  “少爷,挖出来了。”此时大总管几个人恭敬地捧着骨灰瓮。
  夜风看了一眼,叹声说道:“也是个可怜人,找个地方,随便把这骨灰埋了。”
  大总管他们不由一怔,望着夜风。
  “你疯了,这是父亲的骨灰!你想怎么样?竟然连父亲死后都不让他安宁。”夜鹰此时是死撑,厉声叫道。
  夜风冷笑,缓缓地打开扛着的长匣。
  看到里面的东西之时,夜鹰眼瞳双缩,身子颤抖了一下,背脊发寒。
  因为长匣里面装着的,竟然是夜玄的兵器风豹枪。
  大总管他们看到风豹枪时也为之一呆,他们跟了夜玄几十年了,夜玄地兵器他们当然能认得出来。
  夜风冷冷地说道:“我不会让夜家的后代拜祭别人地尸骨!总管,把老爷的枪放进墓里,埋了。”
  其他的仆人或者还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大总管已经隐隐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大总管忙是恭敬地接过风豹枪,托着向墓地里走去。
  “父亲的尸体,我会迎回夜家的祖冢中去埋葬!”夜风冷冷地说道,这话像是说给别人,又像是说给夜鹰听。
  这一次夜风回来之时太匆忙了,又因不从驻马关经过,并没有把他父亲夜玄地尸体押送回来,他打算时机适应之后,就把他父亲地尸体迎接回来。
  夜鹰背脊发寒,此时他感到害怕,夜风竟然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更要命地是,夜风竟然找到了他认为沉于雪鲤江中的夜玄尸体!
  如果夜风把这事揭发出去,那后果就不堪设想!想到这里,夜鹰感到害怕。
  “我不会现在就杀了你的,我会先让你害怕惊惶,日夜不宁,像一只惊弓之鸟,然后才杀了你,这是你一手造的孽。”夜风低声对夜鹰说道。
  夜鹰心里面是无比的害怕,怕事情败露,但是,此时,他又没有能力杀人灭口!
  “你总有一天为你的生为后悔的!”夜鹰声厉内荏,喝道,然后转身就走。
  夜风望着夜鹰的背影,冷哼一声,他不但是要杀了夜鹰,还要杀了二皇子,如果不是因为二皇子,夜玄也不会丧命!
  “少爷。”大总管颤声,轻轻地呼夜风,此时。机灵如他,也已经明白老爷是夜鹰所杀!想到这个可怕的念头,大总管双腿都不由发软,弑父。这是多么凶残的事!
  夜风轻叹一声,说道:“以后每月十五都来这里祭祭吧。老爷的尸体,我会择时机从汉月王国运回来,埋在祖冢。”
  “是的,小的明白。”此时,大总管对夜风是死心塌地,原因很简单,此时他们和夜风是同仇敌忾!
  “三殿下,陛下召你入宫,陛下和大臣们都在金銮殿上等着你呢。”此时,一个内侍带人前来传递消息。
  夜风怔了怔。知道又有事了,吩咐几句大总管,把坟墓修回去,然后带着黄金甲人和步秋雁前往金銮殿。
  在金銮殿上,腾夜皇在,文武百官也在!
  当夜风来之时,大家的都望着夜风。
  “不知道陛下召臣有何吩咐?”夜风拜了拜。淡声地问道。
  腾夜皇徐徐地说道:“爱卿,凌御史起奏你不忠不孝。十恶不赦,应问大罪。”说着一指一个大臣。夜风随着腾夜皇一指,望去,只见那是一个鹰目地大臣,颇有几分的老油子的味道。夜风又望向夜鹰。只见夜鹰面无表情。
  夜风含笑。说道:“哦,罪名倒不小。不知道我是哪里不忠不孝,十恶不赦了。”
  “挖自己父亲的坟墓,这就是不忠不孝,弃自己父亲骨灰于荒野,这就是十恶不赦。”这个凌御史好像很强硬地说道。
  夜风不由是露出了浓浓地笑容,望着凌御史,然后是围着凌御史转了起来。
  此时,夜风是权势薰天,既是三皇子,又是战略大元帅,还是和平大使,更何况他还拥有夜家许多的优势资源,虽然他年纪小小,但,手中地权势绝对是比许多大臣强多了。
  “看什么?”这个凌御史被夜风看得不舒服。
  夜风装模作样地端详了一下凌御史,含笑地问道:“凌御史,我们是亲家吗?或者我夜家和你凌家是亲戚吗?”
  在场的所有大臣都为之一怔,不知道夜风为什么突然这样问。
  “不是。”凌御史脱口说道。
  夜风也笑着说道:“那就对了,我想,我父亲也没有这么大的孙子,至少,我和我大哥还生不出这样寒碜的儿子,至于其他的人,我就不知道了。”说着,斜看了夜鹰一眼。
  无疑,这个凌御史是受夜鹰指使,先恶人告状,想法设法干掉夜风。
  不少大臣为之失声而笑,然后又忙捂着嘴,聪明的人一看,也能看得出来夜风和夜鹰兄弟两人是在别苗头。
  凌御史脸胀红,恨恨地盯着夜风。
  夜风淡淡地说道:“既然和我夜家没有什么亲戚关系,你凌御史c什么心,我怎么安置我父亲的骨灰,那是我的家事,总不会让我向你凌御史请示吧。你凌御史,是不是觉得狗咬耗子,多管闲事了。”
  “身为朝庭大臣,身为王朝中的一员,必须是以身作侧,为百姓树立榜样,一言一行,都必须成为百姓的模范……”凌御史一副正气凛然地模样。
  夜风听到这话,就是一脚踹了出去,“啪”的一声,把凌御史踹在了地上,顿使得不少大臣为之哗然。
  夜风冷笑,说道:“少在我面前指手划脚,你还不够这个资格跟我说什么以身作侧。我夜家世代都以百姓安危为己任,我夜家世代都沥血边疆,保卫帝国!我父亲是如此,我也是一样。我在汉月王国浴血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个温柔窝享福!跟我说模范,你还不配!”
  凌御史狼狈无比地爬了起来,脸色胀红!
  夜风冷冷地看了夜鹰一眼,冷声地说道:“下次放出狗来的时候,先看看你的狗有没有那个本事咬我!还有做狗的,想咬人的时候先看看你要咬地人是谁,你的主人给你地骨头够不够!”
  夜鹰冷冷地一哼。
  下边的大臣,都不吭声,都知道他们兄弟两人决裂,大家都猜测他们兄弟两个是不是为了争继承权。
  腾夜皇当然乐意看到夜风和夜鹰决裂,只有夜风和夜鹰决裂,这才能削弱夜鹰手中的权力,如此一来。也削弱了二皇子的力量。
  最后腾夜皇做个和事佬,不重不痒的说了几句,表面上是调和他们地关系,事实上是火上浇油。
  最后。这事也是不了了之,经这么一闹。朝中地大臣都知道夜风兄弟两人是水火不融,此时,有大臣在心底里打着算盘,想盘算一下谁更有优势,好投靠他,从中捞到好处。
  “三殿下。”当早朝散去之后,夜风走出皇宫,身后有人呼道。
  夜风一看,只见一高冠大臣快步而来,这大臣有五旬。双目炯炯有神。
  “财务大臣,毛锡银。太子的最有力支持者之一。”步秋雁轻声地对自己公子爷说道。
  步秋雁以前也是出生于官宦之家,官场中地人认识不少。
  看到毛锡银,夜风不由想到他地儿子毛延时,在圣光学院和骑士学院比武之时被张杰鼎所杀了。
  “财务大臣,久仰了。”夜风淡淡地说道。
  毛锡银忙是说道:“三殿下客气了,你叫老臣锡银便可。”
  夜风含笑不语。在官场上的人往往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三殿下是英雄出少年,如此年纪轻轻就为帝国立下汗马功劳。实在是天才……”毛锡银大拍夜风地马p。
  “财务大臣,有什么事吗?有事的话,就尽管说。”夜风淡淡地说道。
  毛锡银这种在官场打滚了几十年的人,脸皮也早就厚极了,也不脸红。说道:“老臣对三殿下是敬仰万分。不知道三殿下今天有空没有,老臣在万花楼订下了席位。听说今天万花楼的花魁孟宛烟小姐献琴一曲,不知道三殿下有没有雅兴去一听。”
  看了看毛锡银,含笑地说道:“好,既然财务大臣盛情相邀,我推却就显得娇情了。”他倒要看看毛锡银要耍什么把戏。
  “那,这个……”毛锡银看了看夜风身边的步秋雁。
  逛青楼勾栏带上自己的女人,这显得有些怪异吧。
  “怎么?有困难吗?”夜风故意问道。
  “没,没有。”毛锡银忙是摇头说道,既然夜风要带着自己俏婢去逛青楼,那也只有随他。
  而步秋雁在心里面甜甜的,公子让自己寸不离身,无疑是很疼爱她。
  万花楼,是帝都最大的销金窟,是帝都最大的青楼,在这里美女如云,环肥燕瘦,风s清纯,怎么样的美女都有,只要你能想得到地美女,万花楼就有。
  万花楼是帝都第一巨富钱家的产业,可以说,万花楼是一个连锁的青楼,不单是在帝都有,在帝国的其他大城市也有。
  当然,说到万花楼,不得不说万花楼的现任花魁孟宛烟。孟宛烟红起之时,不出半年,她神秘的出现在万花楼中,然后是速度无比的红了起来,成了万花楼地花魁。
  听说,孟宛烟卖艺不卖身,虽然身在青楼,却一直是冰清玉洁。同时,孟宛烟是高傲无比,常不以真面目见人,欲见极一面,乃是难之又难,如果孟宛烟不想见的人,那怕是你一掷千金,才华横溢,风流倜傥,都没有用!
  虽然孟宛烟不常以真面目见人,但,见过她真面目地人,都是为之神魂颠倒,曾有人是斥巨金欲娶她为妻,然而,她却是一屑不顾。
  听说,孟宛烟是才华横溢,精通诗书琴画,特别是弹一手好画,听过她曲子的人,都听得如痴如醉。
  每月,孟宛烟都会献艺弹一曲,所以,每当到了那一天,万花楼都是被挤得爆满,从来不空席位,在帝都,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了听孟宛烟的曲儿,更是不惜花千金从别人手中买来门票。
  毛锡金所订的席位乃是贵宾席,坐于高处,可以把整个场面都收入眼底。
  当夜风他们到来之时,场中的席位都挤满了人,可以说是人山人海,沸沸扬扬,这样地场面就像是烧开地水,滚腾着。
  夜风不由暗笑,不知道孟宛烟有何魅力,竟然引得如此多人为其癫狂。
  “孟小姐乃是上天仙子,美不可端,不知道有多少才子贾人都拜倒其石榴裙下,然,孟小姐都对他们不屑一顾。三殿下你是风流倜傥,年少英雄,又是位高权重,当世男儿,又有几人能及三殿下?要不让老臣向孟小姐预约,请她和三殿下相会一面,说不定以三殿下之能,让孟小姐一见倾心。”毛锡银拍夜风的马p说道。
  夜风当然不是那种自恋地人,对于毛锡银的话并不当真,只是淡淡地摇了摇头,说道:“多谢财务大臣,我看,还是算了。”
  此时,老鸨宣布孟宛烟小姐出来献曲,顿时,热闹无比的场面一下子寂静下来,所有的听客都屏住了呼吸。
  不一会儿,只见两个侍女左右各端一香炉袅袅出来,这两个侍女都长得娇俏无比,左一个是圆脸儿,显得有点娇憨,右边的是清秀,显得娇丽,两个侍女身上,没有半点的风尘气息,让人眼前为之一亮。
  连侍女都这般的美丽,其主子,那是可想而知了,至少也要比侍女美上好几分。
  此时,此刻,大家都不由翘首而盼,希望孟宛烟快点出来。
  过了好一会儿,果然不负众望,只见一个从里面走了出来。
  孟宛烟出场了,台下的人都不由屏着呼吸。
  只见孟宛烟袅袅而来,宛如是洛水踩碧波而来,娇娆而轻盈。只见陵园宛烟穿着轻纱衣裙,看去飘飘缈缈,如广寒宫的仙子。
  孟宛烟身材高挑,虽然玄衣宽大,但,却能看到其入云酥胸,可想其丰满。
  孟宛烟缓缓而来,动作极为有节奏,不慢不急,有着说不出的从容不迫,这更让人感觉极身上没有风尘味,反而像是一个高贵无比且是知书达理的千金小姐。
  孟宛烟粉脸被轻纱所遮,只露出一双眼睛,只见那双眼睛是波光滟潋,犹如碧湖之水,极为迷人,有着说不出的神韵。
  端庄高雅,富有灵性生机,宛如一朵梅花,这就是孟宛烟。
  看到如此风姿,夜风都不得不叹,难怪那些男人会为孟宛烟如此癫狂,现在不看其容貌,就让人着迷了,她的确是一个很让人着迷倾心的女子。
  第六卷
  第十二章花魁飘香 14
  孟宛烟秀目顾盼,神采流逸,美丽极了,在台下的每一个观众都认为孟宛烟是在看着自己,心里面痒痒的,有着说不出的暧昧和窍喜。
  孟宛烟开口说话,徐徐说道:“今天献曲一首,宛烟感谢大家捧场,希望大家能尽兴而归。”声音很好听,珠圆玉润,黄莺初啼,清扬娇嫩。
  下面的观众都兴奋无比的欢呼起来,有不少人是高呼着孟宛烟的名字,可以说是为之癫狂,恨不得为美人儿贡献一切。
  夜风看到这兴奋到极点场面,都不得不承认,眼前的孟宛烟的确是够迷人,就算是没有见到她的真面目,但,都已经让人感觉为其着迷癫狂。
  孟宛烟轻轻的颔首,然后缓缓地坐了下来,场面也随之静了下来,不少人都贪婪地望着孟宛烟。
  孟宛烟缓缓的举起她的双手,只见十指纤纤,犹如春笋,嫩而润,洁而泽,修长无垢,实为美丽。
  “铮、铮、铮……”孟宛烟十指如魔幻一般,弹起名琴来。
  琴声一出,飘飘袅袅,犹如涓涓流水,轻而细,泉水在涧中,能听其滴水之声,又能听其轻流之声,潺潺涓涓。又犹天空白云,飘飘缈缈,时远时近,如此珍声,涤人心肺,顿时让人为之望神,感觉舒服和惬意,好像是把一天的疲倦都被洗涤干净,疲倦一扫而空,顿时是感觉是气爽神怡。
  然,琴调一声,琴声缠绵不止。娇娇嚅嚅,像是情人在细声的向你倾诉,又像是情人在你耳边甜言蜜语,花前月下。落红飘零。这是何等暧昧,又是何等的。所有的人都时都为之迷醉,犹如身陷温柔乡,难于自拔。
  许久,当人们都为之忘神,都缠绵于温柔乡之时,琴声又立即一变,高昂的琴声犹如是当头棒喝,让所有沉迷于温柔乡的人们顿时为之清醒过来。
  高昂的琴声犹宝剑破空,撕破锦帛,琴声是铮铮作响。铁马金戈,万马奔腾,好像是让人看到了一场兵马对垒地场面,看到了一场沥血的撕杀,身临其境,让人热血,不忍是引颈高亢。恨不得是杀入战场,沥血其中。
  “铮”一声极高昂的琴声破空而出。把琴曲带到了最,所有人的心神也都为之飞扬起来。
  琴声慢慢逝去,有绕梁三日地味道。
  过了许久,大家这才回过神来,所有的观众都站了起来。忍不住高呼鼓掌。掌声和欢呼声响彻了整个场面。
  夜风都忍不住鼓掌,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听到最美妙地琴声。
  很多人都想再听一曲。但是,大家都知道孟宛烟的性格,每次她出来,都只献曲一首,心里面感觉惋惜,颇为意犹未尽。
  孟宛烟轻轻颔首,说道:“多谢大家的捧场,宛烟在此多谢大家。”
  “孟小姐真是才华横溢,好曲子,让小生听得如痴如醉。”此时,只见一个贵公子登上台来,这贵公子是锦靴玉带,面如玉,十足的奶油小生一个。
  这个贵公子身后跟着几十个的侍卫,排场极大,一看也就知道其是非
  贵即富。
  “这小子是谁?”夜风问道。
  毛锡银说道:“镇东大将军的儿子,他父亲是二皇子最得力的支持者。”说着,别有用心地看了夜风一眼。
  夜风听到此话,不露声色,心里面却是冷冷的一哼。
  听贵公子的夸奖,孟宛烟不娇不喜,只是淡淡地说道:“多谢夸奖。”
  贵公子鞠首带笑说道:“小生对宛小姐爱慕已久,不知道小生有没有那个荣幸,欲和小姐共进一餐,望得芳泽。”
  对于贵公子如此轻薄,孟宛烟顿时不悦,冷淡地说道:“免了。”
  “孟小姐何必推人千里之外,小生可是一片的诚意!大家在京城,抬头不见低头见,小姐你说是不是?”贵公子是死缠烂打,这话甚至是有威胁地意思。
  “大官人,宛烟是不接客的,让你费心了,万花楼中还有其他美丽可人的姑娘,大官人要不要我老婆子去换几个来。”老鸨忙是拦着说道。
  “你是什么东西,给我滚开!”贵公子是老羞成怒,一把把老鸨推开。
  “你请吧,我不迎欢这样的客人。”孟宛烟冷声说道。
  贵公子更是恼怒无比,他仗着自己父亲的权势在东方很是吃得开,不知道有多少美女对他投怀送抱,今天一个风尘女子竟然是拒绝他!
  他掏出一锦袋,狠狠地掷于地上,说道:“孟小姐,这是你的出场费,今晚你就陪我聚一餐!”
  锦袋掷于地上,从里面滚出几十个明珠来,晶莹而圆大,美丽极了,懂行价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明珠价值不菲。
  然而,孟宛烟连看都不看一眼。
  “小丫头,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我公子请你喝酒,那是给你面子!”此时,一侍卫喝道。
  在场地不少人都知道这贵公子的身份,惹不起,所以都不出场。
  “啧、啧、啧,好卓阔地大手笔,可惜,却没有贵族的风度,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暴发户。”此时,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响起,只见有几个人走来,为首的,是一个年轻人,脸上带着懒懒地笑容。
  这正是夜风。
  “你是谁?”贵公子对夜风喝道。
  夜风不去理他,对孟宛烟含笑地说道:“孟姑娘,我就自厚脸皮,毛遂自荐,管一管这闲事如何?姑娘不会介意吧。”
  孟宛烟只是轻轻颔首,没有说话。
  “小子,你算什么东西,竟然敢管本少爷地事。来福,教训他一顿。”贵公子厉喝说道。
  贵公子身后的所有侍卫都站了出来,狞狰地望着夜风,缓缓拔出配剑来。其中一个说道:“小子,现在你身我们公子求饶还来得及。”
  夜风轻轻地伸了一个懒腰。含笑,说道:“秋雁,你帮公子教训教训一下他们。”
  步秋雁轻跺小蛮脚,似乎对自己公子英雄救美地行为不满,故作没有听见。
  “怎么,小妮子,万一公子被人打残了,你要哭就来不及了。”夜风望着这个妮子。
  步秋雁暗嗔一声,站了出来。
  “小丫头,你是来送死的吧!”侍卫见步秋雁一个娇小的女子。厉喝,围扑上来。
  只见步秋雁双手一扬,三十六颗玉珠飞s而出,又快又急,如疾珠贯日,劲风破空。
  侍卫们见这玉珠s来,吓了一跳。都纷纷回剑自护,然而。这三十六颗玉珠相互碰撞,清脆的声音响起,然后所有玉珠都改变了方向,让侍卫们的刀剑落空。
  “噗”地一声,玉珠s进了侍卫们的右肩。惨叫一声。刀剑落地。
  “啵”s入这些侍卫们右肩的玉珠暴碎,把他们整个右肩都暴得血r模糊。惨叫,痛得蹲下了身子。
  步秋雁的飞星追月降魔珠是夜风亲自给她设计地,种类有十几种,有带毒的,有不带毒地,有自暴的等等。
  对于步秋雁这般娴手的暗器手法夜风很是高兴,轻轻地拍了拍她的香肩,而这俏婢有点儿吃味,娇哼一声。
  “你是谁!你们吃了豹子胆了是不,知道我是谁吗?小心我叫禁军把你们抓进牢里去!”贵公子脸色发白,后退了一步,厉叫道。
  “哈,哈,你真是有眼无珠,抓他进牢?你父亲镇东大将军算得什么东西,你父亲还曾是三殿下家里的一员家将!”此时,一个爽郎的笑声传来,只见一个人跨步上来
  只见这个年轻人是龙姿虎步,双目光芒颤动,气势人,犹如一把出鞘的骑士巨剑,剑意腾腾。
  夜风一见到此人,顿时收敛心神,心湖如潮水一般敛住,知道遇到可怕的对手了。就是站于一旁的孟宛烟都是秀目一聚,气息顿时收敛起来。
  “帝国两大家族之一的云家家主云天豪,听说是太子地最有力靠山。”步秋雁低声地对自己公子说道。虽然这妮子刚才还在押醋,但,她还是十分关心自己的公子爷。
  夜风心里面为之一凛,云天豪他听过,是风华帝国两大远古家族之一云家家主,被外人称之为月华大陆三璧之一,三璧,意思是三块无价的玉璧。和汉月王国的两大远古家族之一的祁家家主擎天剑圣祁横齐名。
  “你,你又是谁?”贵公子有些声色内荏地喝道。
  云天豪爽朗地一笑,说道:“云某姓云,字天豪。蜗居东南的云家,如果你父亲镇东大将军想兴师问罪的话,随时都可以到云家来,云某随时欢迎。”
  一听云天豪这话,贵公子顿时是蔫了,夜家、云家、孟家,这是风华帝国三大家族,也是风华帝国中唯有地三位公爵,也是拥有最大封地的贵族,其中,除了夜家是靠世代地战功积累下来的爵名,而孟家与云家都是王者之战中对月华大陆贡献极大的远古家族。
  贵公子他父亲虽然是大将军,不过,和云家一相比起来,那就微不足道了,人家在风华帝国的东部极势薰天,他父亲还要看人家云家的脸色行事,所以,他只好是灰溜溜地跑了。
  “孟姑娘琴声妙到颠毫,云某能一饱耳福,实在是三生有幸。”云天豪鞠身,风度翩翩,姿态讨人。
  不得不说,云天豪是一个极为吸引女子地男人,豪然霸气,有长虹贯日之势,又是风采翩翩,更何况是身居高位,手中地权势薰天。这是女人心中的白马王子。
  孟宛烟轻轻点头。
  云天豪然后又对夜风哈哈大笑,说道:“三殿下名震天下。天豪敬仰万分,对于三殿下地英雄事迹更是熟焉于耳,在汉月王国,三殿下孤身一个挑战千军万马。更是让天豪为之倾怀,不知道天豪有没有那个荣幸。和三殿下共饮一杯。”
  “对,对,三殿下,要不,大家坐在一起,共饮一杯,欢通达旦如何?”毛锡银忙是附和地说道。
  夜风看了看毛锡银,又看了看云天豪,含笑,不过。心里面却是冷笑,此时他明白,云天豪绝对不是偶然出现在这里的,而是早就和毛锡银事先说好,毛锡银只不过是一个搭桥引线的角色而已,正主是眼前的云天豪,或者是背后地太子。
  夜风笑了起来。伸了一个懒腰,笑着说道:“唉。云兄,我是个浪子,对于男人的话题,不感兴趣,只喜欢赏花作乐。这样的美好时光。就别浪费了。此时此刻,我只想陪陪孟小姐。和她弹一曲,吟诗作对,观花赏月。孟姑娘,不知道我这个浪子有没有那个荣幸今晚和你共赏月呢?”说着,轻笑讨好地说道。
  孟宛烟目光流采,望了望夜风,又望了望云天豪。
  云天豪挺胸昂首,上前一步,大笑地说道:“三殿下,孟姑娘,既然大家在此相遇,就是有缘,何不我们几个人共登楼赏月,大家同发雅兴,吟诗作对如何,这也算是京都一佳话。”
  “多谢了,云兄,我这个浪子,对陪着男人赏月没有兴趣。”夜风立即拒绝,笑着说道。
  两个人看去像争风吃醋,事实上,并非是如此,事实上,云天豪是在拉拢夜风,想和夜风走近,这当然是带着目的,而夜风则是拿孟宛烟做挡箭牌,拒绝云天豪,或者是太子地拉拢,这看去两个人像是在争夺孟宛烟。
  虽然夜风是对二皇子有杀心,但是,并不是说夜风就要投靠太子,对于太子和二皇子的皇位之争,夜风一点兴趣都没有。
  孟宛烟对自己地两个侍女轻轻地颔首,转身离去。
  夜风脸皮无比的厚,忙是跟了上去,笑着说道:“多谢孟姑娘。”
  而云天豪也想硬凑一脚,但,却被两个侍女挡住了,说道:“云公子,我家小姐每次只见一个客人,夜公子捷足先登,很抱歉。”
  夜风转身,哈哈大笑,对云天豪抱拳说道:“云兄,兄弟我只好失陪了,没办法,我这个人就是有异性没有人性,为了美人,可以出卖兄弟,只好委屈兄弟你了,以后有机会我们再慢慢相述如何?”
  见夜风还没有意思加盟,此时,云天豪也知难而退,如果紧了,反而是反目成仇,他也风度过人,抱拳,哈哈大笑,说道:“三殿下客气了,如果换作是天豪,也会这样做,毕竟孟姑娘是只天上才有,人间难见几回。他日有机会,一定请三殿下喝上一杯。”说着,豪爽的告辞离去。
  不管怎么样,虽然这一次云天豪欲拉拢夜风没有成功,但,却给夜风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也不算是无功而返。
  望着夜风的背影,许多人又羡慕又嫉妒,不知道有多少人是一掷千金,而孟宛烟看都不看一眼,今天竟然是约夜风相会,怎么不叫人嫉妒。不过,此时知道夜风的身份,在场的大贾富豪都知道自己惹不起夜风,不敢乱来。
  万花楼后院极为之大,占地上百亩,里面是楼阁林立,水榭长廊更是延绕不止,在这里,居住的不是万花楼的大管事,就是万花楼当红的牌儿。
  孟宛烟住地楼阁,乃是位于东北角,是一幢三层的楼阁。
  夜风跟着孟宛烟走上了第二层楼,只见这楼阁装潢甚是高雅朴实,所有的家具都是用紫檀木所雕刻,走进去,就能闻到很舒服的檀木香,装饰更是显得浑成凝厚。
  步秋雁和黄金甲人更是跟着夜风寸步不离。
  两个侍女点燃了,点上檀香,只见香炉上青烟袅袅。
  孟宛烟坐下,夜风也毫不客气地跟着坐了下来,两个侍女端上瓜果点心。
  “夜公子脸厚不薄,自作主张。”宛孟烟开口了,声音极好听,犹黄莺出谷。
  夜风耸了耸肩,笑着说道:“我这个人没有什么本事,就是脸皮厚,所谓说,至贱者,则无敌,我是那种无敌的大贱人。”
  夜风这话,就是连宛孟烟都啼笑皆非,只怕没有人想夜风这样豁达的说自己是个大贱人的吧。
  夜风故作痴迷,望着孟宛烟,徐徐地说道:“唉,孟姑娘很像我地一个朋友,真的很像。”
  “这勾起夜公子你地回忆吗?”孟宛烟也不生气,平淡地说道。
  夜风说道:“是呀,勾起了我的回忆,让我想到了她,神秘未测,狡黠万分,更重要的是,唉,她的手很滑,手指也很修长,一点我的胸膛,我就魂飞魄散了。”说着,目光落在孟宛烟那如白玉一般地修长十指上。
  事实上,夜风这话是一语双关,他所说地朋友,是指李紫蝶,他所说的魂飞魄散,当然不是男女之间地,而是指李紫蝶那高明可怕的手掌绝招。
  “可惜,我不是你的那位朋友。”孟宛烟淡淡地说道。
  夜风点头,说道:“我知道,但是,看到孟姑娘你的纤纤十指,我就忍不住想起她,她的手指也和你的手指一样,修长有力。”
  听到自己公子爷和孟宛烟,步秋雁心里面吃醋,暗暗地跺脚,心里面恼气,哼,以后她再也不理这个大色狼了,大色狼,看到美女就流口水。
  “宛烟只能说是抱歉。”孟宛烟平淡地说道。
  夜风轻笑,说道:“孟小姐客气了,不过,你这手指修长纤纤,却尖利无比,我想,学掌刃利指,是最好不过了,绝对是变幻厉杀,以前我见过一个练掌指的女子,她手指也像孟姑娘的这般。姑娘这手指,让我着迷,不知道能不能让我细细品赏。”夜风挑衅地望向孟宛烟。
  不等孟宛烟答应,夜风右手如闪电,抓向孟宛烟的玉手上。
  孟宛烟玉手动了动,好像是无意,有意无意地搭向夜风的手脉,夜风忙是手掌一变,夺抓向孟宛烟的面纱。
  “夜公子,请尊重一点。”夜风双手一紧,被人抓住了,这正是孟宛烟的两个侍女。
  如果这两个侍女是普通人,那绝对不可能抓住夜风的双手。
  夜风讨好地笑着说道:“两个姐姐,我不是无理,只是对你的小姐爱慕有加,忍不住而已。啊,对了,两位姐姐,你们手臂上有两个可爱的小东西。”
  两个侍女低头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她们手臂上爬着一只如温玉一般的蝎子。
  “啊”三个裂纸的尖叫声,孟宛烟和她的两个侍女都被吓得没有血色,后退。
  女孩子最怕这些东西的了。
  第七卷 风云莫测卷
  第一章再遇佳人
  三女一惊,立即给了夜风机会,夜风手如闪电奔月,直奔于孟宛烟的面纱。
  孟宛烟的面纱被夺下来了,整个室内为之一亮,秀眉剑目,双目带威,瑶鼻隆起,香唇贝齿,娇敛端雅。
  夜风为之一怔,顿时明白自己认错人了,不过,不得不叹眼前的美人儿绝对是十足十的美人
  如果说龙翠珊是一朵牡丹,那眼前的孟宛烟就是一朵梅花,高洁而端雅。
  孟宛烟嗔怒,秀眉一扬,带威,粉脸露煞,虽然是女流之辈,然,此时孟宛烟带怒模样,只怕能震慑住很多人。
  “宛烟姑娘,实在是很抱歉,我把你当作别外一个人了,冒犯之处,还望宛烟小姐你见谅,夜风在此向你真诚的道歉。”夜风带歉意地把面纱递还给孟宛烟。
  其实,夜风把孟宛烟当作了骑士学院的李紫蝶了,夜风和李紫蝶近身赤手空拳相搏过,对她的掌指绝学很有印象,当见到孟宛烟的纤纤十指之时,眼尖的夜风立即就看出孟宛烟学过掌指。
  来到这个世界,夜风见过最精通掌指的人,就是李紫蝶,所以,夜风就怀疑失踪的李紫蝶化身为孟宛烟,然而,并不是。
  孟宛烟冷冷地一哼,无疑,美人怒气未消,也再也没有把面纱戴回去。
  不过,眼前的孟宛烟发怒的模样还真是美丽动人,有着英丽的韵味。
  “如果宛烟姑娘你心不解恨,你就揍我一顿如何?我绝对不会吭一声的,绝不喊痛。”夜风开玩笑地说道。
  “免了。”孟宛烟冷淡地说道。
  夜风只好耸了耸肩,那是自己有错在先。美人冷落也是理所当然的。
  夜风收回了蝎子,向两个侍女道歉说道:“两位姐姐,刚才唐突之处,还望姐姐见谅。我这小蝎子是很温驯可爱的,很有灵性。精通人性。当然,如果两个姐姐感觉气不过去,让我给两位姐姐做几天跑腿如何,听从两位姐姐的差唤。”当然,后面地话属于开玩笑。
  “你把这么恶心的东西带在身上干什么,以后再敢带上这东西,我们小姐的楼阁不让你进。”两个侍女中那个娇憨的侍女嗔声地说道。
  “一定,一定。”夜风从善如流,忙是说道。
  两个侍女倒没有再为难夜风,还是为她斟上茶。
  夜风不由望着孟宛烟。几次欲言又止,最后忍不住说道:“宛烟姑娘,你应该不是风尘中人,为何要留在万花楼呢?如果宛烟姑娘有什么难处,夜风乐意相助。”
  不论是从哪一方面看,孟宛烟都不像是个风尘女子。
  “夜公子你看也不像是个浪荡儿,那又为何跑到万花楼这种地方来呢?”孟宛烟冷淡地说道。无疑。孟宛烟对于刚才地事还没有消气。
  夜风也一下子听出来,从善如流。说道:“那是夜风说错话了,呵,呵,还望宛烟姑娘莫放在心上。”
  孟宛烟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收敛住情绪。平定了自己心里面的怒气。然后露出柔和地神态,徐徐地说道:“是宛烟着相了。宛烟一向不以面目示人,今日突然这事,宛烟不能自制,让夜公子见笑了。”
  好一个奇女子,让人为之侧目相看。
  夜风忙是客气地逊然几句,但是,他还是忍不住去盯着她的纤纤十指。
  “夜公子,难道你不知道这样盯着人家的手指看这是很不礼貌的事吗?”孟宛烟婉然柔和地说道。
  夜风再怎么脸厚,都会不由有些不好意思,脸红了一下,说道:“我只是对宛烟姑娘的手指感兴趣,宛烟姑娘你自己也清楚,夜风怀疑的不是没有道理,你说不是吗?”
  孟宛烟淡笑,很悠雅,说道:“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谁没有几个秘密呢?”
  “这倒是。”夜风苦笑一下,说道。他真的对孟宛烟很怀疑,他敢肯定,孟宛烟绝对是学过武功,而且所学的都是掌指上的武功,不是刀剑兵器!
  孟宛烟望着夜风,徐徐地说道:“宛烟虽然在这等地方,但对于夜公子的英雄事迹有所耳闻,听闻夜公子你单枪匹马,把汉月王国太后从千军万马中救了出来。听闻,夜公子一身绝学神奇无比,前所未闻,不知道夜公子能否为宛烟展露一手?宛烟最崇拜英雄好汉了。”
  一个美丽无方地女子,用崇拜的目光望着你,还说崇拜你,作为男人,只怕没有几个不为之飘飘然,为之得意。
  夜风却没有飘飘然,如果此时他飘飘然他就是一个傻子,原因很简单,孟宛烟根本就不是什么歌妓舞女!如果他抱着寻欢作乐的心态,那就是大错特错!说不定被人卖了还代别人数钱。
  夜风故作飘飘然,厚着脸皮,说道:“宛烟姑娘这么一说,夜风是不能自我把持,唉,夜风恨不得能为宛烟姑娘效劳,为讨姑娘欢心,我恨不得把一切都豁出去了。我也想在此表演一番,可是现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