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部分
作者:未知      更新:2021-10-29 10:20      字数:13010
  ——2006、10、2
  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转载请保留!
  [第二卷 沧都篇:第83章 遇狼]
  身子一会儿冷得像掉进冰窟,一会儿又热得如置身蒸笼,我昏昏沉沉地睡着,做了一个怪梦。梦见自己被蝎子蜇了一下,然后不知道是谁,帮我杀了那只蝎子,剥开它的肚子,把它肚子里的蝎子卵敷到我的伤口上,那毒便清了。但是这一幕却被另一只蝎子看到了,于是便有成群结队的蝎子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密密麻麻地向我们涌来,我们吓得一路狂奔,最后奔到一处山潭中。那潭水表面上看来清幽冰冷,可是一入了水,我们才发现那是一处的温泉。立即就有腾腾的热气冒出来,倒也吓阻了一帮蝎子。
  我热得直流汗,口中也干渴难耐,男人和我一起泡在温泉里,我看不清他的脸,温泉氤氲的热气模糊着我的视线,我伸手抚摸他的脸,想辨清他的模样,可是我怎么也辨不清。正急得无法可想,唇上突然有些清凉,仿佛有人在耳边轻声唤我的名字,我忽地清醒过来,看到一脸焦灼之色的安远兮正用一块湿布片轻轻点拭着我干裂的嘴唇。他见我醒过来,松了口气,脸上带上喜色:“叶姑娘,你觉得怎么样?”
  天已经亮了,火堆熄了,清晨的空气像露珠一样清新。我望着安远兮浮肿的脸上挂上两个熊猫眼,怔了怔:“你一晚上没睡吗?”
  他只着了里衣,外袍和我的袍子一起,覆在裹着我身子的羊毛破毯上。他手里的湿布继续拭着我额上的汗:“你发了一晚上的烧,我怕你有事。”这么说,他这一晚上除了烤干衣物,就是为我降温了?明明昏睡过去的时候觉得冷得不得了,怎么又发起烧来?我动了动,身子绵软无力,伸手往额上一摸,果真烫手。安远兮缩回手替我拭汗的手,别过脸,我疑惑地望着他脸上的红晕,看到自己的手臂才恍然,我毛毯下的身子还未着寸缕。这呆子,我失笑,不过就是看了下光手臂就别扭成这样,我那时空的女人,夏天敢穿着吊带热裤上街呢,要是安远兮一不小心穿到我前世的年代,不知道会吓成什么样子。想到这里,我忍不住笑起来:“安远兮,我要穿衣服,你不准偷看哈。”
  他的脸顿时红成一只醉虾,尴尬地站起来,躲开我的视线,站到我看不到他的地方。我撑起身子,一阵天眩地转,差点又软倒,咬咬牙,勉强将衣服穿好,发现那张破旧的羊毛毯子已经被我身上的汗浸得润湿。
  我把安远兮叫过来,将他的外袍递给他,想到他穿着里衣露天冻了一夜,心里着实有些感动。他笨手笨脚地穿上他的宫女装,那套宫女装穿在他身上实在太滑稽了,我仍不住又笑起来。他听到我的笑声,本来已经白回去的脸色又泛起红云,扭过头站到离我老远的地方系腰带。
  我捡起木棚里那两块火石,放进衣兜里,这东西路上用得着,又在棚子里翻了翻,实在是没什么可以带走的东西了,我卷起那块破毛毯,安远兮穿好衣服走过来:“这个要带走吗?”
  “路上用得着的,万一晚上又得露宿呢?”我抱着毛毯想站起来,一阵脚软,全身又酸又痛,两条腿一点力也使不上,安远兮赶紧扶住我,蹙眉道:“你这样子,还能走吗?”
  “不能走也要走,万一被那些混蛋知道我们还没有死,就糟了。”我吃力地站起来,软软地迈出脚步,大腿和小腿的肌r酸痛得令人无法忍受。安远兮接过我手里的毛毯卷儿,蹒跚着走了两步,突然停下来,将毛毯抖开,披到我身上。我诧异地看他:“你干嘛……”还没说完,他已经蹲到我身前:“上来,我背你。”
  我怔怔地看他,他应该比我好不到哪里去吧?我好歹还睡了一觉,他可是一晚上没睡。迟疑地望着他,我犹豫道:“你不累么?你行不行……”
  “别废话了,上来。”他打断我,“你不想早点离开这鬼地方吗?”
  他还从来没用过这种强硬的语气跟我说话,我愣了愣,拉紧身上的羊毛毯子,俯到他的背上。他站起来的时候身子晃了晃,把我耸高一点,背着我向前走去。我抓紧毛毯,抱着他的脖子,才发现安远兮的肩膀竟然很宽,背很结实,我一直以为他是纤瘦文弱的,看来他的书生外表欺骗了很多人的眼睛。
  身子紧贴在他宽阔的背上,我昏昏沉沉地把脑袋耷拉在他颈后,他的皮肤好冰,我贪慕地把烫得灼人的脸贴到那冰凉的皮肤上,他的身子微微一僵,灼热的鼻息洒在他的脖子上,感觉他的皮肤变得柔软、温暖、潮湿,他紧绷的皮肤慢慢松弛下来,我安心地闭上眼睛,又陷入昏睡当中。
  意识浮浮沉沉,不知道是醒着还是梦着,半梦半醒之间,竟断断续续地接上了昨晚的梦,那个用蝎子卵帮我解毒的男人,原来竟是个什么堡的二公子,据说那堡势力非常之大,所以这位公子也算得上是位权倾朝野的人物。他不知道为何,非常爱我,一意娶我为妻。我懵懵懂懂地应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爱不爱他。而在梦里,我却有段不堪的身世,嫁与他算是高攀了,因为他要娶我,似乎还要与朝廷抗争的。关于我们的婚事,最初他的兄长,也就是那什么堡中的大公子,是不同意的,但二公子的态度十分激烈强硬,并用大公子自己的感情把他说服了。那位二公子说要为我建一座凤英楼给我居住,不能让我觉得受了委屈。可是偏偏在一切似乎已成定局的时候,我却死活不同意与他的婚事,不但双亲无法劝服我,我甚至不愿见那二公子,从那什么堡中逃了出来。
  我躲到了一棵树上,上下那树,却是要乘坐电梯的。我最初不知道怎么上去,这时候我遇到一个男人,说可以带我上去的。奇怪的是,他明明就是那位二公子,我在梦中却像从来没有见过他似的,十分高兴地跟他上去了。他似乎也不奇怪我的失忆,只一心一意地想着怎么让我再次回到他的身边,带我上了树之后,他吻我,跟我做a。我紧紧的抱住他,没有感到疼痛,却流了很多血。我看不清他的脸,只是在做a的时候很奇怪地想,这样做对不对呢?第一次应该是跟二公子做的吧?可是我马上又想,跟谁做不一样呢?反正最后都是同样的结局。
  身子似乎震了一下,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安远兮停了下来,前面有条小河,河边竟然长着茂盛的芦苇,他蹲下身,把我放到地上,我怔怔地看着他:“怎么了?”
  “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安远兮的脸有些红,大概是没有力气了,“我去喝点水。”
  我回过神来,才想起我们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根本没有吃过东西,他大概是饿得没力了,我发烧烧得糊里糊涂,根本忘了吃饭这回事儿,现在一想起来,立即觉得肚子开始闹革命了。我舔了舔嘴唇,看着这广袤的草原,我们上哪儿去找吃的?即使遇上牧民,也没钱买食物,这样下去,我们就算没淹死在那湖里,也会饿死在草原上。
  脑袋又昏,肚子又饿,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像这样狼狈过,眼前有一些小星星跳来跳去,干脆晕过去好了,晕过去就什么感觉都没有了,我没志气地想。安远兮突然从芦苇丛里牵着袍子兴冲冲地跑出来:“叶姑娘,你看我找到了什么……”
  他跑到我面前,蹲下来,袍子上竟然摊着十几个白花花的长圆型的野鸭蛋,有一个已经磕破了,蛋壳上裂了口子,金黄色的汁y从蛋壳的缝隙里渗出来。我眼都直了,立即抓起那个破蛋,掰开蛋壳,将蛋清蛋黄已经混在一起了的蛋汁倒进嘴里,还没有觉出那蛋的腥味,已经吞下肚去。舔了舔流在手上的蛋汁,我抬眼看到安远兮傻傻地看着我,顿时醒悟过来,脸上顿时有些发烫,“我……”
  他什么也没说,赶紧又递了一个到我手上,我尴尬地接过来,悻悻地道:“你不吃么?”
  他笑了笑:“我去找点柴,把它们烤熟。”
  我“嗤”地笑出来:“蛋哪里能用火烤,会炸的,你想吃蛋壳吗?”这个书呆子,一点儿生活常识都没有。
  “会炸?”他为难地看着袍子里的鸭蛋,“可是……”
  我看着他为难的表情,揣测道:“你不会是不敢吃生的吧?”
  他的脸一红,不承认也不否认,我磕破手里的野鸭蛋,掰开把蛋汁倒进嘴里,“骨碌”一声吞下去,舔了舔唇道:“就当是在喝药,捏着鼻子一口吞下去。”看来我这只鸭子在精神上已经成为了驴子。
  他皱着眉头,学着我的样子喝了一个鸭蛋,费力地吞下去,表情怪异地咳嗽了几声。我笑道:“是不是也没那么难吞?再来一个。”
  每人吞了四个野鸭蛋,剩下的用破毛毯包起来,今天的食物算是解决了。安远兮背着我继续往前走,我填饱了肚子,觉得头也没那么重了,伏在他背上,突然想起什么:“对了,安远兮,你怎么会挣开绳子的?乌雷那混蛋绑得那么紧。”
  “是王子殿下救了我们。”安远兮低声道:“他绑绳子的手法很特别,看上去绑得很紧,其实将手腕往外一翻,那绳子就脱出来了。你还记得王子殿下绑我之前在我耳边说过话吗,他就是告诉我下水之后就把手腕翻过来。我当时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下水之后想起他的话,照着一做,绳子就脱开了。”
  原来是乌雷作了手脚。我冷冷地哼了哼:“他以为这样做我就会感谢他么?在绳子上做了手脚,我们就一定能自救么?万一我们俩都是不识水性的人呢?解了绳子还不是一样要丧命,那个死沙猪……”
  “沙猪?”安远兮在前面诧异地道。我顿了顿,没好气地道:“我的意思是反正那家伙是个自以为是的臭东西。”
  安远兮低低地笑起来,我丧气地伏在他背上,一时也无话可说。在草原上走了一天,担心行踪被人发现,我们故意躲开那些放牧的牧民,远远看到前面有羊群,我们就绕开,尽量不与曜月国人作接触。天黑的时候,我们找到一个背风的小山坡,坡上有些沙棘林,我和安远兮决定在这里休息。
  点了一堆火,我们凑到火堆前取暖。又吃了几个鸭蛋,我见安远兮疲惫地耷拉着眼睑,知道他肯定困极了。我把剩下的几个鸭蛋小心地放到一边,牵开破毯子,铺到地上道:“今晚你盖毯子睡吧,我看火。”
  “那怎么行,你还病着,你得好好休息。”安远兮睁开眼,断然拒绝。我瞪了他一眼:“你昨晚上都没怎么睡,再这样下去,铁打的人也受不了,两个人都病了怎么办?何况我现在已经好多了。”
  “不行。”他摇摇头,还是拒绝。我气结地瞪地着,想了想,抓过毯子,走到他身边挨着他坐下来,安远兮愣愣地看着我:“叶姑娘……”我把毯子披在我俩的身上裹起来,才道:“那两个人一人一半,该没话说了吧。”
  “嗷……呜……”
  他张口欲言,远处突然传来一声悠长凄厉的狼嚎,“呜”声刚刚响完,第二声又紧接着响起“嗷……呜……”我吃了一惊,难道这里有狼?黑暗中似乎听到了某种野兽的喘息声,几点绿光一闪即逝。我和安远兮都紧张起来,我抓紧身上的羊毛毯子,颤声道:“把火再烧旺一些,野兽不敢靠近火。”
  我们加旺了火堆,却再也没有了睡意,恐惧抓紧了我们。如果真的遇到狼该怎么办?我和安远兮根本不可能对付得了这种草原上最凶狠的动物。远处有两点绿光,幽幽地闪动着,向我们移过来,野兽的喘息声更重了,清晰得仿佛就响在我们耳边。我的汗毛竖了起来,那两点绿光又移近了些,火光映出动物的形状,一头全身灰色夹杂着黑毛的大灰狼,正不动声色地移过来,站在不远处看着我们,他的背毛竖了起来,眼里闪着警戒的光,像是要随时扑向我们似的蓄势待发。
  ——2006、11、3
  明天要去上海出差,大概要走七八天,这段时间不会有更新了,对不起大家,先通告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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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 沧都篇:第84章 阿牛]
  时间似乎一下子全都静止了。
  我和安远兮全身顿时僵住,瞬时也如那狼一般进入警备状态,保持着姿势不敢动,我尽量冷静地望着那条灰狼,脑海中迅速搜寻适当的对策。
  这应该是一条孤狼,不知道为什么落了单,没有跟狼群在一起,觉察到这一点,我心里不禁有些庆幸。这匹狼年纪应该很老了,我看着那狼干枯纠结的皮毛,有些浑浊的眼神,也许这就是它离开狼群的原因。
  我和安远兮都不敢动,怕一动,那狼便会凶性大发。一头落单的孤狼,竟敢接近燃着火堆的人群,除非是饿晕了头,我看着那狼眼中流露出的凶戾眼神,知道怎么示好都没有用,何况我们根本没有东西喂给它。
  那狼突然向前迈了一步,我背上一寒,紧张起来,安远兮试着伸手,想从火堆里抽一根粗木g,但他才刚刚伸出手,那狼便目露凶光,龇了龇牙,露出的利齿在火光中闪着y森森的白光,有涎y沿着它轻咧的嘴角流下来,它的身子老了,牙却没老,那尖利的牙齿似乎随时都能把猎物撕碎。
  紧绷的气氛似乎一触即发。我和安远兮不敢再轻举妄动,我全身绷紧,凝神静气,尽量保持冷静面对这头老狼,不让自己显得慌乱,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这头随时会扑拥而上撕咬我们的恶狼,如果我们不能奋力一搏,便只有等死。
  那狼终于耐不住这僵持的对峙,猛地尖嚎一声,带着嗜血的戾气狂奔过来,跳起来扑向我们,足下腾起的沙尘似乎带动起地面微微轻颤。
  安远兮推开我,顺手从火堆里抽出一根犹带着火苗的粗木g,向那扑来的恶狼挥去,竟然准确地将那狼击翻在地,它马上翻身站起来,龇牙怒嚎,迅速又扑向安远兮。那书呆子被老狼按翻在地,手中的木g摔了出去,眼见那狼的尖牙就要凑上他的脖子,他慌忙中伸手卡住了老狼的脖子,奋力撑开它的头。我大吃一惊,捡起安远兮摔出去的粗木g,想帮忙,但一人一狼在地上翻滚挣扎,我又怕误中安远兮,根本没法下手。正在此时,那狼又翻到安远兮上面,我又急又怕,看到散在地上的破毛毯,眼睛一亮,急中生智地抓起它,当头便向狼头罩去,迅速把它捂起来,收紧毛毯。安远兮顺势松手,捡起木棒,拼命地往毛毯里打,狼捂在毛毯里挣扎,安远兮怕它把破毛毯挣破,下手又重又狠,也不知道他打了多少下,狼血渐渐从毛毯里浸出来,那毯子里的狼渐渐不动了,不知道那条狼死了没有,我们不敢松开毛毯,怕一松开,那条狼又会蹦起来。
  正在此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低沉而愤怒的动物喘息,我急急地转过头,一个黑影扑过来,瞬间把我扑到地上,背上传来一阵撕裂般的疼痛,我扭过头,见到个硕大的狼头压在我的肩上。竟然还有一条狼?我暗叫完了,见那狼露着獠牙,张口便向我脖子咬来。安远兮怒吼一声,也不知道哪来的准头,带着火星的木g一棒击中狼头,狼哀嚎一声,翻到在地,木g上的火星四散,落到我的脖子上,烫得我一阵哆嗦,我想爬起来,可是根本使不上力,那狼在地上滚了一圈儿,翻爬起来,向安远兮扑过去,转瞬就把他压到身上,张口便向他脖子咬去。我趴在地上,眼见安远兮就要命丧狼嘴,骇得尖叫起来:“安远兮……”
  “嗖!”空气中传来一声强劲的破空声,随着一声沉闷的响声,刚刚还凶神恶煞地准备咬碎安远兮脖子的恶狼顿时翻倒在地,浑身抽搐几下,双腿儿一伸,瞬间便断了气。我以为是自己发烧烧出的幻觉,勉强睁大眼,见那狼的脖子上,扎着一只弩箭,箭深深地c进了狼脖子里,伤口几乎没有见血,可见那支箭c得多紧。
  一个身着曜月国牧民服饰的男人走过来,背对着火光,我看不清他的脸,他的手里拿着一只弩,看来s向恶狼的弩箭是他发出来的。不是幻觉,我松了口气,神经松弛下来,背上火烧火燎的疼痛立即变得剧烈起来,意识渐渐溃散,我陷入黑暗当中。
  再次醒来的时候,发觉身上捂着厚厚的被子,我趴在一张暖炕上,屋中烧着一盆红彤彤的柴火。我打量着四周,这应该是曜月国牧民的屋舍,我怎么会在这儿?想翻身爬起来,背上一阵热辣辣的疼痛,重得仿佛背了几十斤石头,我跌回炕上,才发现自己上半身不着寸缕,我吃了一惊,背上的疼痛提醒我回想起昏迷前那一幕,我被另一头狼抓伤了背,那狼被一个曜月国男人用弩s杀了。这里难道是那男人的家?安远兮呢?他在哪里?
  这当儿,有人推开门走进来,我费力地转头看去,见是一个曜月国老婆婆,端着一个小碗,见我睁开眼睛看她,老婆婆喜道:“娜塔罗,你醒了?”
  娜塔罗?是说我吗?她走过来,把手中的碗放到床前的小矮几上,坐到床边,我默默地打量她,见她表情和善,应该是个普通的曜月国婆婆,我轻声道:“您是……?”
  “是我儿子把你们带回来的,说是你们遇到狼,娜塔罗被狼抓伤了背,又一直在发烧,昏迷了两三天,能挺过来,真是不容易。”老婆婆笑眯眯地道。
  昏迷了两三天?这么久?“谢谢你们。”我感激地道,这么说,是那个曜月国牧民把我带回来的了?不过,安远兮在哪里?我看了看门,问道:“婆婆,和我一起的人在哪里?”
  “他跟我儿子去外面找狼毒草了。”老婆婆道,“你背上的抓伤,要是不用狼毒草敷,溃烂的地方结不了疤,不容易好。不过这种草药不
  好找,他们这几天都没找到多少,只够煎药,不够舂药敷。”
  怪不得我的背这么痛,不会是细菌感染了吧?正思量着,门外传来一些响动,老婆婆站起来走出去,一会儿,门被推开,几个人走进来,打头的正是安远兮,后面是刚刚那位老婆婆和一个牧民装扮的陌生男子。安远兮急急忙忙冲到我床边,蹲下身,他的表情狂喜,语声却放得异常轻柔:“你醒了。”
  我趴在床上看他,见他穿了一套曜月国牧民的衣服,应该是这户人家借他的。他脸上的浮肿已经消褪了,恢复了俊朗的外貌,不过,脸瘦了一圈儿,胡茬子也稀稀疏疏地冒出来,看上去又憔悴又疲惫。我微笑自嘲:“我命硬着呢,死不了。”
  他舒了舒表情,脸上似乎带起了笑意,只听到那牧民道:“醒了就好,娜塔罗之前烧得那么厉害,阿牛蒲巴可担心了。”
  阿牛蒲巴?这又是什么东东?我抬眼看他,见那牧民长得又高又壮,黑黝黝的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安远兮在我旁边介绍道:“这位尔伦大哥就是那晚救了我们的恩公,这位伊夏大娘是尔伦大哥的母亲。”
  “什么恩公不恩公的,我本来就一直在追踪这两条老狼,只是碰巧遇上你们罢了。”尔伦打断安远兮的话,摆了摆手笑道,“娜塔罗和蒲巴很勇敢啊,你们两个这么瘦弱,竟然杀死了那头公狼,我们草原人最佩服勇敢的人。”
  “好了,我们先出去吧,娜塔罗刚醒过来,阿牛蒲巴一定有很多话要讲。”伊夏大娘笑眯眯地打断尔伦的话,转头对安远兮道,“阿牛蒲巴,床头那碗药是我刚煎好的,你记得喂给娜塔罗喝。”
  两人走出去,我好奇地道:“娜塔罗和阿牛蒲巴是什么意思?”
  “尔伦大哥说曜月国人称姑娘为‘娜塔罗’,称兄弟为‘蒲巴’。”安远兮端起矮几上的碗,舀了一勺碗里的黑色汤汁递到我唇边:“喝药吧!”
  一股浓烈的药味儿扑鼻而来,我皱了皱眉:“什么药?”
  “治你背上的伤。”他轻声道,勺子往我嘴里送,我皱着眉头喝下去,啧嘴道:“好苦!”
  “良药苦口嘛。”我愁眉苦脸的表情令他微微笑起来,我接着问,“那阿牛是什么意思?”难道像那个神牛阿蒂拉一样,也是个封号?
  安远兮的脸顿时有些尴尬,迟疑了一下才道:“我怕给他们惹祸,所以告诉他们我叫阿牛。”
  “呃?”我讶异地瞠大眼,看着安远兮尴尬的表情,忍不住闷笑起来:“老天,你要改名字也改个好听点的,这么土。”
  安远兮恼怒道:“有那么好笑吗?”
  当然好笑了,我越想越止不住笑,身子一抽搐,背上的疼痛顿时袭来,我轻抽口气,安远兮紧张地道:“别笑了,小心伤口裂开。”
  我缓过气儿,笑道:“那你告诉他们我叫什么?不会是阿花吧?”
  他不说话,表情古怪,又舀了一勺药递到我唇边:“喝药。”
  我见他这样的表情,抬了抬眉,心中感觉不妙:“真的是阿花?老天!”
  “你本来就是阿花。”他一句话堵得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眼里带起了笑意。这呆子,这会儿脑筋倒转得快,我挫败地道:“是啊是啊,我的名字很土,行了吧。”
  “我可没这样说。”他一脸是你自己说的表情,把药送过来。罢了,还是不要纠缠这两个名字了,我一点也讨不了好去。我看了眼那药道:“这药是你出去找的?”
  “嗯。”他把药送进我嘴里,我皱眉吞下去道:“让我一口气喝下去好了,这样一勺一勺地喝,更苦。”我是最怕喝药的,如果是在家里对着小红,肯定是撒赖不肯喝的了,不过眼下的情况可由不得我使小性儿,且不说这些药难求,单说我们还陷在曜月国中,安全就一日没有保障,不快些养好伤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我们就得继续过这种胆颤心惊的逃亡生活。
  “你趴着怎么喝?”安远兮摇了摇头,伸手擦了擦我唇边的药渍,我趴着的姿势不便,喝药免不得滴些汤水出来,安远兮手自然地拭过我的唇角,完全没有觉出自己的动作有些不妥。我虽然没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但至少在书呆子的迂腐观念里,这是不妥当的。我的心中一动,忆起这些天来,这书呆子不知不觉退了好些呆气,看来环境能改造人,真是一点没有说错。
  他见我怔怔地望着他,诧道:“怎么了?”
  “没事。”我微微一笑。安远兮这人其实还是不错的,就凭着他平日里在铺子里卖命工作的表现,也早应该可抵消了他批得我十恶不赦之仇,何况这次落难,他还对我不离不弃。我是受过二十一世纪物质社会荼毒的自私的女人,别人对我十分好,我只会对人一分好,别人对我一分不好,我便对人十分不好。罢了,叶海花,以后不要再戏弄他了。
  ——2006、11、12
  昨天晚上回来的,不好意思,走了这么多天,让各位大大久等了。
  出差太累了,八天走了十一个地方,每天都在赶路,有时一天要去三个城市,本来有带本本出去写,但除了第一天晚上码了几百字,后面每天都累得不得了,根本没心思,还是在家里才能安心码字,所以,期待能一下贴出很多的朋友们,不好意思,要让你们失望了,非常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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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 沧都篇:第85章 讯息]
  我和安远兮暂时在伊夏大娘家住下来养伤,开始我还担心我俩的行踪会被张扬出去,但安远兮在我昏迷期间已经观察过环境。伊夏大娘一家身处在一个逐水草迁徙的游牧小部落,这个部落的人很少,只有十来户,共几十个人,而且每一户人家都相对比较分散,没有聚集在一起。部落的人大都纯朴和善,他们都相信了安远兮的谎言,以为我们的商队遇上马帮,货物被抢走,返回天曌国的途中遇到两匹老狼的袭击受伤。皇都中没有传出我和安远兮被处罚的消息,也许是曜月国皇室故意隐瞒,反而给我和安远兮有了喘息之机。
  因为缺少草药,我背上的伤口愈合得十分缓慢,几天前安远兮和尔伦大哥一起到狼牙泉去了,据说那条小溪边生长着大量的狼毒草。狼牙泉离伊夏大娘这个部落来回要四天的路程,之前安远兮见我一直发烧昏迷,不敢离开,只是就近寻找药草,现在见我清醒了,才拜托尔伦大哥带他过去。对安书呆的决定,我没有说什么,说多了觉得矫情,安远兮为我做的这一切,我感存在心。
  一直在床上趴着,不能翻身,久了也觉得十分难捱,幸好有尔伦大哥的一双儿女,八岁的丹尼和六岁的金莎陪我。两个小家伙对我这个天曌国来的女子非常好奇,最初只是躲在门外偷偷看我,见我对他们笑,才敢壮着胆子跑进来“s扰”我这个病人。几天下来,我肚子里哄小孩子的那些故事,讲了许多给他们知晓,成功地赢得了他们的友谊。两个小朋友礼尚往来,也告诉我曜月国的大草原上,哪里的牧草最丰美,那里的海子最纯净,哪个部族的姑娘最漂亮,哪个部落的马匹最优良……,他们的童言稚语陪我度过了病榻上难耐的时光。
  “阿花姐姐,天曌国还有什么好玩的?”金莎蹲坐在炕下,双手趴在炕沿上,歪着头又好奇、又欣羡地问。我刚刚给她和丹尼讲了天曌国的皮影戏,讲了街头卖艺的耍猴人,讲了拉线的小木偶,逗得两个小家伙惊呼声不断。我微笑着摸了摸金莎的头发,天曌国……,我对它的了解,其实并不比眼前这两个孩子多多少。丹尼也兴奋地追问道:“阿花姐姐,天曌国有赛马大会吗?”
  赛马大会?不由得想起前几日的乌龙大戏,我笑了笑,微微一叹:“天曌国没有赛马大会,那里的男人不以赛马作为表现勇猛的方式,他们……”他们跟纯朴的草原人不同,他们喜欢勾心斗角,钟意算来算去,还美称为谋略。
  门轻轻被推开,两个孩子的母亲莉丝走了进来,微笑道:“你们这两个小家伙,真不懂事儿,又跑来打扰娜塔罗休息。”
  “姆妈,我们在听阿花姐姐讲故事。”金莎扑到母亲怀里,撒娇道。莉丝宠溺地抱住她:“娜塔罗身上有伤,你们老是跑来吵她,她会睡不好。”
  “莉丝姐姐,他们没有打扰我,我还要谢谢他们陪我才是。”我笑道。
  “对呀对呀,我们是在陪阿花姐姐!”丹尼机灵地接话,莉丝笑骂道,“我还不知道你,得了,别呆在这儿了,你阿爸回来了,还带回了你最喜欢的宝贝。”
  “真的?”丹尼眼睛一亮,立即向屋外冲。金莎赶紧从母亲的怀里挣出来,跟着哥哥跑出去:“我也要去……”
  “他们回来了?”我笑着看两个孩子争先恐后地跑出去,抬眼望向莉丝。莉丝笑道:“是呀,刚刚回来,阿牛蒲巴拿药去找姆妈了,尔伦这次在路上降到一匹野马,高兴得不得了,现在还在外面安置那家伙。”
  听起来似乎旅途愉快,我勾起唇角。安远兮推门进来,表情兴奋,见到莉丝在房里,欠了欠身,径直走过来。莉丝笑着退出房去,安远兮蹲到床边,高兴地道:“你的伤怎么样?我们采了很多狼毒草回来,伊夏大娘说足够治你的伤了,现在正在给你舂药呢。”
  “我很好。”我微笑着看他,大概是因为心情好,他的脸上毫无疲态,我柔声道,“辛苦你了,一路上还好吧?”
  “很顺利,尔伦大哥真厉害,回来的路上降服了一匹野马。”安远兮眼睛一亮,兴奋地道,“你知道我见着了什么吗?我见到了野马群,好大一群野马,数都数不清,排山倒海一般在草原上奔驰,那场面壮观极了,震憾极了……”
  我微笑着望着他手舞足蹈的激动表情,可以想见那万马奔腾的场景带给了他怎样的震憾。大自然的波澜壮诡,断不是读几本书便能打开相同的眼界的,所以才会有“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谚语流传至今。
  安远兮兴高采烈地描述了半天,见我笑着看他,收了收喜态,有些尴尬地道:“对不起,我有些忘形了。”
  这忘形的一刻也是他的真性情吧,倒是比平时满身迂气可爱多了。我笑道:“尔伦大哥降回来的野马,便是这群野马里的?”
  “嗯,是匹母马,那马浑身白色,不比乌雷王子骑那匹白马差。”他点点头,一脸佩服,“听尔伦大哥说那匹马是上好的良驹,他们部落里正缺这种可以配种的好马,可乐坏了。说起来,那马真的好得没话说,尔伦大哥骑着它,一会儿功夫就能把我骑的马甩出好远一截……”
  “那是因为你骑术差吧?”我糗他。安远兮以前是不会骑马的,到了这个部落之后,为了帮我找药,硬着头皮打马上阵,不知道尔伦大哥是怎么教他的,他如今竟然也能骑马慢慢放跑了。
  “再差也好过某人,骑都不会骑。”安远兮带上戏谑的表情,勾起了唇角,我一怔,这呆子最近怎么学会顶嘴了?我瞪他一眼:“安远兮!”不小心扯动了一下背,顿时痛得皱眉抽气,安远兮吓了一跳:“你别动,我去看看伊夏大娘的药舂好没有。”说着慌慌张张地跑了出去。
  等了一会儿,伊夏大娘拿着药碗和纱布进来了。她笑眯眯地走过来,小心翼翼地牵开盖在我身上的被子,喜道:“我来给娜塔罗上药吧,有了这些药草,娜塔罗的伤很快就能好起来。”
  “谢谢大娘。”我感激地道,这户人家一家老少都是纯仆良善的好人,要不是遇到他们,只怕我和安远兮早就葬身狼腹了。“甭跟我客气啦。”伊夏大娘把被子卷到一边儿,我赤l的上身蓦然从温暖的被窝里暴露在有些微凉的空气中,顿时起了一身的j皮疙瘩。大娘仔细地把药敷在我的伤口上,先是觉得伤口有些冰凉,随后便有一股热辣辣的感觉传来,我抽了口气,伊夏大娘笑道:“有些烧痛吧?这药敷上去就是这样的,有热呼呼的感觉就对了。”
  她把干净的纱布覆到药上,我安心地任她捣鼓,反正我伤在背上,也看不到她到底在弄些什么。过了一会儿,她停下来,把卷到一边儿的被子重新盖到我身上,笑道:“这药敷上三四天,就能结痂了,我明天再给你换药。你这几日还得趴得,不能随意翻身。”
  我点点头,三四日便能结痂,看来我和安远兮很快就能回沧都了。也不知道铺子如今怎么样,收到安远兮带回去的信没有?玉蝶儿在边城等不到我们回去,不知道会不会来草原找我们?如今我和安远兮藏身在这个小部落,玉蝶儿恐怕也不容易找到,我们一直沓无音讯,玉蝶儿只怕要急疯了,可是我们也没有办法。
  换了几天药,背上的抓伤果然开始结痂了,我不用再整天趴睡在床上,可以穿上衣服,下床走动了,除了不能平躺,侧身睡是没有问题的了。我本来是想和安远兮辞别伊夏大娘一家,启程回沧都的,可是伊夏大娘阻挡道:“你背上的伤只是刚刚结痂,稍微不注意就会裂开,怎么能现在就急冲冲地上路,还要养上几开,等痂开始脱落了,才能走。”
  安远兮担心我在路上伤口会出问题,也赞成伊夏大娘的意见,我知道伊夏大娘说的是实话,虽然忧心铺子里的事,也只得暂时放下,看来我们还得在这个部落逗留几天了。这几日部落里发生了一件稀奇事,自从尔伦大哥降了那匹白母马回来,第二天夜里,便有一匹浑身乌黑的公野马跑到马厩来,亲昵地与那匹白母马厮磨在一起,死活不走,见了人却怒气腾腾地,一副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表情,有人稍一靠近,那马就开始发飙,天一亮黑马就闪人,天黑了又来,这件事已经传遍了部落,听说那匹黑马是野马王,比起白马更是百年难遇的神驹。我听安远兮和丹尼、金莎两个小家伙讲了这件事,恨不得立即爬起床去看看那两匹传说中的情侣马,可是安远兮以我背上的伤还没有结痂,不能乱动为由,硬是不让我起床,气得我恨不得咬他几口。
  终于等到伤口结痂,听说尔伦大哥这几日做了不少准备,今晚想要降服这匹黑马,我兴奋不已,穿好衣服跑出去,却没在马厩见到传说中那匹白马。安远兮说尔伦大哥把白马骑出去了,降马不能在部落里,怕伤到人,我大失所望。
  又不想回去,在床上躺得太久,索性在附近走动走动,丹尼、金莎两个小家伙热情地带我逛他们的部落,出了房门我才发现,我住了多日的“房子”根本不是房子,而是坚固的像蒙古包似的灰褐色大帐篷,不过这帐篷不是圆形的,是方形的,篷布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皮革,从里面看,根本看不出是帐篷。这个小部落七零八落散得很开的住所,全是这样的帐篷。曜月国人不是崇尚白色么?怎么不用白色的帐篷?我正狐疑间,突然在一户人家外面看到几个身着天曌国服饰的人,那样子,像是到草原上采办货品的商旅,不由得大喜过望,急急忙忙地冲上去,打听他们是否回天曌国的商队,结果大失所望,他们是刚到曜月国的商队,还要在草原上四处收购皮货,一个月后才回去,而且回去时也不一定能经过这个部落。
  看来指望不了他们了,我有些丧气,仍是忍不住打听起沧都的情况,那领头的商人笑道:“姑娘,我们不是沧都的商人,我们是从京城来的。”
  “京城?”我怔了怔,瞬时思绪如潮,蔚家大哥回京也有几个月了,虽然写了几封信报平安,但也不知道他具体情况如何,还有凤歌和红叶,也不知道好不好?我试探道:“这位大哥,京城最近有什么新鲜事儿没有?”
  蔚家大哥想帮的那位大人,不知道有没有事,如果没事,大哥也应该平安吧?那商人笑道:“京城最近倒真有件大事儿,宫中的德妃怀了龙脉,被皇上封为德贵妃了,这可是宫里第一个有喜讯的娘娘,蔚承相大喜过望,连着三天在京城中布施穷人,给德贵妃积福……”
  德妃……,有喜了?我有一刻失神,那个商人讲了些什么,我再也没有听进耳去。
  ——200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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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 沧都篇:第86章 神驹]
  忘记一个人需要多长的时间?一年?半年?我微微一笑,对一个皇帝来说,也许几天就够了。前世看过多少痴情诗词,元稹为韦丛写的诗有三十三首之多,其中以《离思》之四最为有名,“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曾经沧海”从此成为一个典故,最初看到他悼亡妇的曾经沧海句时,还以为他真是个令人钦佩的痴情种子呢,未曾想那位仁兄根本是个不折不扣、薄情寡义的花花肠子。东坡先生写给王弗的名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词写得何等漂亮,不过他的小妾朝云更漂亮,几年后还娶了王弗的堂妹做续弦。朱自清也有《悼亡妇》的名篇,纸短情长,何等情切,在新婚百日内痛悼亡妇,颇有点“将缣来比素,新人不如故”的味道在里面,可惜最后却来了句因为今年新妇不舒服,所以没有去坟前悼念,让我对他的印象顿时一落千丈。由此可见,所谓的痴情诗词、缠绵文章,不过皆是男人们一时兴起之作,当不得真的。
  所以,可以漠视了?可以释怀了吧?有些人,你可以爱,却无法拥有;有些爱,你可以体会,却无法抵达。我坐在草地上,望着远处的辽阔的草原,牛羊在山坡上闲散地吃草、撒欢,天宇湛蓝,风儿牧着洁白的云,在天空上悠